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宁波市政务信息化网络数据安全一体化指挥系统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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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宁波市政务信息化网络数据安全一体化指挥系统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宁波市政务信息化网络数据安全一体化指挥系统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BZFCG2023C026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政务信息化网络数据安全一体化指挥系统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获取时间:至 2023年12月7日9:30。获取时间:至 2023年12月26日9:30。
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9:30。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9:30。
3(五)项目团队要求新增4条内容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成员在项目开工至初验完成均须常驻施工现场,出勤率均须达到85%及以上。
8.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如确需更换,必须经过招标方的同意,且新更换的成员的各方面资历不能低于前任,同时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须向招标方支付80万元/人的违约金(除不可抗力外)。
9.中标方若更换项目驻场开发、维护和实施团队成员(不包括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经过招标方的同意,且新更换的成员的各方面资历不能低于前任。
10.项目驻场开发、维护和实施团队成员出勤率在85%以下的(按月考核),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根据未到天数,按照每人每天2000元支付违约金;项目驻场开发、维护和实施团队成员(不包括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根据未到天数,按照每人每天1000元支付违约金。
4资金支付比例调整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通过初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50%,项目通过终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通过初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20%,项目通过终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 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宁穿路19 (略) 行政服务中心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金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吴文彬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因采购人发函要求增加项目团队核心人员约束条款,同时因为遇到财政年度结算,需要调整项目资金支付比例。
*


附件信息: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宁波市政务信息化网络数据安全一体化指挥系统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BZFCG2023C026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政务信息化网络数据安全一体化指挥系统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获取时间:至 2023年12月7日9:30。获取时间:至 2023年12月26日9:30。
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9:30。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9:30。
3(五)项目团队要求新增4条内容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成员在项目开工至初验完成均须常驻施工现场,出勤率均须达到85%及以上。
8.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如确需更换,必须经过招标方的同意,且新更换的成员的各方面资历不能低于前任,同时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须向招标方支付80万元/人的违约金(除不可抗力外)。
9.中标方若更换项目驻场开发、维护和实施团队成员(不包括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经过招标方的同意,且新更换的成员的各方面资历不能低于前任。
10.项目驻场开发、维护和实施团队成员出勤率在85%以下的(按月考核),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根据未到天数,按照每人每天2000元支付违约金;项目驻场开发、维护和实施团队成员(不包括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根据未到天数,按照每人每天1000元支付违约金。
4资金支付比例调整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通过初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50%,项目通过终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通过初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20%,项目通过终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 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宁穿路19 (略) 行政服务中心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金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吴文彬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因采购人发函要求增加项目团队核心人员约束条款,同时因为遇到财政年度结算,需要调整项目资金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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