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和监理招标公告(变更)投 资 项 目 代 码 2208-*-04-01-*投 资 项 目 名 称 顺 德 区 大 良 勒 流 水 体 综 合 整 治 工 程招 标 项 目 名 称 顺 德 区 大 良 勒 流 水 体 综 合 整 治 工 程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和 监 理标 段 ( 包 ) 名 称 / 公 告 性 质 正 常资 格 审 查 方 式 资 格 后 审
招 标 项 目 实 施( 交 货 ) 地 点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顺 德 区资 金 来 源 财 政 资 金 企 业 自 筹 资 金 来 源 构 成 /招 标 范 围 及 规 模 本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新 建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约 205公 里 , 雨 污 分 流 工 程 实 施 区 域960 公 顷 , 一 体 化 提 升 泵 站 约 16 座 , 管 道 清 淤 约 369 公 里 , 修 复 排 水 管 网 约 178 公里 , 新 建 勒 流 南 部 水 质 净 化 厂 ( 土 建 4 万 m /d, 首 期 设 备 2 万 m /d) , 扩 建 大 良 逢沙 水 质 净 化 厂 ( 5.5万 m /d) 。 第 一 联 围 区 域 为 2级 堤 防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约 *.46万 元 。
招 标 内 容
招 标 内 容 为 完 成 顺 德 区 大 良 勒 流 水 体 综 合 整 治 工 程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和 监 理 等 服 务 , 具体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1.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工 作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前 期 排 查 阶 段 费 用 审 核 勘 察 设 计 阶 段 费用 审 核 初 步 设 计 概 算 复 核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及 招 标 控 制 价 编 制 施 工 图 预 算 编 制 或审 核 ( 以 建 设 单 位 通 知 为 准 ) 工 程 结 算 审 核 竣 工 决 算 编 制 工 程 变 更 及 签 证 的 造价 编 制 或 审 核 工 程 款 计 量 支 付 审 核 索 赔 及 反 索 赔 处 理 材 料 价 格 咨 询 及 控 制 过程 结 算 审 核 ( 如 有 ) 协 助 招 标 人 对 各 类 合 同 相 关 条 款 的 审 核 和 投 资 控 制 管 理 。 施 工图 预 算 审 核 工 作 不 包 含 以 下 4个 子 项 工 程 : 顺 德 区 大 良 勒 流 水 体 综 合 整 治 工 程 一 大良 逢 沙 水 质 净 化 厂 工 程 顺 德 区 大 良 勒 流 水 体 综 合 整 治 工 程 一 勒 流 南 部 水 质 净 化 厂工 程 顺 德 区 大 良 勒 流 水 体 综 合 整 治 工 程 一 南 方 智 谷 片 区 管 网 缺 陷 修 复 工 程 顺德 区 大 良 勒 流 水 体 综 合 整 治 工 程 石 排 涌 扩 宽 工 程 二 期 , 建 安 投 资 估 算 约 42187.57万 元 。
2.监 理 工 作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1) 前 期 排 查 阶 段 施 工 准 备 阶 段 ( 含 勘 察 阶 段 ) 施 工 阶 段 ( 含 智 慧 水 务 信 息化 等 建 设 , 含 管 线 迁 改 ) 工 程 的 收 尾 阶 段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验 收 整 改 工 程 移交 过 程 结 算 ( 如 有 ) 工 程 结 算 等 ) 及 缺 陷 责 任 期 阶 段 等 的 全 过 程 监 理 , 进 行 项 目实 施 全 过 程 的 质 量 进 度 投 资 控 制 , 安 全 管 理 合 同 管 理 信 息 管 理 及 组 织 协 调 等 。( 2) 建 立 和 完 善 项 目 管 理 组 织 架 构 部 门 设 置 职 责 划 分 等 , 建 立 完 整 的 工 程 建 设管 理 流 程 审 批 制 度 和 相 关 资 料 格 式 , 报 委 托 人 备 案 后 实 施 。( 3) 组 织 工 程 款 计 量 支 付 延 期 索 赔 等 合 约 管 理 工 作 。( 4)组 织 召 开 项 目 工 作 例 会 , 负 责 会 议 材 料 场 地 设 备 等 会 务 工 作 。( 5) 组 织 设 计 图 纸 和 文 件 的 交 底 组 织 设 计 变 更 的 审 查 。( 6) 档 案 管 理 : 负 责 工 程 档 案 管 理 工 作 , 按 照 工 程 档 案 管 理 规 范 的 要 求 组 织 对 项 目涉 及 的 所 有 档 案 资 料 进 行 收 集 复 核 整 理 汇 编 归 档 验 收 验 收 后 按 要 求 办 理
移 交 。
注 : 本 项 目 所 指 勘 察 均 包 含 初 勘 详 勘 补 勘 工 期 ( 交 货 期 ) /招 标 控 制 价 本 项 目 招 标 控 制 价 *.17元 其 中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费 招 标 控 制 价 *.58元 , 监 理 费 招 标 控 制 价 *.59元 。是 否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是
投 标 资 格 能 力 要 求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1 法 人 资 格投 标 人 应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并 依 法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处 于有 效 期 。2.对 投 标 人 企 业 的 资 质 要 求2.1投 标 人 须 同 时 具 有 承 接 本 项 目 所 须 的 ( 1) 和 ( 2) 有 效 资 质 :( 1) 具 备 承 接 本 项 目 市 政 部 分 监 理 工 作 所 须 的 工 程 监 理 综 合 资质 或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监 理 * 级 资 质 。( 2) 具 备 承 接 本 项 目 水 利 部 分 监 理 工 作 所 须 的 水 利 工 程 施 工 监理 * 级 ( 或 以 上 ) 资 质 。 ( 根 据 水 利 部 关 于 实 行 水 利 工 程 建 设监 理 单 位 和 * 级 质 量 检 测 单 位 资 质 电 子 证 书 的 公 告 (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水 利 部 公 告 2022年 第 9号 ) , 自 2023 年 1 月 1日 起 , 全国 统 一 使 用 监 理 单 位 和 * 级 检 测 单 位 资 质 电 子 证 书 , 原 纸 质 证 书
作 废 。 )注 : 资 质 证 书 有 效 期 延 期 符 合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建设 工 程 企 业 资 质 延 续 有 关 事 宜 的 通 知 ( 建 办 市 函 2022 361号 ) 水 利 部 关 于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监 理 单 位 和 * 级 质 量 检 测 单 位资 质 等 级 证 书 延 期 的 公 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利 部 公 告 2022年第 10 号 )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司 关 于 建 设 工 程 企业 资 质 延 续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建 司 局 函 市 2023 116号 ) 文件 规 定 的 , 按 其 执 行 。2.2本 项 目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组 成 联 合 体 的 单 位 数 量 不 超 过 3 家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须 以 市 政 监 理 资 质 且 承 担 本 项 目 市 政 部 分 监 理 工作 的 单 位 为 牵 头 人 。 出 席 开 标 会 的 投 标 人 代 表 ( 交 易 员 ) 以 联 合体 牵 头 人 的 投 标 人 代 表 ( 交 易 员 ) 为 准 。 联 合 体 投 标 人 除 应 符 合
