河南省平原监狱刑罚执行办案中心会议室定制会议桌及相应设备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河南省平原监狱刑罚执行办案中心会议室定制会议桌及相应设备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河南省平原监狱刑罚执行办案中心会议室定制会议桌及相应设备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项目名称: (略) 平原监狱刑罚执行办案中心会议室定制会议桌及相应设备采购项目
2、首次公告日期(成交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原成交结果信息现更正为:
成交供应商: (略) (略) ;
地址: (略) 红旗区人民路176号;
成交价:*.00元;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
质量: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质保期:桌子七年,设备四年;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主要成交标的: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1 | 98英寸一体机 | itc、TV-98830E | 广州 | 广东 (略) | 台 | 1 | 31000 |
2 | 无纸化中央主机 | itc、TS-8300 | 广州 | 广东 (略) | 台 | 1 | 9000 |
3 | 无纸化流媒体主机 | itc、TS-8308 | 广州 | 广东 (略) | 台 | 1 | 6100 |
4 | 会议台 | 定制 | 定制 | (略) (略) | 张 | 1 | 10000 |
代理服务费金额:4624元。
3、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变更成交供应商原因:原成交供应商“河南驰 (略) ”放弃成交资格并出具放弃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顺延第二成交候选 (略) (略) 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2、本次结果更正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期限为1个工作日。
3、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更正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略) 平原监狱
地 址: (略) 凤泉区团结路357号
联系人:申先生
电话:0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 (略)
地 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 系 人:李艳 范昂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艳 范昂
联系方式:0371-*,*
代理机构:中 (略)
日期:2023年12月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河南省平原监狱刑罚执行办案中心会议室定制会议桌及相应设备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项目名称: (略) 平原监狱刑罚执行办案中心会议室定制会议桌及相应设备采购项目
2、首次公告日期(成交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原成交结果信息现更正为:
成交供应商: (略) (略) ;
地址: (略) 红旗区人民路176号;
成交价:*.00元;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
质量: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质保期:桌子七年,设备四年;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主要成交标的: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1 | 98英寸一体机 | itc、TV-98830E | 广州 | 广东 (略) | 台 | 1 | 31000 |
2 | 无纸化中央主机 | itc、TS-8300 | 广州 | 广东 (略) | 台 | 1 | 9000 |
3 | 无纸化流媒体主机 | itc、TS-8308 | 广州 | 广东 (略) | 台 | 1 | 6100 |
4 | 会议台 | 定制 | 定制 | (略) (略) | 张 | 1 | 10000 |
代理服务费金额:4624元。
3、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变更成交供应商原因:原成交供应商“河南驰 (略) ”放弃成交资格并出具放弃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顺延第二成交候选 (略) (略) 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2、本次结果更正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期限为1个工作日。
3、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更正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略) 平原监狱
地 址: (略) 凤泉区团结路357号
联系人:申先生
电话:0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 (略)
地 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 系 人:李艳 范昂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艳 范昂
联系方式:0371-*,*
代理机构:中 (略)
日期:2023年12月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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