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劳动教育场大棚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四次更正公告
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劳动教育场大棚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四次更正公告
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劳动教育场大棚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四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1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劳动教育场大棚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四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涉及供应商提出质疑(异议)途径的条款均修改为:“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9.2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9.3 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质疑的,应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http://**-0eb5-477f-9264-c3a3139c379d.html)。但属于第 39.1 款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39.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
40.1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http://**-63dd-4f17-b17c-*c6eda8.html)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或者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90f2-4cce-aa7c-94a444e7ac91.html)”。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地 址: (略) 琅琊区琅琊东路254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写字楼A6栋3楼
联系方式:翁海玲 0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翁海玲
电 话:0550-* *
0天0小时10分54秒
0天5小时48分52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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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1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劳动教育场大棚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四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涉及供应商提出质疑(异议)途径的条款均修改为:“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9.2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9.3 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质疑的,应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http://**-0eb5-477f-9264-c3a3139c379d.html)。但属于第 39.1 款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39.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
40.1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http://**-63dd-4f17-b17c-*c6eda8.html)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或者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90f2-4cce-aa7c-94a444e7ac91.html)”。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地 址: (略) 琅琊区琅琊东路254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写字楼A6栋3楼
联系方式:翁海玲 0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翁海玲
电 话:0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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