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1标段更正公告-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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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1标段更正公告-变更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H2023QT00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太 (略)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变更为: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B11栋4楼)。内容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原评分办法“企业实力”要求中“(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4)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书的,得2分;(5)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修改为“(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4)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书的,得1分;”内容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原评分办法“企业业绩”要求中“(1)投标人业绩内容须包含导诊、安保、保洁、医疗运送、机电工程、污水处理、急救车辆驾驶员管理服务,否则不得分,业绩服务内容名称无需与其完全一致,但服务内容须相同,否则不予认可。”修改为“(1)投标人业绩内容须包含以下服务内容中≥5项:导诊、安保、保洁、医疗运送、机电工程、污水处理、急救车辆驾驶员管理服务,否则不得分,业绩服务内容名称无需与其完全一致,但服务内容须相同,否则不予认可。”内容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原评分办法“拟派人员实力”要求中“(5)提供一个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得1分;”删除;“(6)每提供一个污(废)水处理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修改为“(6)每提供一个污(废)水处理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业绩要求“业绩服务内容须包含导诊、安保、保洁、医疗运送、机电工程、污水处理、否则不得分,业绩服务内容名称无需与其完全一致,但内容须相同,否则不予认可”修改为“业绩服务内容包含以下服务内容中≥4项:导诊、安保、保洁、医疗运送、机电工程、污水处理、否则不得分,业绩服务内容名称无需与其完全一致,但内容须相同,否则不予认可。”内容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原评分办法“信息化系统服务”要求中“提供物业综合服务信息化系统,其中保洁、保安、车辆管理、机电工程、巡查、工单管理、导诊、医废管理、运送功能模块,每包含1个得1分,最多得9分。注:须提供此系统正在服务期内的使用案例(合同复印件),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登记注册的软件名称无需与其完全一致,但内容(功能)须相同,所提供著作权名称与评分要求不同时,应提供功能说明及包含的关键信息,相应系统功能应符合上述模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修改为:“提供物业服务信息化管理软件,包含保洁、保安、车辆管理、机电工程、巡查、工单管理、导诊、医废管理、运送功能,每包含1个得1分,最多得9分。注:1、提供功能说明及包含的关键信息,相应软件功能名称无需与上述功能名称完全一致,但功能应符合上述要求,否则不予认可。2、提供此软件正在服务期内的使用案例。(提供合同扫面件或使用单位加盖公章的业主证明)3、接受多个管理软件的功能累加。”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 (略)

地 址:太和县城关镇健康路21号

联系方式: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8室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安琪、谈子辉

电 话:0551-*/*

五、附件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H2023QT00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太 (略)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变更为: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B11栋4楼)。内容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原评分办法“企业实力”要求中“(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4)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书的,得2分;(5)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修改为“(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4)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书的,得1分;”内容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原评分办法“企业业绩”要求中“(1)投标人业绩内容须包含导诊、安保、保洁、医疗运送、机电工程、污水处理、急救车辆驾驶员管理服务,否则不得分,业绩服务内容名称无需与其完全一致,但服务内容须相同,否则不予认可。”修改为“(1)投标人业绩内容须包含以下服务内容中≥5项:导诊、安保、保洁、医疗运送、机电工程、污水处理、急救车辆驾驶员管理服务,否则不得分,业绩服务内容名称无需与其完全一致,但服务内容须相同,否则不予认可。”内容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原评分办法“拟派人员实力”要求中“(5)提供一个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得1分;”删除;“(6)每提供一个污(废)水处理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修改为“(6)每提供一个污(废)水处理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业绩要求“业绩服务内容须包含导诊、安保、保洁、医疗运送、机电工程、污水处理、否则不得分,业绩服务内容名称无需与其完全一致,但内容须相同,否则不予认可”修改为“业绩服务内容包含以下服务内容中≥4项:导诊、安保、保洁、医疗运送、机电工程、污水处理、否则不得分,业绩服务内容名称无需与其完全一致,但内容须相同,否则不予认可。”内容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原评分办法“信息化系统服务”要求中“提供物业综合服务信息化系统,其中保洁、保安、车辆管理、机电工程、巡查、工单管理、导诊、医废管理、运送功能模块,每包含1个得1分,最多得9分。注:须提供此系统正在服务期内的使用案例(合同复印件),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登记注册的软件名称无需与其完全一致,但内容(功能)须相同,所提供著作权名称与评分要求不同时,应提供功能说明及包含的关键信息,相应系统功能应符合上述模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修改为:“提供物业服务信息化管理软件,包含保洁、保安、车辆管理、机电工程、巡查、工单管理、导诊、医废管理、运送功能,每包含1个得1分,最多得9分。注:1、提供功能说明及包含的关键信息,相应软件功能名称无需与上述功能名称完全一致,但功能应符合上述要求,否则不予认可。2、提供此软件正在服务期内的使用案例。(提供合同扫面件或使用单位加盖公章的业主证明)3、接受多个管理软件的功能累加。”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 (略)

地 址:太和县城关镇健康路21号

联系方式: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8室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安琪、谈子辉

电 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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