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宿集巫峡乡村振兴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文峰观配套设施提升监理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答疑补遗文件
三峡宿集巫峡乡村振兴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文峰观配套设施提升监理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答疑补遗文件
三峡宿集(巫峡)乡村振兴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文峰观配套设施提升)监理及全过程咨询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三峡宿集(巫峡)乡村振兴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文峰观配套设施提升)监理及全过程咨询招标作如下答疑:
提问1:投标文件格式“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及“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驻场专业造价工程师、驻场造价人员”信息,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只要求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其余人员均为承诺。”驻场专业造价工程师、驻场造价人员”是否需要提供?
答:《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均只提供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等的信息。驻场专业造价工程师、驻场造价人员等的信息可以不提供。
提问2:请问,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是指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吗?
答: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是更改后的专业资质,原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也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问3:本项目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总监业绩限定近五年4个业绩且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限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经上述两个人员限定,不难发现本招标文件为招标人梁洪忠、代理张小容利益单位量身定做。此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破坏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难道就该让其中利益输送者为所欲为。“山高皇帝远”就能*无忌惮。
答: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的业绩要求、人员资历均严格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编制。
提问4:本项目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总监业绩限定近五年4个业绩且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限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综上两个人员限定,经我司相关网站筛查得知,满足此加分要求单位凤毛麟角,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破坏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如此操作招标文件,请问招标人梁洪忠、代理张小容收了多少好处方敢如此作为。
答: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的业绩要求、人员资历均严格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编制。
提问5: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提问6:一、招标文件虽然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渝公管发〔2023〕19号)文中发布的《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范本要求编制,但是该标准招标文件是试行版,试行版必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补充完善。该招标文件7.1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称、排序、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资质、投标业绩名称;中标候选人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投标业绩名称;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所依据的是《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的要求,然(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第六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中标人名称。显然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只有(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第六条中规定(一)、(二)、(四)项内容,没有(三)等事项内容,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应满足(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第六条规定的全部内容,而非部分条款规定(解释:法规规定的文字是“以下内容”,不是“下列情形之一的”,所谓以下内容就是全部均应满足而不是部分),招标文件属于断章取义之举,一概生搬硬套《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范本,违背法规规定,根据(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第十六条第一款“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澄清、改正、补充或调整:(一)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载明的事项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载明的事项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第二款“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认真核查,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提出意见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之规定,请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予以澄清、改正、补充或调整,公示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如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所涉及的人员等。
二、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栏中,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规定“投标人须咨询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项目监理部,配置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出具任命文件”,意思是投标时的其他主要人员在中标后都可以不用到岗履职,投标人只需要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按照要求组建监理部配置相关人员并出具任命文件?即投标时一波证、履约时又一波人,前后无需一致?投标时就光杆司令外加一堆维护资质所用的浮尸挂靠证件都可以,中标后再给光杆司令临招配置点有证的游击散兵人员是吧。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编制。
提问7:1、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规定违法。虽然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违背现行法律规定,但是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属于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法定规定;其次,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无任何经济活动的前提下,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将招标代理服务费纳入投标报价,但不单列”的条纹说明招标人规避自身风险责任,暗示投标人中标后就该笔交易账目以偷税漏税方式补窟窿?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之规定。若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则招标代理机构理当向中标人先出具合法、对应的收款发票。另外,按照诚信、公平原则,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履约担保,且又要求提供低价风险担保,那么招标人同时也应提供监理费支付担保?还有,如果按照法律逻辑顺序先“收取款项”后“开具发票”的交易习惯,那么同理,后续委托履约招标人支付监理服务费,那也应当是招标人及时一次性支付后,监理单位再向招标人开具发票?
2、招标文件虽然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渝公管发〔2023〕19号)文中发布的《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范本要求编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布(渝公管发〔2023〕19号)文之后, (略) 建委及下属质量监督总站先后发布了⑴、《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T-157-2022)的通知》渝建标〔2022〕18号;⑵、《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的通知》(渝建管〔2023〕132号);⑶、《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 (略) 政工程综合风险分级管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3〕30号;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理人员和项目监理机构信息报送的通知》(渝建质量〔2023〕27号)等四个文件。请问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栏中“(4)中标后,中标人须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35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10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渝建[2016]373号)等现行有关文件要去配置监理人员并确保中标备案完成”规定是只执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三个文件还是执行重庆建委的四个文件?你们招标人东拉西扯废话的能力确实不一般,补充几个文件是要你们的命,损害你们的权益是吗?先声明如果仅仅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三个文件,三个文件规定的人员不满足现行建管规定,不能完成建管备案,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由此要求按照建管新规执行所产生的费用由招标人额外承担;无论谁中标后仅仅按照招标文件三个文件在建委处备案的,属于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情形,我司均依法向职能部门投诉。
3、总监要求只能在本项目任职的前提下,无须要求配置总监代表,况且总监代表本身都不属于必须设置的人员,这是在为那家挂靠的企业借用资质承揽业务后消除总监出场驻场执业的压力开的后门绿灯?请招标人先搞清楚总监代表设置的条件了来。
答:1、招标代理费和监理费支付都应开具发票,至于先款后票还是先票后款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监理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现行规定及要求执行。
3、本项目允许总监理工程师任职不超过3个项目,故设置了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招标人: (略) 巫山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泰锐建设 (略)
2023年12月01日
三峡宿集(巫峡)乡村振兴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文峰观配套设施提升)监理及全过程咨询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三峡宿集(巫峡)乡村振兴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文峰观配套设施提升)监理及全过程咨询招标作如下答疑:
提问1:投标文件格式“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及“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驻场专业造价工程师、驻场造价人员”信息,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只要求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其余人员均为承诺。”驻场专业造价工程师、驻场造价人员”是否需要提供?
