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县化工搪瓷厂原址地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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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县化工搪瓷厂原址地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答疑补遗文件

(略) 綦江县化工搪瓷厂原址地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答疑及补遗2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答疑及补遗2文件发布如下,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次发布的内容为准。

一、答疑部分:

1、请问技术部分是否可以超200页?

答: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2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

2、招标文件对人员养老保险的要求为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请问是否需要打印

2023年10月的养老保险?

答: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3、提问:招标文件格式中目录在技术部分写了附表一到附表六,但是导出来的投标文件格式中并没有模板,请问是否需要提供?

答:详见补遗3。

4、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5、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6、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7、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8、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9、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10、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11、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12、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13、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14、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15、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16、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17、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18、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19、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20、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21、业绩包含危险鉴定就很可疑,本是第三方机构的该完成的,和竞标本身没有关系点击查看>>

答:整体项目实施过程涉及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

22、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23、该招标文件的资历设置可谓煞费苦心,冒天下之大不韪,这个资历专门给点击查看>>设置的吧,能满足这个条件的有两家单位吗?

答:本项目资质要求符合《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4、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25、点击查看>>业绩要包含危险鉴定?第三方机构的工作内容,和实施单位有什么关系?就你是满分?觉得我们群众敢怒不敢言是吧?态度这么嚣张?

答:整体项目实施过程涉及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

26、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27、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28、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29、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30、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31、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32、为什么强调业绩要包含危险鉴定,这是第三方机构的工作内容,与实施单位无关,这是设置特定业绩,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答:整体项目实施过程涉及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

33、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34、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35、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36、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37、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38、为什么非要通过资金来源和设置参数来排斥其他业绩?是不是有内幕,私下联系了的??

答:详见补遗4。

39、1、请提供该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版)及污染范围分布CAD图件;

2、根据发布的招标文件可知,招标内容为“完成污染土壤治理修复约29330立方米;清理铁钴渣约41.2立方米;治理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约721.6立方米,(不含季节性雨水),污泥约42.5吨”,未涉及地下水修复范围,请明确该项目是否涉及地下水修复,如涉及请提供地下水修复范围。

答:详见补遗2。

40、质疑(三)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P52)商务评审部分中“项目经理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合同金额 2300 万元及以上含污染土壤修复、危废处置、废水处置内容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得 1 分,最多得 1 分。” (略) 级及以上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官网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含污染土壤修复、危废处置、废水处置内容)、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意见。

提疑:

① 项目经理的职责是对项目实行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管理的责任保证体系和全面提高项目管理水平。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责是对项目的技术方向进行规划,包括技术选型、技术设计等,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二者职能及工作内容并不相同,为什么需要作为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项目经理的能力?如需衡量项目经理能力,可以通过建造师等注册证书和职称衡量。

答:详见补遗4。

② 招文中项目团队本身就要求具备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那请问设置该条件考核项目经理的意义在哪里?以上种种摆明是某些企业限定了特定的人员参与投标,违反了《 (略) 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招标文件不得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建议删除。我方将保留投诉的权力,持续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诉。

答:详见补遗4。

41、质疑(二):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P52)商务评审部分中“2020 年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 2300 万元及以上合同项目内容含地下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00 万元及以上)(土壤污染物含重金属)开展过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得 2 分,最多得 2 分。”。

(略) 级及以上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官网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修复方案备案意见、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官网公示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通知截图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签署的项目专项资金相关文件。

提疑:

① 本项加分内容的条款已经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涉嫌设置有倾向性条件。根据此项条件,虽然全国范围内不得而知,但在行业主流单位和重庆区域范围内,只有点击查看>>

答:详见补遗4。

② 此外“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工作均由第三方承担,以此条件限定业绩不符合实际情况,同时本条件仍存在混淆资金来源和实施业绩的问题,建议删除。如本项条款不能修改为对投标人公平公正的条款,潜在投标人将按照相关的规定,对本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检举,并请相关监管部门介入。

答:详见补遗4。

42、质疑(一)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P52)商务评审部分中“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2300 万元及以上(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2100 万元及以上)(土壤污染物含 1,2,3 三氯*烷挥发性有机物)合同工程内容含污染地下水治理修复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得 2 分,最多得 2 分。”。 (略) 级及以上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官网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修复方案备案意见、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官网公示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通知截图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签署的项目专项资金相关文件。

提疑:

① 请问业绩条件是衡量潜在投标人是否有具备实施此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具体资金来源与业主有关,与施工方实施不产生必要联系。请问专项资金来源的土壤修复项目与普通土壤修复项目的业绩从项目的实施及履约本质上有何不同?难道不都是按照管理部门和业主单位的要求实施吗?

