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西南公铁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工程一期1标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浙西南公铁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工程一期1标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浙西南公铁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工程(一期)1标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二)
招标序号:SGCJS2023-032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修改为2956.2120万元(包含暂列金56174元,其中:标化工地增加费56174元。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方法和标准 二、评标细则 (三)详细评审中“2、商务标评审”现修改为“2、商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条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1 | 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元(含)—*元(含)[即投标下浮率为10.0%(含)-11.0%(含)]的为好,投标报价*元(含)—*(不含)元[即:下浮率为8.0%(含)-10.0%(不含)]的为较好,投标报价*元(含)—*(不含)元[即:下浮率为6.0%(含)-8.0%(不含)]的为一般,其他的为差。 注:评标基准价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6.0%-11.0% (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
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中“二、投标报价”第8点现修改为
“8.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 (略) 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税金 |
道路工程 | 7.56%-9.23% | 18.75% | 9% |
雨污工程 | 7.56%-9.23% | 18.75% | 9% |
交通工程 | 7.56%-9.23% | 18.75% | 9% |
绿化工程 | 3.85%-4.72% | 30.61% | 9% |
桥梁工程 | 7.56%-9.23% | 22.84% | 9% |
照明工程 | 5.54%-6.76% | 27.8% | 9% |
给水工程 | 5.54%-6.76% | 27.8% | 9% |
智能工程 | 5.54%-6.76% | 27.8% | 9% |
场地平整 | 2.65%-3.23% | 12.62% | 9% |
临时排水 | 7.56%-9.23% | 18.75% | 9% |
四、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电子招标文件现已修改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答疑澄清文件(第2次澄清)系统制作上传。
五、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9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修改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09时00分(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其余时间相应顺延。
六、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除外)。
招标人:松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 (略)
备案单位(盖章):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年12月4日
浙西南公铁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工程(一期)1标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二)
招标序号:SGCJS2023-032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修改为2956.2120万元(包含暂列金56174元,其中:标化工地增加费56174元。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方法和标准 二、评标细则 (三)详细评审中“2、商务标评审”现修改为“2、商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条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1 | 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元(含)—*元(含)[即投标下浮率为10.0%(含)-11.0%(含)]的为好,投标报价*元(含)—*(不含)元[即:下浮率为8.0%(含)-10.0%(不含)]的为较好,投标报价*元(含)—*(不含)元[即:下浮率为6.0%(含)-8.0%(不含)]的为一般,其他的为差。 注:评标基准价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6.0%-11.0% (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
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中“二、投标报价”第8点现修改为
“8.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 (略) 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税金 |
道路工程 | 7.56%-9.23% | 18.75% | 9% |
雨污工程 | 7.56%-9.23% | 18.75% | 9% |
交通工程 | 7.56%-9.23% | 18.75% | 9% |
绿化工程 | 3.85%-4.72% | 30.61% | 9% |
桥梁工程 | 7.56%-9.23% | 22.84% | 9% |
照明工程 | 5.54%-6.76% | 27.8% | 9% |
给水工程 | 5.54%-6.76% | 27.8% | 9% |
智能工程 | 5.54%-6.76% | 27.8% | 9% |
场地平整 | 2.65%-3.23% | 12.62% | 9% |
临时排水 | 7.56%-9.23% | 18.75% | 9% |
四、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电子招标文件现已修改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答疑澄清文件(第2次澄清)系统制作上传。
五、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9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修改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09时00分(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其余时间相应顺延。
六、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除外)。
招标人:松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 (略)
备案单位(盖章):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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