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2023年白塔镇秦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更正公告
沙河市2023年白塔镇秦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更正公告
(略) 2023年白塔镇秦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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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略) 2023年白塔镇秦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2023 年白塔镇秦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 (略) 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总规模2.0851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8019公顷,二级地类为水浇地,新增耕地质量等别为12等(国家利用等),不低于周边原有耕地利用等别。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质量标准:合格 (通过各级部门验收) 计划工期: 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30 00:00至2023-12-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2 11: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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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9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5日 2、原公告内容:招标文件中第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应附中标公示的打印页、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 更正为:“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原公告内容:招标文件中第2.2.4 商务部分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需附施工中标公示的打印页、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报告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更正为: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需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4、原公告内容: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项资格审查资料中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表附施工中标公示的打印页、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报告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更正为: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表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
(略) 2023年白塔镇秦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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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略) 2023年白塔镇秦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2023 年白塔镇秦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 (略) 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总规模2.0851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8019公顷,二级地类为水浇地,新增耕地质量等别为12等(国家利用等),不低于周边原有耕地利用等别。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质量标准:合格 (通过各级部门验收) 计划工期: 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30 00:00至2023-12-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2 11: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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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9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5日 2、原公告内容:招标文件中第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应附中标公示的打印页、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 更正为:“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原公告内容:招标文件中第2.2.4 商务部分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需附施工中标公示的打印页、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报告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更正为: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需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4、原公告内容: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项资格审查资料中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表附施工中标公示的打印页、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报告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更正为: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表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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