投 标 人 应 当 具 备 的 资 格 条 件 外 , 还 应 遵 守 以 下 规 定 :2.2.1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及 中 标 后 签 署 的 合 同 协 议 书 , 对 联 合 体各 方 均 有 法 律 约 束 力 。2.2.2联 合 体 各 方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提 供 的 格 式 签 订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在 该 协 议 书 中 必 须 指 定 牵 头 人 , 授 权 其 代 表 所 有 联 合 体 成 员 负 责投 标 委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和 合 同 实 施 阶 段 的 主 办 协 调 工 作 , 并 约定 各 方 拟 承 担 的 工 作 责 任 和 权 利 义 务 。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必 须 为 联 合体 所 有 成 员 单 位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 章 )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2.2.3 联 合 体 资 质 按 联 合 体 协 议 约 定 的 专 业 分 工 确 定 , 由 同 一 专业 的 单 位 组 成 的 联 合 体 , 按 照 资 质 等 级 较 低 的 单 位 确 定 资 质 等级 。2.2.4联 合 体 各 方 签 订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后 , 不 得 再 以 自 己 名 义 单 独
投 标 或 加 入 其 他 联 合 体 在 同 一 标 段 中 进 行 投 标 , 如 有 违 反 , 其 投标 和 与 此 有 关 的 联 合 体 的 投 标 将 被 拒 绝 。2.2.5联 合 体 中 标 后 ,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当 共 同 与 招 标 人 签 订 合 同 ,
为 履 行 合 同 向 招 标 人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应 被 授 权 作 为联 合 体 各 方 的 代 表 , 向 招 标 人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承 担 责 任 和 接 受指 令 , 并 负 责 整 个 合 同 的 全 面 履 行 和 接 受 本 项 目 服 务 费 用 的 支付 。2.2.6 除 非 另 有 规 定 和 说 明 , 本 招 标 文 件 ( 含 招 标 公 告 ) 中 的 投标 人 一 词 亦 指 联 合 体 各 方 。3.投 标 人 应 有 良 好 信 誉 , 按 佛 山 市 市 政 供 排 水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管理 办 法 ( 佛 市 水 利 2022 62号 ) 和 佛 山 市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信用 管 理 办 法 ( 佛 市 水 利 2020 15号 ) 要 求 进 行 备 案 且 备 案 企业 类 型 须 同 时 具 有 供 排 水 造 价 咨 询 类 企 业 水 利 咨 询 类企 业 供 排 水 监 理 类 企 业 水 利 监 理 类 企 业 , 否 则投 标 将 被 否 决 。 ( 注 : 投 标 人 若 为 联 合 体 投 标 , 承 担 本 项 目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工 作 的 成 员 须 同 时 具 有 供 排 水 造 价 咨 询 类 企 业 及 水 利 咨 询 类 企 业 类 别 的 诚 信 备 案 承 担 本 项 目 市 政 部 分监 理 工 作 的 成 员 须 具 有 供 排 水 监 理 类 企 业 类 别 的 诚 信 备 案 承 担 本 项 目 水 利 部 分 监 理 工 作 的 成 员 须 具 有 水 利 监 理 类 企 业 类 别 的 诚 信 备 案 同 时 承 担 本 项 目 市 政 和 水 利 部 分 监 理 工 作 的 成员 须 同 时 具 有 供 排 水 监 理 类 企 业 和 水 利 监 理 类 企 业 类别 的 诚 信 备 案 。 投 标 人 若 为 非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 则 须 同 时 具 有 供排 水 造 价 咨 询 类 企 业 水 利 咨 询 类 企 业 供 排 水 监理 类 企 业 水 利 监 理 类 企 业 类 别 的 诚 信 备 案 。 )3.1佛 山 市 水 利 局 工 程 建 设 领 域 项 目 信 息 公 开 共 享 专 栏 信 用 信 息上 述 诚 信 备 案 类 别 的 信 用 分 值 均 为 60分 ( 或 以 上 ) 且 状 态 显 示为 允 许 投 标 ( 以 资 格 审 查 当 天 的 查 询 结 果 为 准 ) 。
3.2 广 东 省 以 外 的 投 标 人 , 须 提 供 在 广 东 建 设 信 息 网 ( 网 址 :www.gdcic.net) 进 粤 企 业 和 人 员 诚 信 信 息 登 记 平 台 专 栏 关于 投 标 人 进 粤 企 业 及 人 员 信 息 登 记 的 网 页 打 印 件 。 ( 注 : 若 为 联合 体 投 标 的 , 其 任 何 一 方 成 员 单 位 为 省 外 单 位 的 均 须 符 合 上 述 要求 。 )3.3 投 标 人 ( 若 为 联 合 体 投 标 , 则 为 联 合 体 各 方 成 员 ) 已 加 入 佛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化 综 合 平 台 投 标 人 主 体 信 息 库 。4.对 投 标 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 即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 的 资 格 要 求 ( 如为 联 合 体 投 标 , 由 牵 头 人 派 遣 )4.1对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资 格 要 求 : 须 具 备 大 学 本 科 ( 或 以 上 )学 历 和 具 有 工 程 类 高 级 ( 或 以 上 级 ) 职 称 ( 职 称 证 书 应 以 省 级 ( 或以 上 ) 人 社 部 门 或 者 在 省 级 ( 或 以 上 ) 人 社 部 门 备 案 的 其 他 职 能
部 门 用 人 单 位 颁 发 的 为 准 ) , 且 具 有 国 家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证 书( 专 业 :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 。4.2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必 须 在 佛 山 市 建 筑 诚 信 评 价 体 系 管 理 平 台 登记 和 佛 山 市 水 利 局 工 程 建 设 领 域 项 目 信 息 公 开 共 享 专 栏 公 开 的人 员 中 选 取 , 并 且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必 须 在 资 格 审 查 当 日 未 被 锁定 。 省 外 进 粤 企 业 ,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须 在 进 粤 企 业 和 人 员 诚 信信 息 登 记 平 台 办 理 了 登 记 手 续 。4.3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 正 在 或 自 2023年 4 月 1日 起 至 本 项 目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为 止 曾 在 招 标 人 建 设 管 理 的 在 建 项目 中 担 任 项 目 ( 总 ) 负 责 人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负责 任 一 职 务 的 , 其 投 标 将 被 否 决 。 ( 注 : 招 标 人 建 设 管 理 的 在 建