答:详见补遗4。

② 环保专项资金的申请属于项目在前期包装的环节,是解决项目缺乏启动资金的一种方式,当专项资金申请成功后,其项目本质仍属于普通的土壤修复项目。如有承接项目的履约实力与项目的资金来源相关的规定,请业主提供相关法律和标准的依据。

答:详见补遗4。

③ 本招标文件如此设置评分项,违反了《 (略) 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招标文件不得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也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是违法行为。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强烈建议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更改和取消。建议更改为“投标截止日前 3 年,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2100 万元且验收合格的建设用地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项目施工业绩,得 2分。项目业绩类型仅限建设用地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项目施工业绩。不含生态修复、农田修复、矿山修复、流域整治、垃圾填埋场治理、水体修复、底泥治理等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对场内验收通过或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人法人章。

答:详见补遗4。

43、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44、1、关于风险评估报告拐点坐标绘制污染范围与报告图纸污染范围存在差异。

答:详见补遗2。

2、技术部分附表六临时用地表具体是什么?

答:详见补遗3。

3、水泥窑清单里面已经确定,是否对本项目成本有影响?

答:投标人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略) 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应按本须知、《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

4、本项目风险评估报告明确提出地下水存在污染和风险,查看招标计划和本项目实施方案,均未将地下水治理纳入修复工程量中,后续工程实施过程若不对地下水进行治理修复是否影响本地块的效果评估和验收。

答:详见补遗2。

5、本项目地上厂房建筑均未拆除,这部分工程量(构筑物拆除)是否属于本次治理修复范围内,如为施工单位拆除,拆除产生的建渣是否需要进行冲洗和验收。

答:按第六章专项合同条款中“10. 变更”规定条款执行。

6、本项目部分重金属超标倍数较高,且采用插值法划定污染范围,后期清挖后存在基坑坑底坑壁超标的风险。

答:污染范围以项目前期风险评估报告为准,详见补遗2。

45、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依据合同条款号填约定内容不明确,是否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工期:330日历天;分包:不允许;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 (略) 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填写?

答:是,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填写。

46、问题三:招标文件P52工程总包项目经理资历和(或)业绩项目经理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①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②含污染土壤修复、③危废处置、④废水处置内容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得1分,最多得1分。

(略) 级及以上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官网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含污染土壤修复、危废处置、废水处置内容)、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意见。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职责不同,提供业绩是为了证明项目经理具备类似工程经历,有完成项目履约的能力,其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同时满足①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②含污染土壤修复、③危废处置、④废水处置内容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为评分条件指向性非常明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以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表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综上,建议修改为:工程总包项目经理资历和(或)业绩项目经理完成过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土壤修复类业绩得1分,最多得1分。

提供 (略) 级公共资源交易官网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提供专家评审意见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移除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名录通知书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截图,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需要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若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则需要提供业主证明。

答:详见补遗4。

问题四:招标文件P9页规定要求投标人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此项设置不合理,《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是“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没有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作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之规定,因此“营业收入”等规模条件,是不能作为资格要求或评审因素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综上,建议修改为:

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2022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答: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7、问题二:招标文件P52页中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2、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①承担过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合同项目内容、②含地下水污染防治、③(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00万元及以上)、④(土壤污染物含重金属)开展过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

(略) 级及以上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官网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修复方案备案意见、省级以上固体废物管理单位出具的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报告审核意见、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官网公示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通知截图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签署的项目专项资金相关文件。

上述业绩要求同时满足【①承担过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合同项目内容、②含地下水污染防治、③(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00万元及以上)、④(土壤污染物含重金属)开展过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为评分条件指向性非常明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以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表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办理修复方案备案流程不一致, (略) 不出具方案备案意见,一般为专家评审意见。

