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的澄清修改公告
关于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DCFY-ZB-[2023]036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问:针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2.2 综合评分”中“企业实力”中“4、为本项目投入的检测设备评审进行评审,检测能力包括重金属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兽药残留检测仪、肉类水分检测仪、食用油品质检测仪、亚硝酸盐快速检测仪、水产品安全检测仪、抗生素检测仪、细菌检测仪、瘦肉精检测仪共 10 类检测仪器,每提供一项得 1.5 分全部具备得 15 分。(须提供应商单位检测设备的购买发票【购买发票上显示的购买时间须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才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答: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包含餐饮管理和食材的采买,食品采买是保证安全的的第一步,因此对食材的检测能力尤为重要。本项修改为“须提供投标单位(或与投标单位有采买来往业务的食材供应商)的检测设备的购买发票【购买发票上显示的购买时间须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才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问:针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2.2 综合评分”中 “企业荣誉”中“1、供应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由税务机关评定的“纳税信 用等级”情况进行评审。获得纳税信用 A 级荣誉证书,得 4 分。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答:本项评分:“供应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获得税务机关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情况中。任意一年获得过纳税信用 A 级评价的,得 4 分。没有不得分,注:提供税务局颁发的纳税信用 A 级评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日期:2023年12月4日
一、项目名称: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DCFY-ZB-[2023]036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问:针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2.2 综合评分”中“企业实力”中“4、为本项目投入的检测设备评审进行评审,检测能力包括重金属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兽药残留检测仪、肉类水分检测仪、食用油品质检测仪、亚硝酸盐快速检测仪、水产品安全检测仪、抗生素检测仪、细菌检测仪、瘦肉精检测仪共 10 类检测仪器,每提供一项得 1.5 分全部具备得 15 分。(须提供应商单位检测设备的购买发票【购买发票上显示的购买时间须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才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答: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包含餐饮管理和食材的采买,食品采买是保证安全的的第一步,因此对食材的检测能力尤为重要。本项修改为“须提供投标单位(或与投标单位有采买来往业务的食材供应商)的检测设备的购买发票【购买发票上显示的购买时间须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才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问:针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2.2 综合评分”中 “企业荣誉”中“1、供应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由税务机关评定的“纳税信 用等级”情况进行评审。获得纳税信用 A 级荣誉证书,得 4 分。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答:本项评分:“供应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获得税务机关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情况中。任意一年获得过纳税信用 A 级评价的,得 4 分。没有不得分,注:提供税务局颁发的纳税信用 A 级评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日期:2023年12月4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