项 目 名 单 详 见 招 标 公 告 附 件 : 招 标 人 建 设 管 理 的 在 建 项 目 明 细表 )4.4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 如 有 参 与 其 他 工 程 投 标 ( 不含 招 标 人 建 设 管 理 的 在 建 项 目 ) 的 情 况 , 必 须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说 明 。投 标 人 应 慎 重 考 虑 选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 参 加 多 个 工程 项 目 的 投 标 竞 争 , 如 投 标 项 目 负 责 人 (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 在 两 个及 以 上 工 程 项 目 均 中 标 的 , 只 能 按 照 不 同 工 程 项 目 中 标 通 知 书 发出 的 时 间 先 后 , 担 任 本 企 业 最 先 中 标 项 目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 总 监 理工 程 师 ) 。 后 确 定 该 企 业 为 中 标 人 的 工 程 项 目 的 招 标 人 将 取 消 其中 标 资 格 。 投 标 人 隐 瞒 中 标 项 目 获 取 中 标 的 , 按 弄 虚 作 假 骗 取 中标 查 处 。4.5需 提 供 投 标 人 近 半 年 ( 扣 除 发 布 招 标 公 告 当 月 往 前 顺 推 6 个
月 , 即 2023年 6月 至 2023年 11月 ) 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缴 纳 社保 资 金 的 有 效 的 社 保 证 明 材 料 。 以 投 标 人 (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 所 属当 地 社 保 管 理 部 门 出 具 的 证 明 原 件 或 复 印 件 为 准 。 注 : 投 标 人(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 如 因 所 在 地 区 社 保 查 询 的 不 同 规 定 , 只 能 查 询至 查 询 日 的 上 上 月 , 不 能 提 供 规 定 社 保 区 间 的 社 保 证 明 的 , 投 标人 如 提 供 了 当 地 政 府 部 门 的 社 保 管 理 相 应 文 件 , 其 所 提 供 的 社 保可 以 按 当 地 的 文 件 要 求 相 应 顺 推 。 否 则 , 不 予 认 可 。 5.对 拟 派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负 责 人 的 资 格 要 求 ( 若 为 联 合 体 投 标 ,则 由 承 担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工 作 派 遣 )5.1对 拟 派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负 责 人 的 资 格 要 求 : 须 具 有 注 册 于 投标 人 本 单 位 的 有 效 的 土 木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注 册 造 价 工 程 师 证 或 一级 注 册 造 价 工 程 师 证 。
5.2拟 派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负 责 人 必 须 在 佛 山 市 建 筑 诚 信 评 价 体 系管 理 平 台 登 记 和 佛 山 市 水 利 局 工 程 建 设 领 域 项 目 信 息 公 开 共 享专 栏 公 开 的 人 员 中 选 取 。 省 外 进 粤 企 业 , 拟 派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负责 人 须 在 进 粤 企 业 和 人 员 诚 信 信 息 登 记 平 台 办 理 了 登 记 手 续 。5.3 拟 派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负 责 人 正 在 或 自 2023年 4月 1 日 起 至本 项 目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为 止 曾 在 招 标 人 建 设 管 理 的 在 建 项 目 中 担任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负 责 人 职 务 的 , 其 投 标 将 被 否 决 。 ( 注 : 招 标人 建 设 管 理 的 在 建 项 目 名 单 详 见 招 标 公 告 附 件 : 招 标 人 建 设 管理 的 在 建 项 目 明 细 表 )5.4 拟 派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负 责 人 如 有 参 与 其 他 工 程 投 标 ( 不 含 招标 人 建 设 管 理 的 在 建 项 目 ) 的 情 况 , 必 须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说 明 。 投标 人 应 慎 重 考 虑 选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负 责 人 参 加 多 个 工 程 项 目 的
投 标 竞 争 , 如 投 标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负 责 人 在 两 个 及 以 上 工 程 项 目均 中 标 的 , 只 能 按 照 不 同 工 程 项 目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的 时 间 先 后 ,担 任 本 企 业 最 先 中 标 项 目 的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负 责 人 。 后 确 定 该企 业 为 中 标 人 的 工 程 项 目 的 招 标 人 将 取 消 其 中 标 资 格 。 投 标 人 隐瞒 中 标 项 目 获 取 中 标 的 , 按 弄 虚 作 假 骗 取 中 标 查 处 。5.5 需 提 供 投 标 人 近 半 年 ( 扣 除 发 布 招 标 公 告 当 月 往 前 顺 推 6个 月 , 即 2023 年 6月 至 2023年 11月 ) 为 拟 派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负 责 人 缴 纳 社 保 资 金 的 有 效 的 社 保 证 明 材 料 。 以 投 标 人 ( 或 其 分支 机 构 ) 所 属 当 地 社 保 管 理 部 门 出 具 的 证 明 原 件 或 复 印 件 为 准 。 注 : 投 标 人 (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 如 因 所 在 地 区 社 保 查 询 的 不 同 规定 , 只 能 查 询 至 查 询 日 的 上 上 月 , 不 能 提 供 规 定 社 保 区 间 的 社 保
证 明 的 , 投 标 人 如 提 供 了 当 地 政 府 部 门 的 社 保 管 理 相 应 文 件 , 其所 提 供 的 社 保 可 以 按 当 地 的 文 件 要 求 相 应 顺 推 。 否 则 , 不 予 认可 。 6.对 投 标 人 企 业 的 信 誉 要 求6.1没 有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 , 财 产 被 接 管 冻 结 , 破 产 状 态 。6.2没 有 受 到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的 行 政 处 罚 。 ( 此 处 所 指 的 处 罚 ,是 指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作 出 的 有 关 取 消 投 标 资格 的 行 政 处 罚 , 且 该 行 政 处 罚 信 息 已 按 照 行 政 执 法 公 示 制 度 公开 , 除 此 之 外 , 其 他 以 通 知 通 报 等 形 式 或 依 据 规 范 性 文 件 对 投标 人 投 标 资 格 作 出 的 限 制 , 不 属 于 此 处 所 指 的 处 罚 范 畴 ) 。