综上,建议修改为: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合同项目内容含地下水污染防治治理修复类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

提供 (略) 级公共资源交易官网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提供专家评审意见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移除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名录通知书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截图。

答:详见补遗4。

48、问题一:招标文件P52页中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1、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①承担过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②(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00万元及以上)、③(土壤污染物含1,2,3三氯*烷挥发性有机物)、④合同工程内容含污染地下水治理修复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

(略) 级及以上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官网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修复方案备案意见、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官网公示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通知截图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签署的项目专项资金相关文件。

上述业绩要求同时满足【①承担过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②(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00万元及以上)、③(土壤污染物含1,2,3三氯*烷挥发性有机物)、④合同工程内容含污染地下水治理修复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为评分条件指向性非常明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以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表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办理修复方案的备案流程不一致, (略) 不出具方案备案意见,一般为专家评审意见。

综上,建议修改为:

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1、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合同工程内容含污染地下水治理修复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

提供 (略) 级公共资源交易官网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提供专家评审意见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移除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名录通知书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截图。

答:详见补遗4。

49、质疑一、 (略) 招标投标条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其他相关招标投标规定都有明确规定及要求,不能设置违背社会公平竞争条件排挤潜在投标人。本项目第二章关于业绩要求是无(包括公司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满足招投标相关规定及要求;既然设定了相关资质及人员就应该认可其能够胜任此项工作,因为资质是国家相关职能部门颁发、人员是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认可;由于项目的特殊性设置技术方案评判标准,让专家对潜在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等进行评判也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但是第三章的商务评审条件就明显违背前述相关规定及要求:“... 土壤污染物含 1,2,3 三氯*烷挥发性有机物...”得2分、“...土壤 污染物含重金属...”得2分、“项目经理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得1分,这完全是赤裸裸的在设置并且是特别苛刻的条件在排挤潜在投标人,并且还通过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审定批准后向社会发布。如果招标人认为潜在投标人提出此质疑不对, (略) 巡视组正在綦江区巡视,可以将此质疑及招标文件交巡视组巡查。

答:详见补遗4。

质疑二、第三章关于“允许偏差率”需要明确是有还是无,有是多少?

答:不设置允许偏差范围。

50、质疑一、 (略) 招标投标条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其他相关招标投标规定都有明确规定及要求,不能设置违背社会公平竞争条件排挤潜在投标人。本项目第二章关于业绩要求是无(包括公司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满足招投标相关规定及要求;既然设定了相关资质及人员就应该认可其能够胜任此项工作,因为资质是国家相关职能部门颁发、人员是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认可;由于项目的特殊性设置技术方案评判标准,让专家对潜在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等进行评判也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但是第三章的商务评审条件就明显违背前述相关规定及要求:“... 土壤污染物含 1,2,3 三氯*烷挥发性有机物...”得2分、“...土壤 污染物含重金属...”得2分、“项目经理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得1分,这完全是赤裸裸的在设置并且是特别苛刻的条件在排挤潜在投标人,并且还通过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审定批准后向社会发布。如果招标人认为潜在投标人提出此质疑不对, (略) 巡视组正在綦江区巡视,可以将此质疑及招标文件交巡视组巡查。

答:详见补遗4。

质疑二、第三章关于“允许偏差率”需要明确是有还是无,有是多少?

