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头街道2024年度自行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总体内容审核服务采购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沙头街道2024年度自行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总体内容审核服务采购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沙头街道2024年度自行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总体内容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比价谈判。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年,项目阶梯式收费(详见附件),最终金额以实际工作量结算为准。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变更内容:
原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总分支机构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 (略) 或具有 (略) 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 (略) 公章的授权函(格式自拟),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即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现更正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总分支机构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 (略) 或具有 (略) 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 (略) 公章的授权函(格式自拟),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4.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即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应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11日 18 点 00 分;
地点: (略) 福田区新沙路60号沙头街道办事处415室。
四、公告期限
2023 年 12 月 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1 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福田区新沙路60号415室。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55—*。
(略) 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沙头街道2024年度自行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总体内容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比价谈判。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年,项目阶梯式收费(详见附件),最终金额以实际工作量结算为准。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变更内容:
原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总分支机构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 (略) 或具有 (略) 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 (略) 公章的授权函(格式自拟),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即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现更正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总分支机构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 (略) 或具有 (略) 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 (略) 公章的授权函(格式自拟),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4.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即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应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11日 18 点 00 分;
地点: (略) 福田区新沙路60号沙头街道办事处415室。
四、公告期限
2023 年 12 月 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1 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福田区新沙路60号415室。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55—*。
(略) 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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