6.3在 最 近 三 年 内 没 有 骗 取 中 标 和 严 重 违 约 及 重 大 工 程 质 量 问 题或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 ( 此 处 骗 取 中 标 是 指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所 作 出 的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中 所 认 定 的 违法 行 为 严 重 违 约 及 重 大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或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则 以 司 法 仲 裁 机 构 等 出 具 的 生 效 文 件 予 以 认 定 , 其 中 的 重 大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或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 是 指 生 效 文 件 认 定 的 重大 事 故 等 级 达 到 关 于 做 好 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质 量事 故 报 告 和 调 查 处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和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和 调 查处 理 条 例 的 标 准 最 近 三 年 是 指 该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发 布 之 日起 往 前 顺 推 三 年 , 以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或 司 法 仲 裁 机 构 等 出具 的 生 效 文 件 的 落 款 时 间 为 准 ) 。6.4根 据 佛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启 用 执 行 联 动 机 制 决 定 书 和 协助 执 行 通 知 书 的 要 求 , 投 标 人 若 为 名 单 上 的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不得 参 加 本 项 目 投 标 。
6.5根 据 佛 山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等 8 部 门 关 于 在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事项 中 进 行 信 用 信 息 查 询 和 实 施 联 合 奖 惩 的 通 知 ( 佛 发 改 信 用 2019 1 号 ) , 对 被 佛 山 市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列 入 失 信 名单 的 投 标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6.6根 据 佛 山 市 政 务 服 务 数 据 管 理 局 等 10 部 门 关 于 深 化 工 程 建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制 度 改 革 促 进 经 济 高 质 量 发 展 若 干 措 施 的 通 知 ( 佛 政 数 2022 14号 ) , 依 法 依 规 被 严 格 限 制 其 在 我 市 范 围 内参 与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 尚 处 于 限 制 期 内 的 投 标 人 , 不 得 参 与 投 标 。6.7根 据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和 水 利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建 筑 行 业 诚 信 惩 戒 工 作 的 通 知 ( 顺 住 建 发 2020 30号 ) , 对被 列 入 黑 名 单 的 企 业 和 个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6.8 投 标 人 存 在 佛 山 市 市 政 供 排 水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管 理 办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情 形 的 并 处 于 公 告 期 内 的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人 业 绩 要 求 /是 否 采 用 电 子招 标 投 标 方 式 否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的方 式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的 网络 地 址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平 台 网 站( http://**)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开 始 时间 2023 年 11月 21日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截止 时 间 2023 年 12月 18日 9 时 30分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间 2023 年 12月 18日 9时 30分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方式 投 标 人 应 于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将 投 标 文 件 密封 送 达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指定 开 标 室 ( 地 址 :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大 良 街 道 新城 区 观 绿 路 4号 恒 实 置 业 广 场 1 号 楼 裙 楼 顺德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4楼 , 具 体 开 标 室 以交 易 中 心 4楼 大 厅 电 子 屏 显 示 为 准 ) 。开 标 时 间 2023年 12 月 18日 9时 30分 ( 与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为同 一 时 间 ) 开 标 地 点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指 定 开 标室
发 布 公 告 媒 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以 及 广 东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广 东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粤 公 平 ) 发 布 。 公 告 内 容 和 时 间 不 一 致 时 , 以 广 东 省 公 共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粤 公 平 ) 发 布 的 为 准 。招 标 人 广 东 顺 控 水 务 投资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地 址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大 良 街 道 德 和 社 区 新城 区 观 绿 路 4 号 恒 实 置 业 广 场 1号 楼招 标 人 联 系 人 黄 小 姐 联 系 电 话 0757-*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广 东 明 润 工 程 咨询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地 址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大 良 街 道 卓 越 大 厦 8楼 805室招 标 代 理 联 系 人 杨 先 生 联 系 电 话 0757-*招 标 监 督 机 构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政务 服 务 数 据 管 理