答:不设置允许偏差范围。

5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3.2.1条投标报价得分中要求:最多扣3分。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第三章3.2.1所有选项中均没有最多扣3分字眼,请问该评分办法出自哪里?是为了避免报价被拉分超过商务的5分,而特意设置的吗?在商务分设置上利用量身定制的证明资料,业主单位才有的专项资金通知截图等违法违规设置,达到无法让其他潜在投标人得到商务分中1、2两项(共计4分)的目的,再利用价格分只能拉出3分的荒唐规则,最后达到“计划之中”的中标结果!请业主和审核单位严格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要求,规范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文件中商务加分中“2020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 2300 万元及以上 (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00 万元及以上)(土壤污染物含 1,2,3 三氯两烷挥发性有机物) 合同工程内突含污染地下水治理修复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得 2 分,最多得 2 分。”其中括号中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00 万元及以上)(土壤污染物含 1,2,3 三氯两烷挥发性有机物)”明显与现行招标法背道而驰,(1)土壤污染物含 1,2,3 三氯两烷挥发性有机物为特定行业业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规定。同时更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渝公管发[2021]49 号中(二)整治内容中“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2)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00万元及以上,本来业绩要求中的证明材料是佐证施工单位承接业务真实性的标准,保证拟中标单位顺利开展施工工作的要件,但业绩中的资金来源不受施工单位控制,更是与项目施工本质毫无相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项佐证资料除了量身定制外再难找到设置此项的理由。同时也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渝公管发[2021]49 号中(二)整治内容1. 违法设置的限制、排斥不同地域、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标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应当对该业绩条件等不合理内容进行更改和删除,还市场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环境。该招标文件顶风作案,是法律法规为无物,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联系人:石艾加,联系电话:*,手机:*)进行情况反应、向市长信箱进行曝光、 (略) 纪委监委以寄挂号信方式进行举报、同时保留更多渠道反应该招标文件违法违规行为,也请当地发改委发挥其监督职能严格按规审核文件,防止此风愈演愈烈。

答:详见补遗4。

52、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必须满足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2100 万元及以上,该项并非为投资类项目,专项资金的申请及使用是业主单位的责招标文件中工程概况与建设规模里面只写该土壤含铁沽渣41.2m3,治理修复过程汇中产生的废水约721.6立方米(不含季节性废水),并未提到该修复项目属于含危险特性的土壤,含1.2.3三氯*烷挥发性有机物等要求,但是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却要求提供有该类项目的施工业绩,利用业绩特定条件限制性门槛来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明显违规,应当删除该条款要求。

答:详见补遗4。

53、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必须满足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2100 万元及以上,该项并非为投资类项目,专项资金的申请及使用是业主单位的责任,与该项目施工毫无关系,用项目是否使用专项资金来衡量施工单位施工能力,明显不符合施工业绩的设定要求,很难不让人怀疑是专人专设。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来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明显违规,应当删除该条款要求。

答:详见补遗4。

54、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资格为:市政专业二级,但是本项目招标总额为3315.17万元,已经超出了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范围,按照建造师职业资格要求,该项目项目经理资格应当调整为一级建造师。

答:本项目限价低于3000万元,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文件规定属于中型污染修复项目,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满足要求。

55、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56、该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过分明确对项目指定性,其中包含:财政资金、污染物质含 1,2,3 三氯*烷挥发性有机物。疑似为重庆某单位量身定制,失去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性。

答:详见补遗4。

二、补遗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 (略) 綦江县化工搪瓷厂原址地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1、本工程招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48元(其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

金额55496.65元)。

2、本项目风险评估报告及污染范围分布图件详见附件一。

3、第八章投标文件目录三、技术部分(不设置技术方案评审的不设此部分)修改为:

三、技术部分(不设置技术方案评审的不设此部分)

技术方案

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商务部分评审;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修改为:4分

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00万元及以上)(土壤污染物含1,2,3三氯*烷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

(略) 级及以上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官网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专家 (略) 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修复方案备案意见、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官网公示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通知截图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签署的项目专项资金相关文件。

⑵、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00万元及以上)(土壤污染物含重金属)开展过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

(略) 级及以上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官网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修复方案备案意见、省级及以上固体废物管理单位出具的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报告审核意见、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官网公示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通知截图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签署的项目专项资金相关文件。

工程总包项目经理资历和(或)业绩修改为:1分

项目经理完成过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含污染土壤修复、危废处置、废水处置内容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得1分,最多得1分。

(略) 级及以上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官网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含污染土壤修复、危废处置、废水处置内容)、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意见。

5、本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二。

6、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修改为2023年12月20

日9时30分。

备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与本次发布的补遗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发布的补遗

内容为准,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招标人: (略) 綦江区篆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3年12月4日




[**].CQCF
挂网清单.rar
清单.pdf
化工搪瓷厂原址地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项目财政评审报告.pdf
附件二.pdf
附件一.rar
(略) 綦江县化工搪瓷厂原址地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答疑及补遗2文件.pdf

(略) 綦江县化工搪瓷厂原址地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答疑及补遗2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答疑及补遗2文件发布如下,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次发布的内容为准。

一、答疑部分:

1、请问技术部分是否可以超200页?

