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山公园综合管养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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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山公园综合管养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HCDL[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芝山公园综合管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13 08:30:00,更正为:2023-12-18 08: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2-13 08:30:00,更正为:2023-12-18 08:30:00。

①更正事项1:原招标文件中技术项中

1.23拟投入设备设施情况3

2.00

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吊车(核定载质量10T(含)及以上)1辆并承诺无偿服务本项目。若提供的吊车为投标人租赁的得1分,【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行驶证扫描件、承诺函,上述三项证明资料缺一不可须加盖公章】。若提供的吊车所有权归投标人所有,则该项得2分,【须提供车辆购销合同、发票、行驶证扫描件、承诺函,上述四项证明资料缺一不可须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整的不得分。(满分2分)

现更正为:

1.23拟投入设备设施情况3

2.00

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吊车(总质量10T(含)及以上)1辆并承诺无偿服务本项目。若提供的吊车为投标人租赁的得1分,【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行驶证扫描件、承诺函,上述三项证明资料缺一不可须加盖公章】。若提供的吊车所有权归投标人所有,则该项得2分,【须提供车辆购销合同、发票、行驶证扫描件、承诺函,上述四项证明资料缺一不可须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整的不得分。(满分2分)

②更正事项2: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中3.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农用车(额定载质量 1.5T(含)及以上)、吊车(核定载质量10T(含)及以上)、高空作业车、压缩式垃圾车等无偿为本项目提供服务(须提供承诺函)。

现更正为:3.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农用车(额定载质量 1.5T(含)及以上)、吊车(总质量10T(含)及以上)、高空作业车、压缩式垃圾车等无偿为本项目提供服务(须提供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风景园林中心

地址: (略) 芝山公园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芗城区南坑北路19号13幢2楼

联系方式: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丽明

电话:0596-*

福建 (略)

2023年12月0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HCDL[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芝山公园综合管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13 08:30:00,更正为:2023-12-18 08: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2-13 08:30:00,更正为:2023-12-18 08:30:00。

①更正事项1:原招标文件中技术项中

1.23拟投入设备设施情况3

2.00

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吊车(核定载质量10T(含)及以上)1辆并承诺无偿服务本项目。若提供的吊车为投标人租赁的得1分,【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行驶证扫描件、承诺函,上述三项证明资料缺一不可须加盖公章】。若提供的吊车所有权归投标人所有,则该项得2分,【须提供车辆购销合同、发票、行驶证扫描件、承诺函,上述四项证明资料缺一不可须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整的不得分。(满分2分)

现更正为:

1.23拟投入设备设施情况3

2.00

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吊车(总质量10T(含)及以上)1辆并承诺无偿服务本项目。若提供的吊车为投标人租赁的得1分,【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行驶证扫描件、承诺函,上述三项证明资料缺一不可须加盖公章】。若提供的吊车所有权归投标人所有,则该项得2分,【须提供车辆购销合同、发票、行驶证扫描件、承诺函,上述四项证明资料缺一不可须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整的不得分。(满分2分)

②更正事项2: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中3.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农用车(额定载质量 1.5T(含)及以上)、吊车(核定载质量10T(含)及以上)、高空作业车、压缩式垃圾车等无偿为本项目提供服务(须提供承诺函)。

现更正为:3.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农用车(额定载质量 1.5T(含)及以上)、吊车(总质量10T(含)及以上)、高空作业车、压缩式垃圾车等无偿为本项目提供服务(须提供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风景园林中心

地址: (略) 芝山公园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芗城区南坑北路19号13幢2楼

联系方式: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丽明

电话:0596-*

福建 (略)

2023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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