局 联 系 电 话 0757-* 0757-* 0757-*其 他 依 法 应 当 载 明 的内 容 详 见 公 告 附 件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和监理招标公告(变更)投 资 项 目 代 码 2208-*-04-01-*投 资 项 目 名 称 顺 德 区 大 良 勒 流 水 体 综 合 整 治 工 程招 标 项 目 名 称 顺 德 区 大 良 勒 流 水 体 综 合 整 治 工 程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和 监 理标 段 ( 包 ) 名 称 / 公 告 性 质 正 常资 格 审 查 方 式 资 格 后 审
招 标 项 目 实 施( 交 货 ) 地 点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顺 德 区资 金 来 源 财 政 资 金 企 业 自 筹 资 金 来 源 构 成 /招 标 范 围 及 规 模 本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新 建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约 205公 里 , 雨 污 分 流 工 程 实 施 区 域960 公 顷 , 一 体 化 提 升 泵 站 约 16 座 , 管 道 清 淤 约 369 公 里 , 修 复 排 水 管 网 约 178 公里 , 新 建 勒 流 南 部 水 质 净 化 厂 ( 土 建 4 万 m /d, 首 期 设 备 2 万 m /d) , 扩 建 大 良 逢沙 水 质 净 化 厂 ( 5.5万 m /d) 。 第 一 联 围 区 域 为 2级 堤 防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约 *.46万 元 。
招 标 内 容
招 标 内 容 为 完 成 顺 德 区 大 良 勒 流 水 体 综 合 整 治 工 程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和 监 理 等 服 务 , 具体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1.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工 作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前 期 排 查 阶 段 费 用 审 核 勘 察 设 计 阶 段 费用 审 核 初 步 设 计 概 算 复 核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及 招 标 控 制 价 编 制 施 工 图 预 算 编 制 或审 核 ( 以 建 设 单 位 通 知 为 准 ) 工 程 结 算 审 核 竣 工 决 算 编 制 工 程 变 更 及 签 证 的 造价 编 制 或 审 核 工 程 款 计 量 支 付 审 核 索 赔 及 反 索 赔 处 理 材 料 价 格 咨 询 及 控 制 过程 结 算 审 核 ( 如 有 ) 协 助 招 标 人 对 各 类 合 同 相 关 条 款 的 审 核 和 投 资 控 制 管 理 。 施 工图 预 算 审 核 工 作 不 包 含 以 下 4个 子 项 工 程 : 顺 德 区 大 良 勒 流 水 体 综 合 整 治 工 程 一 大良 逢 沙 水 质 净 化 厂 工 程 顺 德 区 大 良 勒 流 水 体 综 合 整 治 工 程 一 勒 流 南 部 水 质 净 化 厂工 程 顺 德 区 大 良 勒 流 水 体 综 合 整 治 工 程 一 南 方 智 谷 片 区 管 网 缺 陷 修 复 工 程 顺德 区 大 良 勒 流 水 体 综 合 整 治 工 程 石 排 涌 扩 宽 工 程 二 期 , 建 安 投 资 估 算 约 42187.57万 元 。
2.监 理 工 作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1) 前 期 排 查 阶 段 施 工 准 备 阶 段 ( 含 勘 察 阶 段 ) 施 工 阶 段 ( 含 智 慧 水 务 信 息化 等 建 设 , 含 管 线 迁 改 ) 工 程 的 收 尾 阶 段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验 收 整 改 工 程 移交 过 程 结 算 ( 如 有 ) 工 程 结 算 等 ) 及 缺 陷 责 任 期 阶 段 等 的 全 过 程 监 理 , 进 行 项 目实 施 全 过 程 的 质 量 进 度 投 资 控 制 , 安 全 管 理 合 同 管 理 信 息 管 理 及 组 织 协 调 等 。( 2) 建 立 和 完 善 项 目 管 理 组 织 架 构 部 门 设 置 职 责 划 分 等 , 建 立 完 整 的 工 程 建 设管 理 流 程 审 批 制 度 和 相 关 资 料 格 式 , 报 委 托 人 备 案 后 实 施 。( 3) 组 织 工 程 款 计 量 支 付 延 期 索 赔 等 合 约 管 理 工 作 。( 4)组 织 召 开 项 目 工 作 例 会 , 负 责 会 议 材 料 场 地 设 备 等 会 务 工 作 。( 5) 组 织 设 计 图 纸 和 文 件 的 交 底 组 织 设 计 变 更 的 审 查 。( 6) 档 案 管 理 : 负 责 工 程 档 案 管 理 工 作 , 按 照 工 程 档 案 管 理 规 范 的 要 求 组 织 对 项 目涉 及 的 所 有 档 案 资 料 进 行 收 集 复 核 整 理 汇 编 归 档 验 收 验 收 后 按 要 求 办 理
移 交 。
注 : 本 项 目 所 指 勘 察 均 包 含 初 勘 详 勘 补 勘 工 期 ( 交 货 期 ) /招 标 控 制 价 本 项 目 招 标 控 制 价 *.17元 其 中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费 招 标 控 制 价 *.58元 , 监 理 费 招 标 控 制 价 *.59元 。是 否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是
投 标 资 格 能 力 要 求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1 法 人 资 格投 标 人 应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并 依 法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处 于有 效 期 。2.对 投 标 人 企 业 的 资 质 要 求2.1投 标 人 须 同 时 具 有 承 接 本 项 目 所 须 的 ( 1) 和 ( 2) 有 效 资 质 :( 1) 具 备 承 接 本 项 目 市 政 部 分 监 理 工 作 所 须 的 工 程 监 理 综 合 资质 或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监 理 * 级 资 质 。( 2) 具 备 承 接 本 项 目 水 利 部 分 监 理 工 作 所 须 的 水 利 工 程 施 工 监理 * 级 ( 或 以 上 ) 资 质 。 ( 根 据 水 利 部 关 于 实 行 水 利 工 程 建 设监 理 单 位 和 * 级 质 量 检 测 单 位 资 质 电 子 证 书 的 公 告 (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水 利 部 公 告 2022年 第 9号 ) , 自 2023 年 1 月 1日 起 , 全国 统 一 使 用 监 理 单 位 和 * 级 检 测 单 位 资 质 电 子 证 书 , 原 纸 质 证 书
作 废 。 )注 : 资 质 证 书 有 效 期 延 期 符 合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建设 工 程 企 业 资 质 延 续 有 关 事 宜 的 通 知 ( 建 办 市 函 2022 361号 ) 水 利 部 关 于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监 理 单 位 和 * 级 质 量 检 测 单 位资 质 等 级 证 书 延 期 的 公 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利 部 公 告 2022年第 10 号 )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司 关 于 建 设 工 程 企业 资 质 延 续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建 司 局 函 市 2023 116号 ) 文件 规 定 的 , 按 其 执 行 。2.2本 项 目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组 成 联 合 体 的 单 位 数 量 不 超 过 3 家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须 以 市 政 监 理 资 质 且 承 担 本 项 目 市 政 部 分 监 理 工作 的 单 位 为 牵 头 人 。 出 席 开 标 会 的 投 标 人 代 表 ( 交 易 员 ) 以 联 合体 牵 头 人 的 投 标 人 代 表 ( 交 易 员 ) 为 准 。 联 合 体 投 标 人 除 应 符 合