答: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2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

2、招标文件对人员养老保险的要求为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请问是否需要打印

2023年10月的养老保险?

答: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3、提问:招标文件格式中目录在技术部分写了附表一到附表六,但是导出来的投标文件格式中并没有模板,请问是否需要提供?

答:详见补遗3。

4、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5、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6、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7、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8、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9、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10、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11、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12、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13、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14、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15、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16、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17、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18、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19、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20、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21、业绩包含危险鉴定就很可疑,本是第三方机构的该完成的,和竞标本身没有关系点击查看>>

答:整体项目实施过程涉及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

22、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23、该招标文件的资历设置可谓煞费苦心,冒天下之大不韪,这个资历专门给点击查看>>设置的吧,能满足这个条件的有两家单位吗?

答:本项目资质要求符合《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4、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25、点击查看>>业绩要包含危险鉴定?第三方机构的工作内容,和实施单位有什么关系?就你是满分?觉得我们群众敢怒不敢言是吧?态度这么嚣张?

答:整体项目实施过程涉及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

26、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27、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28、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29、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30、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31、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32、为什么强调业绩要包含危险鉴定,这是第三方机构的工作内容,与实施单位无关,这是设置特定业绩,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答:整体项目实施过程涉及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

33、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34、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35、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36、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37、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38、为什么非要通过资金来源和设置参数来排斥其他业绩?是不是有内幕,私下联系了的??

答:详见补遗4。

39、1、请提供该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版)及污染范围分布CAD图件;

2、根据发布的招标文件可知,招标内容为“完成污染土壤治理修复约29330立方米;清理铁钴渣约41.2立方米;治理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约721.6立方米,(不含季节性雨水),污泥约42.5吨”,未涉及地下水修复范围,请明确该项目是否涉及地下水修复,如涉及请提供地下水修复范围。

答:详见补遗2。

40、质疑(三)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P52)商务评审部分中“项目经理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合同金额 2300 万元及以上含污染土壤修复、危废处置、废水处置内容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得 1 分,最多得 1 分。” (略) 级及以上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官网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含污染土壤修复、危废处置、废水处置内容)、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意见。

提疑:

① 项目经理的职责是对项目实行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管理的责任保证体系和全面提高项目管理水平。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责是对项目的技术方向进行规划,包括技术选型、技术设计等,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二者职能及工作内容并不相同,为什么需要作为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项目经理的能力?如需衡量项目经理能力,可以通过建造师等注册证书和职称衡量。

答:详见补遗4。

② 招文中项目团队本身就要求具备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那请问设置该条件考核项目经理的意义在哪里?以上种种摆明是某些企业限定了特定的人员参与投标,违反了《 (略) 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招标文件不得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建议删除。我方将保留投诉的权力,持续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诉。

答:详见补遗4。

41、质疑(二):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P52)商务评审部分中“2020 年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 2300 万元及以上合同项目内容含地下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00 万元及以上)(土壤污染物含重金属)开展过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得 2 分,最多得 2 分。”。

(略) 级及以上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官网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修复方案备案意见、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官网公示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通知截图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签署的项目专项资金相关文件。

提疑:

① 本项加分内容的条款已经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涉嫌设置有倾向性条件。根据此项条件,虽然全国范围内不得而知,但在行业主流单位和重庆区域范围内,只有点击查看>>

答:详见补遗4。

② 此外“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工作均由第三方承担,以此条件限定业绩不符合实际情况,同时本条件仍存在混淆资金来源和实施业绩的问题,建议删除。如本项条款不能修改为对投标人公平公正的条款,潜在投标人将按照相关的规定,对本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检举,并请相关监管部门介入。

答:详见补遗4。

42、质疑(一)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P52)商务评审部分中“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2300 万元及以上(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2100 万元及以上)(土壤污染物含 1,2,3 三氯*烷挥发性有机物)合同工程内容含污染地下水治理修复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得 2 分,最多得 2 分。”。 (略) 级及以上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官网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修复方案备案意见、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官网公示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通知截图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签署的项目专项资金相关文件。

提疑:

① 请问业绩条件是衡量潜在投标人是否有具备实施此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具体资金来源与业主有关,与施工方实施不产生必要联系。请问专项资金来源的土壤修复项目与普通土壤修复项目的业绩从项目的实施及履约本质上有何不同?难道不都是按照管理部门和业主单位的要求实施吗?

