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动物疫病防控外包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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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动物疫病防控外包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S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动物疫病防控外包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项

更正前

更正后

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点其他补充事宜第2项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

2023年12月9日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3年12月7日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怡和楼一栋四楼。质疑咨询电话:0755-*。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2023年12月7日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3年12月9日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怡和楼一栋四楼。质疑咨询电话:0755-*。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认为更正后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官网(http://**)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怡和楼一栋四楼。

四、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地址: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一栋二楼

联系方式: 李工,*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怡和楼一栋四楼

联系方式:许工,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话:0755-*

(略) (略)

2023年12月4日


信息来源:http://**:8081/gsgg/*/*/*/*/3afe1ef7-a82c-4ff1-95ac-82b*ccd.html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S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动物疫病防控外包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项

更正前

更正后

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点其他补充事宜第2项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

2023年12月9日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3年12月7日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怡和楼一栋四楼。质疑咨询电话:0755-*。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2023年12月7日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3年12月9日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怡和楼一栋四楼。质疑咨询电话:0755-*。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认为更正后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官网(http://**)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怡和楼一栋四楼。

四、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地址: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一栋二楼

联系方式: 李工,*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怡和楼一栋四楼

联系方式:许工,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话:0755-*

(略) (略)

2023年12月4日


信息来源:http://**:8081/gsgg/*/*/*/*/3afe1ef7-a82c-4ff1-95ac-82b*cc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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