投 标 人 应 当 具 备 的 资 格 条 件 外 , 还 应 遵 守 以 下 规 定 :2.2.1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及 中 标 后 签 署 的 合 同 协 议 书 , 对 联 合 体各 方 均 有 法 律 约 束 力 。2.2.2联 合 体 各 方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提 供 的 格 式 签 订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在 该 协 议 书 中 必 须 指 定 牵 头 人 , 授 权 其 代 表 所 有 联 合 体 成 员 负 责投 标 委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和 合 同 实 施 阶 段 的 主 办 协 调 工 作 , 并 约定 各 方 拟 承 担 的 工 作 责 任 和 权 利 义 务 。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必 须 为 联 合体 所 有 成 员 单 位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 章 )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2.2.3 联 合 体 资 质 按 联 合 体 协 议 约 定 的 专 业 分 工 确 定 , 由 同 一 专业 的 单 位 组 成 的 联 合 体 , 按 照 资 质 等 级 较 低 的 单 位 确 定 资 质 等级 。2.2.4联 合 体 各 方 签 订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后 , 不 得 再 以 自 己 名 义 单 独
投 标 或 加 入 其 他 联 合 体 在 同 一 标 段 中 进 行 投 标 , 如 有 违 反 , 其 投标 和 与 此 有 关 的 联 合 体 的 投 标 将 被 拒 绝 。2.2.5联 合 体 中 标 后 ,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当 共 同 与 招 标 人 签 订 合 同 ,
为 履 行 合 同 向 招 标 人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应 被 授 权 作 为联 合 体 各 方 的 代 表 , 向 招 标 人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承 担 责 任 和 接 受指 令 , 并 负 责 整 个 合 同 的 全 面 履 行 和 接 受 本 项 目 服 务 费 用 的 支付 。2.2.6 除 非 另 有 规 定 和 说 明 , 本 招 标 文 件 ( 含 招 标 公 告 ) 中 的 投标 人 一 词 亦 指 联 合 体 各 方 。3.投 标 人 应 有 良 好 信 誉 , 按 佛 山 市 市 政 供 排 水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管理 办 法 ( 佛 市 水 利 2022 62号 ) 和 佛 山 市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信用 管 理 办 法 ( 佛 市 水 利 2020 15号 ) 要 求 进 行 备 案 且 备 案 企业 类 型 须 同 时 具 有 供 排 水 造 价 咨 询 类 企 业 水 利 咨 询 类企 业 供 排 水 监 理 类 企 业 水 利 监 理 类 企 业 , 否 则投 标 将 被 否 决 。 ( 注 : 投 标 人 若 为 联 合 体 投 标 , 承 担 本 项 目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工 作 的 成 员 须 同 时 具 有 供 排 水 造 价 咨 询 类 企 业 及 水 利 咨 询 类 企 业 类 别 的 诚 信 备 案 承 担 本 项 目 市 政 部 分监 理 工 作 的 成 员 须 具 有 供 排 水 监 理 类 企 业 类 别 的 诚 信 备 案 承 担 本 项 目 水 利 部 分 监 理 工 作 的 成 员 须 具 有 水 利 监 理 类 企 业 类 别 的 诚 信 备 案 同 时 承 担 本 项 目 市 政 和 水 利 部 分 监 理 工 作 的 成员 须 同 时 具 有 供 排 水 监 理 类 企 业 和 水 利 监 理 类 企 业 类别 的 诚 信 备 案 。 投 标 人 若 为 非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 则 须 同 时 具 有 供排 水 造 价 咨 询 类 企 业 水 利 咨 询 类 企 业 供 排 水 监理 类 企 业 水 利 监 理 类 企 业 类 别 的 诚 信 备 案 。 )3.1佛 山 市 水 利 局 工 程 建 设 领 域 项 目 信 息 公 开 共 享 专 栏 信 用 信 息上 述 诚 信 备 案 类 别 的 信 用 分 值 均 为 60分 ( 或 以 上 ) 且 状 态 显 示为 允 许 投 标 ( 以 资 格 审 查 当 天 的 查 询 结 果 为 准 ) 。
3.2 广 东 省 以 外 的 投 标 人 , 须 提 供 在 广 东 建 设 信 息 网 ( 网 址 :www.gdcic.net) 进 粤 企 业 和 人 员 诚 信 信 息 登 记 平 台 专 栏 关于 投 标 人 进 粤 企 业 及 人 员 信 息 登 记 的 网 页 打 印 件 。 ( 注 : 若 为 联合 体 投 标 的 , 其 任 何 一 方 成 员 单 位 为 省 外 单 位 的 均 须 符 合 上 述 要求 。 )3.3 投 标 人 ( 若 为 联 合 体 投 标 , 则 为 联 合 体 各 方 成 员 ) 已 加 入 佛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化 综 合 平 台 投 标 人 主 体 信 息 库 。4.对 投 标 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 即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 的 资 格 要 求 ( 如为 联 合 体 投 标 , 由 牵 头 人 派 遣 )4.1对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资 格 要 求 : 须 具 备 大 学 本 科 ( 或 以 上 )学 历 和 具 有 工 程 类 高 级 ( 或 以 上 级 ) 职 称 ( 职 称 证 书 应 以 省 级 ( 或以 上 ) 人 社 部 门 或 者 在 省 级 ( 或 以 上 ) 人 社 部 门 备 案 的 其 他 职 能
部 门 用 人 单 位 颁 发 的 为 准 ) , 且 具 有 国 家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证 书( 专 业 :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 。4.2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必 须 在 佛 山 市 建 筑 诚 信 评 价 体 系 管 理 平 台 登记 和 佛 山 市 水 利 局 工 程 建 设 领 域 项 目 信 息 公 开 共 享 专 栏 公 开 的人 员 中 选 取 , 并 且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必 须 在 资 格 审 查 当 日 未 被 锁定 。 省 外 进 粤 企 业 ,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须 在 进 粤 企 业 和 人 员 诚 信信 息 登 记 平 台 办 理 了 登 记 手 续 。4.3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 正 在 或 自 2023年 4 月 1日 起 至 本 项 目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为 止 曾 在 招 标 人 建 设 管 理 的 在 建 项目 中 担 任 项 目 ( 总 ) 负 责 人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负责 任 一 职 务 的 , 其 投 标 将 被 否 决 。 ( 注 : 招 标 人 建 设 管 理 的 在 建