答:详见补遗4。

② 环保专项资金的申请属于项目在前期包装的环节,是解决项目缺乏启动资金的一种方式,当专项资金申请成功后,其项目本质仍属于普通的土壤修复项目。如有承接项目的履约实力与项目的资金来源相关的规定,请业主提供相关法律和标准的依据。

答:详见补遗4。

③ 本招标文件如此设置评分项,违反了《 (略) 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招标文件不得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也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是违法行为。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强烈建议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更改和取消。建议更改为“投标截止日前 3 年,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2100 万元且验收合格的建设用地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项目施工业绩,得 2分。项目业绩类型仅限建设用地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项目施工业绩。不含生态修复、农田修复、矿山修复、流域整治、垃圾填埋场治理、水体修复、底泥治理等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对场内验收通过或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人法人章。

答:详见补遗4。

43、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44、1、关于风险评估报告拐点坐标绘制污染范围与报告图纸污染范围存在差异。

答:详见补遗2。

2、技术部分附表六临时用地表具体是什么?

答:详见补遗3。

3、水泥窑清单里面已经确定,是否对本项目成本有影响?

答:投标人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略) 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应按本须知、《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

4、本项目风险评估报告明确提出地下水存在污染和风险,查看招标计划和本项目实施方案,均未将地下水治理纳入修复工程量中,后续工程实施过程若不对地下水进行治理修复是否影响本地块的效果评估和验收。

答:详见补遗2。

5、本项目地上厂房建筑均未拆除,这部分工程量(构筑物拆除)是否属于本次治理修复范围内,如为施工单位拆除,拆除产生的建渣是否需要进行冲洗和验收。

答:按第六章专项合同条款中“10. 变更”规定条款执行。

6、本项目部分重金属超标倍数较高,且采用插值法划定污染范围,后期清挖后存在基坑坑底坑壁超标的风险。

答:污染范围以项目前期风险评估报告为准,详见补遗2。

45、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依据合同条款号填约定内容不明确,是否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工期:330日历天;分包:不允许;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 (略) 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填写?

答:是,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填写。

46、问题三:招标文件P52工程总包项目经理资历和(或)业绩项目经理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①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②含污染土壤修复、③危废处置、④废水处置内容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得1分,最多得1分。

(略) 级及以上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官网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含污染土壤修复、危废处置、废水处置内容)、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意见。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职责不同,提供业绩是为了证明项目经理具备类似工程经历,有完成项目履约的能力,其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同时满足①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②含污染土壤修复、③危废处置、④废水处置内容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为评分条件指向性非常明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以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表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综上,建议修改为:工程总包项目经理资历和(或)业绩项目经理完成过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土壤修复类业绩得1分,最多得1分。

提供 (略) 级公共资源交易官网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提供专家评审意见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移除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名录通知书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截图,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需要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若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则需要提供业主证明。

答:详见补遗4。

问题四:招标文件P9页规定要求投标人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此项设置不合理,《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是“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没有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作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之规定,因此“营业收入”等规模条件,是不能作为资格要求或评审因素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综上,建议修改为:

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2022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答: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7、问题二:招标文件P52页中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2、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①承担过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合同项目内容、②含地下水污染防治、③(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00万元及以上)、④(土壤污染物含重金属)开展过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

(略) 级及以上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官网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修复方案备案意见、省级以上固体废物管理单位出具的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报告审核意见、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官网公示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通知截图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签署的项目专项资金相关文件。

上述业绩要求同时满足【①承担过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合同项目内容、②含地下水污染防治、③(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00万元及以上)、④(土壤污染物含重金属)开展过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为评分条件指向性非常明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以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表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办理修复方案备案流程不一致, (略) 不出具方案备案意见,一般为专家评审意见。