答:《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均只提供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等的信息。驻场专业造价工程师、驻场造价人员等的信息可以不提供。
提问2:请问,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是指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吗?
答: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是更改后的专业资质,原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也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问3:本项目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总监业绩限定近五年4个业绩且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限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经上述两个人员限定,不难发现本招标文件为招标人梁洪忠、代理张小容利益单位量身定做。此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破坏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难道就该让其中利益输送者为所欲为。“山高皇帝远”就能*无忌惮。
答: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的业绩要求、人员资历均严格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编制。
提问4:本项目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总监业绩限定近五年4个业绩且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限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综上两个人员限定,经我司相关网站筛查得知,满足此加分要求单位凤毛麟角,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破坏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如此操作招标文件,请问招标人梁洪忠、代理张小容收了多少好处方敢如此作为。
答: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的业绩要求、人员资历均严格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编制。
提问5: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提问6:一、招标文件虽然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渝公管发〔2023〕19号)文中发布的《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范本要求编制,但是该标准招标文件是试行版,试行版必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补充完善。该招标文件7.1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称、排序、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资质、投标业绩名称;中标候选人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投标业绩名称;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所依据的是《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的要求,然(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第六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中标人名称。显然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只有(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第六条中规定(一)、(二)、(四)项内容,没有(三)等事项内容,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应满足(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第六条规定的全部内容,而非部分条款规定(解释:法规规定的文字是“以下内容”,不是“下列情形之一的”,所谓以下内容就是全部均应满足而不是部分),招标文件属于断章取义之举,一概生搬硬套《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范本,违背法规规定,根据(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第十六条第一款“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澄清、改正、补充或调整:(一)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载明的事项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载明的事项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第二款“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认真核查,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提出意见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之规定,请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予以澄清、改正、补充或调整,公示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如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所涉及的人员等。
二、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栏中,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规定“投标人须咨询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项目监理部,配置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出具任命文件”,意思是投标时的其他主要人员在中标后都可以不用到岗履职,投标人只需要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按照要求组建监理部配置相关人员并出具任命文件?即投标时一波证、履约时又一波人,前后无需一致?投标时就光杆司令外加一堆维护资质所用的浮尸挂靠证件都可以,中标后再给光杆司令临招配置点有证的游击散兵人员是吧。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编制。
提问7:1、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规定违法。虽然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违背现行法律规定,但是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属于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法定规定;其次,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无任何经济活动的前提下,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将招标代理服务费纳入投标报价,但不单列”的条纹说明招标人规避自身风险责任,暗示投标人中标后就该笔交易账目以偷税漏税方式补窟窿?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之规定。若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则招标代理机构理当向中标人先出具合法、对应的收款发票。另外,按照诚信、公平原则,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履约担保,且又要求提供低价风险担保,那么招标人同时也应提供监理费支付担保?还有,如果按照法律逻辑顺序先“收取款项”后“开具发票”的交易习惯,那么同理,后续委托履约招标人支付监理服务费,那也应当是招标人及时一次性支付后,监理单位再向招标人开具发票?
2、招标文件虽然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渝公管发〔2023〕19号)文中发布的《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范本要求编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布(渝公管发〔2023〕19号)文之后, (略) 建委及下属质量监督总站先后发布了⑴、《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T-157-2022)的通知》渝建标〔2022〕18号;⑵、《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的通知》(渝建管〔2023〕132号);⑶、《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 (略) 政工程综合风险分级管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3〕30号;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理人员和项目监理机构信息报送的通知》(渝建质量〔2023〕27号)等四个文件。请问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栏中“(4)中标后,中标人须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35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10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渝建[2016]373号)等现行有关文件要去配置监理人员并确保中标备案完成”规定是只执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三个文件还是执行重庆建委的四个文件?你们招标人东拉西扯废话的能力确实不一般,补充几个文件是要你们的命,损害你们的权益是吗?先声明如果仅仅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三个文件,三个文件规定的人员不满足现行建管规定,不能完成建管备案,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由此要求按照建管新规执行所产生的费用由招标人额外承担;无论谁中标后仅仅按照招标文件三个文件在建委处备案的,属于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情形,我司均依法向职能部门投诉。
3、总监要求只能在本项目任职的前提下,无须要求配置总监代表,况且总监代表本身都不属于必须设置的人员,这是在为那家挂靠的企业借用资质承揽业务后消除总监出场驻场执业的压力开的后门绿灯?请招标人先搞清楚总监代表设置的条件了来。
答:1、招标代理费和监理费支付都应开具发票,至于先款后票还是先票后款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监理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现行规定及要求执行。
3、本项目允许总监理工程师任职不超过3个项目,故设置了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招标人: (略) 巫山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泰锐建设 (略)
2023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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