项 目 名 单 详 见 招 标 公 告 附 件 : 招 标 人 建 设 管 理 的 在 建 项 目 明 细表 )4.4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 如 有 参 与 其 他 工 程 投 标 ( 不含 招 标 人 建 设 管 理 的 在 建 项 目 ) 的 情 况 , 必 须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说 明 。投 标 人 应 慎 重 考 虑 选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 参 加 多 个 工程 项 目 的 投 标 竞 争 , 如 投 标 项 目 负 责 人 (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 在 两 个及 以 上 工 程 项 目 均 中 标 的 , 只 能 按 照 不 同 工 程 项 目 中 标 通 知 书 发出 的 时 间 先 后 , 担 任 本 企 业 最 先 中 标 项 目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 总 监 理工 程 师 ) 。 后 确 定 该 企 业 为 中 标 人 的 工 程 项 目 的 招 标 人 将 取 消 其中 标 资 格 。 投 标 人 隐 瞒 中 标 项 目 获 取 中 标 的 , 按 弄 虚 作 假 骗 取 中标 查 处 。4.5需 提 供 投 标 人 近 半 年 ( 扣 除 发 布 招 标 公 告 当 月 往 前 顺 推 6 个
月 , 即 2023年 6月 至 2023年 11月 ) 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缴 纳 社保 资 金 的 有 效 的 社 保 证 明 材 料 。 以 投 标 人 (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 所 属当 地 社 保 管 理 部 门 出 具 的 证 明 原 件 或 复 印 件 为 准 。 注 : 投 标 人(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 如 因 所 在 地 区 社 保 查 询 的 不 同 规 定 , 只 能 查 询至 查 询 日 的 上 上 月 , 不 能 提 供 规 定 社 保 区 间 的 社 保 证 明 的 , 投 标人 如 提 供 了 当 地 政 府 部 门 的 社 保 管 理 相 应 文 件 , 其 所 提 供 的 社 保可 以 按 当 地 的 文 件 要 求 相 应 顺 推 。 否 则 , 不 予 认 可 。 5.对 拟 派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负 责 人 的 资 格 要 求 ( 若 为 联 合 体 投 标 ,则 由 承 担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工 作 派 遣 )5.1对 拟 派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负 责 人 的 资 格 要 求 : 须 具 有 注 册 于 投标 人 本 单 位 的 有 效 的 土 木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注 册 造 价 工 程 师 证 或 一级 注 册 造 价 工 程 师 证 。
5.2拟 派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负 责 人 必 须 在 佛 山 市 建 筑 诚 信 评 价 体 系管 理 平 台 登 记 和 佛 山 市 水 利 局 工 程 建 设 领 域 项 目 信 息 公 开 共 享专 栏 公 开 的 人 员 中 选 取 。 省 外 进 粤 企 业 , 拟 派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负责 人 须 在 进 粤 企 业 和 人 员 诚 信 信 息 登 记 平 台 办 理 了 登 记 手 续 。5.3 拟 派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负 责 人 正 在 或 自 2023年 4月 1 日 起 至本 项 目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为 止 曾 在 招 标 人 建 设 管 理 的 在 建 项 目 中 担任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负 责 人 职 务 的 , 其 投 标 将 被 否 决 。 ( 注 : 招 标人 建 设 管 理 的 在 建 项 目 名 单 详 见 招 标 公 告 附 件 : 招 标 人 建 设 管理 的 在 建 项 目 明 细 表 )5.4 拟 派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负 责 人 如 有 参 与 其 他 工 程 投 标 ( 不 含 招标 人 建 设 管 理 的 在 建 项 目 ) 的 情 况 , 必 须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说 明 。 投标 人 应 慎 重 考 虑 选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负 责 人 参 加 多 个 工 程 项 目 的
投 标 竞 争 , 如 投 标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负 责 人 在 两 个 及 以 上 工 程 项 目均 中 标 的 , 只 能 按 照 不 同 工 程 项 目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的 时 间 先 后 ,担 任 本 企 业 最 先 中 标 项 目 的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 负 责 人 。 后 确 定 该企 业 为 中 标 人 的 工 程 项 目 的 招 标 人 将 取 消 其 中 标 资 格 。 投 标 人 隐瞒 中 标 项 目 获 取 中 标 的 , 按 弄 虚 作 假 骗 取 中 标 查 处 。5.5 需 提 供 投 标 人 近 半 年 ( 扣 除 发 布 招 标 公 告 当 月 往 前 顺 推 6个 月 , 即 2023 年 6月 至 2023年 11月 ) 为 拟 派 全 过 程 造 价 咨 询负 责 人 缴 纳 社 保 资 金 的 有 效 的 社 保 证 明 材 料 。 以 投 标 人 ( 或 其 分支 机 构 ) 所 属 当 地 社 保 管 理 部 门 出 具 的 证 明 原 件 或 复 印 件 为 准 。 注 : 投 标 人 (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 如 因 所 在 地 区 社 保 查 询 的 不 同 规定 , 只 能 查 询 至 查 询 日 的 上 上 月 , 不 能 提 供 规 定 社 保 区 间 的 社 保
证 明 的 , 投 标 人 如 提 供 了 当 地 政 府 部 门 的 社 保 管 理 相 应 文 件 , 其所 提 供 的 社 保 可 以 按 当 地 的 文 件 要 求 相 应 顺 推 。 否 则 , 不 予 认可 。 6.对 投 标 人 企 业 的 信 誉 要 求6.1没 有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 , 财 产 被 接 管 冻 结 , 破 产 状 态 。6.2没 有 受 到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的 行 政 处 罚 。 ( 此 处 所 指 的 处 罚 ,是 指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作 出 的 有 关 取 消 投 标 资格 的 行 政 处 罚 , 且 该 行 政 处 罚 信 息 已 按 照 行 政 执 法 公 示 制 度 公开 , 除 此 之 外 , 其 他 以 通 知 通 报 等 形 式 或 依 据 规 范 性 文 件 对 投标 人 投 标 资 格 作 出 的 限 制 , 不 属 于 此 处 所 指 的 处 罚 范 畴 ) 。