综上,建议修改为: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合同项目内容含地下水污染防治治理修复类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

提供 (略) 级公共资源交易官网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提供专家评审意见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移除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名录通知书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截图。

答:详见补遗4。

48、问题一:招标文件P52页中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1、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①承担过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②(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00万元及以上)、③(土壤污染物含1,2,3三氯*烷挥发性有机物)、④合同工程内容含污染地下水治理修复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

(略) 级及以上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官网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修复方案备案意见、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官网公示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通知截图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签署的项目专项资金相关文件。

上述业绩要求同时满足【①承担过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②(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00万元及以上)、③(土壤污染物含1,2,3三氯*烷挥发性有机物)、④合同工程内容含污染地下水治理修复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为评分条件指向性非常明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以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表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办理修复方案的备案流程不一致, (略) 不出具方案备案意见,一般为专家评审意见。

综上,建议修改为:

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1、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合同工程内容含污染地下水治理修复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

提供 (略) 级公共资源交易官网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提供专家评审意见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移除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名录通知书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截图。

答:详见补遗4。

49、质疑一、 (略) 招标投标条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其他相关招标投标规定都有明确规定及要求,不能设置违背社会公平竞争条件排挤潜在投标人。本项目第二章关于业绩要求是无(包括公司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满足招投标相关规定及要求;既然设定了相关资质及人员就应该认可其能够胜任此项工作,因为资质是国家相关职能部门颁发、人员是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认可;由于项目的特殊性设置技术方案评判标准,让专家对潜在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等进行评判也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但是第三章的商务评审条件就明显违背前述相关规定及要求:“... 土壤污染物含 1,2,3 三氯*烷挥发性有机物...”得2分、“...土壤 污染物含重金属...”得2分、“项目经理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得1分,这完全是赤裸裸的在设置并且是特别苛刻的条件在排挤潜在投标人,并且还通过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审定批准后向社会发布。如果招标人认为潜在投标人提出此质疑不对, (略) 巡视组正在綦江区巡视,可以将此质疑及招标文件交巡视组巡查。

答:详见补遗4。

质疑二、第三章关于“允许偏差率”需要明确是有还是无,有是多少?

答:不设置允许偏差范围。

50、质疑一、 (略) 招标投标条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其他相关招标投标规定都有明确规定及要求,不能设置违背社会公平竞争条件排挤潜在投标人。本项目第二章关于业绩要求是无(包括公司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满足招投标相关规定及要求;既然设定了相关资质及人员就应该认可其能够胜任此项工作,因为资质是国家相关职能部门颁发、人员是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认可;由于项目的特殊性设置技术方案评判标准,让专家对潜在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等进行评判也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但是第三章的商务评审条件就明显违背前述相关规定及要求:“... 土壤污染物含 1,2,3 三氯*烷挥发性有机物...”得2分、“...土壤 污染物含重金属...”得2分、“项目经理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得1分,这完全是赤裸裸的在设置并且是特别苛刻的条件在排挤潜在投标人,并且还通过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审定批准后向社会发布。如果招标人认为潜在投标人提出此质疑不对, (略) 巡视组正在綦江区巡视,可以将此质疑及招标文件交巡视组巡查。

答:详见补遗4。

质疑二、第三章关于“允许偏差率”需要明确是有还是无,有是多少?

