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达路北延线以西、荷园路以北地块一项目监理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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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达路北延线以西、荷园路以北地块一项目监理答疑澄清公告

(略)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达路北延线以西、荷园路以北地块一项目监理 次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3(SS)WZ0145

项目名称: (略)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达路北延线以西、荷园路以北地块一项目监理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3年12月1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二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第 10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4.4 投标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工程监理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4.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4.2 (略) 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 (略) 以外的投标人的需提供)

4.4 (略) 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 (略) 以外的投标人的需提供)

2、现就《招标文件》第 二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第 12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时30分。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时30分。

3、现就《招标文件》第 三 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3年11月22日17时00分前。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3年12月6日17时00分前。

4、现就《招标文件》第 四 章 评定分离办法 第 40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企业诚信(信用)评价等级(6.00分)

投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类别:工程监理企业)投标截止当天的诚信考评等级情况(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联合体各方中等级较低的为准): 1.诚信等级A级得6分; 2.诚信等级B级得3分; 3.诚信等级C级得1分; 注:诚信等级以评标当天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

删除

类似项目业绩(9.00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单项合同工程监理费≥75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7.6亿元或合同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的每项得3分,最高得9分。 本项最高得9分。 注:①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如为全过程咨询业绩,须为独立承担该业绩中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且须满足相关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③相关证明材料(业主证明和网页截图除外)以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类似项目业绩(10.00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单项合同工程监理费≥75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7.6亿元或合同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注:①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如为全过程咨询业绩,须为独立承担该业绩中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且须满足相关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③相关证明材料(业主证明和网页截图除外)以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

新增内容:

企业表彰情况(3.00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时间以表彰文件颁发的时间为准)获得表彰情况: 1、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得3分; 2、 (略) 级表彰的得2分; 3、 (略) 级表彰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 注:上述表彰必须为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或表彰,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如提供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则须同时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登记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新增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2.00分)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 1 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 2 分。 本项最高得 2 分。注: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进粤平台信息、网页截图、网页查询路径除外)以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5、现就《招标文件》第 四 章 评定分离办法 第 48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信用状况(10.00)

定标候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考评等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联合体各方中等级较低的为准):【企业类别:工程监理企业】

1.诚信等级A级得10分;

2.诚信等级B级得6分;

3.诚信等级C级得2分;

注:诚信等级以评标当天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

项目获奖情况(10.00)

定标候选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获奖正式文件发出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的获奖情况:

1、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得10分;

2、 (略) 级( (略) 、自治区)奖项的,得 9分;

3、 (略) 级奖项的,得8分。

注:①“子项”中的各奖项对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批文扫描件、日期以发证日期或获奖批文公布日期为准。 ②投标人须提供工程项目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和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颁奖单位为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如奖励或表彰为行业协会颁发的,则须同时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登记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相关证明材料(网页查询打印件、网页截图、网页查询路径除外)以定标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6、现就《招标文件》第 八 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 89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

项目

招标要求

投标人达到程度的简述(由投标人填写)

营业执照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资质等级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资质。

监理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工程监理费≥75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7.6亿元或合同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提供证明材料须包括:①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如为全过程咨询业绩,须为独立承担该业绩中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且须满足相关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③相关证明材料以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进粤登记

(如有)

省外企业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 (略) 以外的投标人的需提供)

信誉

提交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授权文件及身份证的扫描件。

注:1.投标人须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等附表,并根据各附表的内容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登记网页打印件、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业绩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业主证明、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进粤平台信息、网页截图、网页查询路径除外,企业诚 (略) 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3.提供的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4.有关投标人信誉(信用)状况的声明,须提交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对所提交的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且仅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参考,但不作为最终评审依据。评标委员会及招标人有权就投标人提交的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则否决其投标,同时投标人还须承担因涉嫌提交资料内容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5.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强制性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修改为

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

项目

招标要求

投标人达到程度的简述(由投标人填写)

营业执照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资质等级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资质。

监理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工程监理费≥75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7.6亿元或合同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提供证明材料须包括:①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如为全过程咨询业绩,须为独立承担该业绩中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且须满足相关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③相关证明材料以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进粤登记

(如有)

省外企业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 (略) 以外的投标人的需提供)

信誉

提交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授权文件及身份证的扫描件。

注:1.投标人须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等附表,并根据各附表的内容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业绩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业主证明、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进粤平台信息、网页截图、网页查询路径除外,企业诚 (略) 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3.提供的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4.有关投标人信誉(信用)状况的声明,须提交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对所提交的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且仅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参考,但不作为最终评审依据。评标委员会及招标人有权就投标人提交的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则否决其投标,同时投标人还须承担因涉嫌提交资料内容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5.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强制性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本项目相关人员的社保时间要求统一修改为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

8、其他相关的修改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1)本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22日9:30。

(4)本“澄清修改文件”共 9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三水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 (略)

地 址:

(略) 三水区西南健力宝北路21号

地 址:

(略) 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二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关小姐