6.3在 最 近 三 年 内 没 有 骗 取 中 标 和 严 重 违 约 及 重 大 工 程 质 量 问 题或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 ( 此 处 骗 取 中 标 是 指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所 作 出 的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中 所 认 定 的 违法 行 为 严 重 违 约 及 重 大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或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则 以 司 法 仲 裁 机 构 等 出 具 的 生 效 文 件 予 以 认 定 , 其 中 的 重 大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或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 是 指 生 效 文 件 认 定 的 重大 事 故 等 级 达 到 关 于 做 好 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质 量事 故 报 告 和 调 查 处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和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和 调 查处 理 条 例 的 标 准 最 近 三 年 是 指 该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发 布 之 日起 往 前 顺 推 三 年 , 以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或 司 法 仲 裁 机 构 等 出具 的 生 效 文 件 的 落 款 时 间 为 准 ) 。6.4根 据 佛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启 用 执 行 联 动 机 制 决 定 书 和 协助 执 行 通 知 书 的 要 求 , 投 标 人 若 为 名 单 上 的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不得 参 加 本 项 目 投 标 。
6.5根 据 佛 山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等 8 部 门 关 于 在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事项 中 进 行 信 用 信 息 查 询 和 实 施 联 合 奖 惩 的 通 知 ( 佛 发 改 信 用 2019 1 号 ) , 对 被 佛 山 市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列 入 失 信 名单 的 投 标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6.6根 据 佛 山 市 政 务 服 务 数 据 管 理 局 等 10 部 门 关 于 深 化 工 程 建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制 度 改 革 促 进 经 济 高 质 量 发 展 若 干 措 施 的 通 知 ( 佛 政 数 2022 14号 ) , 依 法 依 规 被 严 格 限 制 其 在 我 市 范 围 内参 与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 尚 处 于 限 制 期 内 的 投 标 人 , 不 得 参 与 投 标 。6.7根 据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和 水 利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建 筑 行 业 诚 信 惩 戒 工 作 的 通 知 ( 顺 住 建 发 2020 30号 ) , 对被 列 入 黑 名 单 的 企 业 和 个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6.8 投 标 人 存 在 佛 山 市 市 政 供 排 水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管 理 办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情 形 的 并 处 于 公 告 期 内 的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人 业 绩 要 求 /是 否 采 用 电 子招 标 投 标 方 式 否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的方 式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的 网络 地 址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平 台 网 站( http://**)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开 始 时间 2023 年 11月 21日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截止 时 间 2023 年 12月 18日 9 时 30分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间 2023 年 12月 18日 9时 30分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方式 投 标 人 应 于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将 投 标 文 件 密封 送 达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指定 开 标 室 ( 地 址 :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大 良 街 道 新城 区 观 绿 路 4号 恒 实 置 业 广 场 1 号 楼 裙 楼 顺德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4楼 , 具 体 开 标 室 以交 易 中 心 4楼 大 厅 电 子 屏 显 示 为 准 ) 。开 标 时 间 2023年 12 月 18日 9时 30分 ( 与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为同 一 时 间 ) 开 标 地 点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指 定 开 标室
发 布 公 告 媒 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以 及 广 东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广 东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粤 公 平 ) 发 布 。 公 告 内 容 和 时 间 不 一 致 时 , 以 广 东 省 公 共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粤 公 平 ) 发 布 的 为 准 。招 标 人 广 东 顺 控 水 务 投资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地 址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大 良 街 道 德 和 社 区 新城 区 观 绿 路 4 号 恒 实 置 业 广 场 1号 楼招 标 人 联 系 人 黄 小 姐 联 系 电 话 0757-*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广 东 明 润 工 程 咨询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地 址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大 良 街 道 卓 越 大 厦 8楼 805室招 标 代 理 联 系 人 杨 先 生 联 系 电 话 0757-*招 标 监 督 机 构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政务 服 务 数 据 管 理
局 联 系 电 话 0757-* 0757-* 0757-*其 他 依 法 应 当 载 明 的内 容 详 见 公 告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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