答:不设置允许偏差范围。

5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3.2.1条投标报价得分中要求:最多扣3分。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第三章3.2.1所有选项中均没有最多扣3分字眼,请问该评分办法出自哪里?是为了避免报价被拉分超过商务的5分,而特意设置的吗?在商务分设置上利用量身定制的证明资料,业主单位才有的专项资金通知截图等违法违规设置,达到无法让其他潜在投标人得到商务分中1、2两项(共计4分)的目的,再利用价格分只能拉出3分的荒唐规则,最后达到“计划之中”的中标结果!请业主和审核单位严格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要求,规范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文件中商务加分中“2020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 2300 万元及以上 (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00 万元及以上)(土壤污染物含 1,2,3 三氯两烷挥发性有机物) 合同工程内突含污染地下水治理修复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得 2 分,最多得 2 分。”其中括号中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00 万元及以上)(土壤污染物含 1,2,3 三氯两烷挥发性有机物)”明显与现行招标法背道而驰,(1)土壤污染物含 1,2,3 三氯两烷挥发性有机物为特定行业业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规定。同时更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渝公管发[2021]49 号中(二)整治内容中“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2)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00万元及以上,本来业绩要求中的证明材料是佐证施工单位承接业务真实性的标准,保证拟中标单位顺利开展施工工作的要件,但业绩中的资金来源不受施工单位控制,更是与项目施工本质毫无相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项佐证资料除了量身定制外再难找到设置此项的理由。同时也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渝公管发[2021]49 号中(二)整治内容1. 违法设置的限制、排斥不同地域、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标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应当对该业绩条件等不合理内容进行更改和删除,还市场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环境。该招标文件顶风作案,是法律法规为无物,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联系人:石艾加,联系电话:*,手机:*)进行情况反应、向市长信箱进行曝光、 (略) 纪委监委以寄挂号信方式进行举报、同时保留更多渠道反应该招标文件违法违规行为,也请当地发改委发挥其监督职能严格按规审核文件,防止此风愈演愈烈。

答:详见补遗4。

52、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必须满足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2100 万元及以上,该项并非为投资类项目,专项资金的申请及使用是业主单位的责招标文件中工程概况与建设规模里面只写该土壤含铁沽渣41.2m3,治理修复过程汇中产生的废水约721.6立方米(不含季节性废水),并未提到该修复项目属于含危险特性的土壤,含1.2.3三氯*烷挥发性有机物等要求,但是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却要求提供有该类项目的施工业绩,利用业绩特定条件限制性门槛来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明显违规,应当删除该条款要求。

答:详见补遗4。

53、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必须满足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2100 万元及以上,该项并非为投资类项目,专项资金的申请及使用是业主单位的责任,与该项目施工毫无关系,用项目是否使用专项资金来衡量施工单位施工能力,明显不符合施工业绩的设定要求,很难不让人怀疑是专人专设。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来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明显违规,应当删除该条款要求。

答:详见补遗4。

54、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资格为:市政专业二级,但是本项目招标总额为3315.17万元,已经超出了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范围,按照建造师职业资格要求,该项目项目经理资格应当调整为一级建造师。

答:本项目限价低于3000万元,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文件规定属于中型污染修复项目,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满足要求。

55、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56、该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过分明确对项目指定性,其中包含:财政资金、污染物质含 1,2,3 三氯*烷挥发性有机物。疑似为重庆某单位量身定制,失去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性。

答:详见补遗4。

二、补遗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 (略) 綦江县化工搪瓷厂原址地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1、本工程招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48元(其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

金额55496.65元)。

2、本项目风险评估报告及污染范围分布图件详见附件一。

3、第八章投标文件目录三、技术部分(不设置技术方案评审的不设此部分)修改为:

三、技术部分(不设置技术方案评审的不设此部分)

技术方案

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商务部分评审;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修改为:4分

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00万元及以上)(土壤污染物含1,2,3三氯*烷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

(略) 级及以上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官网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专家 (略) 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修复方案备案意见、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官网公示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通知截图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签署的项目专项资金相关文件。

⑵、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00万元及以上)(土壤污染物含重金属)开展过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

(略) 级及以上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官网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修复方案备案意见、省级及以上固体废物管理单位出具的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报告审核意见、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官网公示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通知截图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签署的项目专项资金相关文件。

工程总包项目经理资历和(或)业绩修改为:1分

项目经理完成过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含污染土壤修复、危废处置、废水处置内容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类业绩得1分,最多得1分。

(略) 级及以上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官网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含污染土壤修复、危废处置、废水处置内容)、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意见。

5、本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二。

6、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修改为2023年12月20

日9时30分。

备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与本次发布的补遗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发布的补遗

内容为准,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招标人: (略) 綦江区篆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3年12月4日




[**].CQCF
挂网清单.rar
清单.pdf
化工搪瓷厂原址地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项目财政评审报告.pdf
附件二.pdf
附件一.rar
(略) 綦江县化工搪瓷厂原址地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答疑及补遗2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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