电 话:

0757-*

电 话:

0757-*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63.com

(略)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达路北延线以西、荷园路以北地块一项目监理 次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3(SS)WZ0145

项目名称: (略)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达路北延线以西、荷园路以北地块一项目监理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3年12月1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二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第 10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4.4 投标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工程监理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4.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4.2 (略) 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 (略) 以外的投标人的需提供)

4.4 (略) 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 (略) 以外的投标人的需提供)

2、现就《招标文件》第 二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第 12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时30分。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时30分。

3、现就《招标文件》第 三 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3年11月22日17时00分前。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3年12月6日17时00分前。

4、现就《招标文件》第 四 章 评定分离办法 第 40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企业诚信(信用)评价等级(6.00分)

投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类别:工程监理企业)投标截止当天的诚信考评等级情况(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联合体各方中等级较低的为准): 1.诚信等级A级得6分; 2.诚信等级B级得3分; 3.诚信等级C级得1分; 注:诚信等级以评标当天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

删除

类似项目业绩(9.00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单项合同工程监理费≥75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7.6亿元或合同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的每项得3分,最高得9分。 本项最高得9分。 注:①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如为全过程咨询业绩,须为独立承担该业绩中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且须满足相关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③相关证明材料(业主证明和网页截图除外)以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类似项目业绩(10.00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单项合同工程监理费≥75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7.6亿元或合同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注:①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如为全过程咨询业绩,须为独立承担该业绩中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且须满足相关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③相关证明材料(业主证明和网页截图除外)以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

新增内容:

企业表彰情况(3.00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时间以表彰文件颁发的时间为准)获得表彰情况: 1、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得3分; 2、 (略) 级表彰的得2分; 3、 (略) 级表彰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 注:上述表彰必须为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或表彰,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如提供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则须同时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登记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新增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2.00分)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 1 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 2 分。 本项最高得 2 分。注: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进粤平台信息、网页截图、网页查询路径除外)以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5、现就《招标文件》第 四 章 评定分离办法 第 48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信用状况(10.00)

定标候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考评等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联合体各方中等级较低的为准):【企业类别:工程监理企业】

1.诚信等级A级得10分;

2.诚信等级B级得6分;

3.诚信等级C级得2分;

注:诚信等级以评标当天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

项目获奖情况(10.00)

定标候选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获奖正式文件发出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的获奖情况:

1、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得10分;

2、 (略) 级( (略) 、自治区)奖项的,得 9分;

3、 (略) 级奖项的,得8分。

注:①“子项”中的各奖项对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批文扫描件、日期以发证日期或获奖批文公布日期为准。 ②投标人须提供工程项目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和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颁奖单位为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如奖励或表彰为行业协会颁发的,则须同时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登记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相关证明材料(网页查询打印件、网页截图、网页查询路径除外)以定标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6、现就《招标文件》第 八 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 89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

项目

招标要求

投标人达到程度的简述(由投标人填写)

营业执照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资质等级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资质。

监理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工程监理费≥75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7.6亿元或合同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提供证明材料须包括:①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如为全过程咨询业绩,须为独立承担该业绩中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且须满足相关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③相关证明材料以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进粤登记

(如有)

省外企业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 (略) 以外的投标人的需提供)

信誉

提交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授权文件及身份证的扫描件。

注:1.投标人须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等附表,并根据各附表的内容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登记网页打印件、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业绩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业主证明、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进粤平台信息、网页截图、网页查询路径除外,企业诚 (略) 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3.提供的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4.有关投标人信誉(信用)状况的声明,须提交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对所提交的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且仅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参考,但不作为最终评审依据。评标委员会及招标人有权就投标人提交的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则否决其投标,同时投标人还须承担因涉嫌提交资料内容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5.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强制性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修改为

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

项目

招标要求

投标人达到程度的简述(由投标人填写)

营业执照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资质等级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资质。

监理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工程监理费≥75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7.6亿元或合同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提供证明材料须包括:①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如为全过程咨询业绩,须为独立承担该业绩中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且须满足相关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③相关证明材料以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进粤登记

(如有)

省外企业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 (略) 以外的投标人的需提供)

信誉

提交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授权文件及身份证的扫描件。

注:1.投标人须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等附表,并根据各附表的内容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业绩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业主证明、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进粤平台信息、网页截图、网页查询路径除外,企业诚 (略) 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3.提供的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4.有关投标人信誉(信用)状况的声明,须提交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对所提交的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且仅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参考,但不作为最终评审依据。评标委员会及招标人有权就投标人提交的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则否决其投标,同时投标人还须承担因涉嫌提交资料内容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5.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强制性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本项目相关人员的社保时间要求统一修改为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

8、其他相关的修改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1)本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22日9:30。

(4)本“澄清修改文件”共 9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三水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 (略)

地 址:

(略) 三水区西南健力宝北路21号

地 址:

(略) 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二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关小姐

电 话:

0757-*

电 话:

0757-*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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