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热敏纸收银纸、条码纸、标签纸、打印纸等纸品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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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热敏纸收银纸、条码纸、标签纸、打印纸等纸品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RWZB[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 (略) 热敏纸收银纸、条码纸、标签纸、打印纸等纸品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特定资格中“本项目属于货物类,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更正为:“本项目属于服务类,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2、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内容更正为:不适用。

3、招标文件 7.2评标标准 加分项(F4×A4)“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原内容:

项目

方法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更正为:

项目

方法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此节点仅供上传报价卷使用,不做价格扣除。

4、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一、项目概况”中 :“6、本次采购项目标示“◆”为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招标文件第四章6.4条款的规定处理。”的条款内容。

5、招标文件第六章“ (略)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模版更正为:“ (略)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模版。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医科大学 (略)

地址: (略) 台江区茶中路20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01-03、05-13、15-17、33办公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婷婷、王泱、程劼

电话:0591-*

(略)

2023年12月0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RWZB[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 (略) 热敏纸收银纸、条码纸、标签纸、打印纸等纸品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特定资格中“本项目属于货物类,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更正为:“本项目属于服务类,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2、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内容更正为:不适用。

3、招标文件 7.2评标标准 加分项(F4×A4)“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原内容:

项目

方法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更正为:

项目

方法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此节点仅供上传报价卷使用,不做价格扣除。

4、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一、项目概况”中 :“6、本次采购项目标示“◆”为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招标文件第四章6.4条款的规定处理。”的条款内容。

5、招标文件第六章“ (略)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模版更正为:“ (略)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模版。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医科大学 (略)

地址: (略) 台江区茶中路20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01-03、05-13、15-17、33办公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婷婷、王泱、程劼

电话:0591-*

(略)

2023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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