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惠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昭平县2023年日常国土变更调查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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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惠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昭平县2023年日常国土变更调查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ZC2023-C3-*-GXH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昭平县2023年日常国土变更调查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采购公告,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领取全部的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后,6天内完成首件产品并向自治区提交首件成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23年12月15日前,国家下发最后一批遥感监测图斑的时间,完成数据领取和资料收集工作。
(2)2023年12月21日前,完成首件产品并向自治区提交首件成果。
(3)2024年1月13日前,完成向自治区上报初步调查成果。
(4)2024年2月6日前,自治区向部报送县级初报数据成果(即报送“一上”成果)。
(5)2024年5月25日前,完成承诺种植方式调查的耕地图斑的实地举证、图斑修改和数据库建设工作,自治区完成审核和上报工作。)
领取全部的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后,6天内完成首件产品并向自治区提交首件成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23年12月21日前,完成首件产品并向自治区提交首件成果。
(2)2024年1月13日前,完成向自治区上报初步调查成果。
(3)2024年2月6日前,自治区向部报送县级初报数据成果(即报送“一上”成果)。
(4)2024年5月25日前,完成承诺种植方式调查的耕地图斑的实地举证、图斑修改和数据库建设工作,自治区完成审核和上报工作。)
2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和说明,二、商务要求1.成果交付时间按照项目要求完成的时间完成全部成果,成果需通过国家质检,提交变更调查成果的总体时间要求为:领取全部的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后,6天内完成首件产品并向自治区提交首件成果,25天内完成内外业调查工作并向自治区提交调查成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23年12月15日前,国家下发最后一批遥感监测图斑的时间,完成数据领取和资料收集工作;
(2)2023年12月21日前,完成首件产品并向自治区提交首件成果;
(3)2024年1月13日前,完成向自治区上报初步调查成果;
(4)2024年2月6日前,自治区向部报送县级初报数据成果(即报送“一上”成果);
(5)2024年5月25日前,完成承诺种植方式调查的耕地图斑的实地举证、图斑修改和数据库建设工作,自治区完成审核和上报工作。
按照项目要求完成的时间完成全部成果,成果需通过国家质检,提交变更调查成果的总体时间要求为:领取全部的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后,6天内完成首件产品并向自治区提交首件成果,25天内完成内外业调查工作并向自治区提交调查成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23年12月21日前,完成首件产品并向自治区提交首件成果;
(2)2024年1月13日前,完成向自治区上报初步调查成果;
(3)2024年2月6日前,自治区向部报送县级初报数据成果(即报送“一上”成果);
(4)2024年5月25日前,完成承诺种植方式调查的耕地图斑的实地举证、图斑修改和数据库建设工作,自治区完成审核和上报工作。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昭平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昭平县河西东路 66-1 号

联系方式:07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惠诚 (略)

地 址: (略) 平桂区207国道南面、富江东面A地块平桂金水湾花园11幢3单元601号房

联系方式:07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本庆

电 话:077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ZC2023-C3-*-GXH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昭平县2023年日常国土变更调查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采购公告,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领取全部的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后,6天内完成首件产品并向自治区提交首件成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23年12月15日前,国家下发最后一批遥感监测图斑的时间,完成数据领取和资料收集工作。
(2)2023年12月21日前,完成首件产品并向自治区提交首件成果。
(3)2024年1月13日前,完成向自治区上报初步调查成果。
(4)2024年2月6日前,自治区向部报送县级初报数据成果(即报送“一上”成果)。
(5)2024年5月25日前,完成承诺种植方式调查的耕地图斑的实地举证、图斑修改和数据库建设工作,自治区完成审核和上报工作。)
领取全部的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后,6天内完成首件产品并向自治区提交首件成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23年12月21日前,完成首件产品并向自治区提交首件成果。
(2)2024年1月13日前,完成向自治区上报初步调查成果。
(3)2024年2月6日前,自治区向部报送县级初报数据成果(即报送“一上”成果)。
(4)2024年5月25日前,完成承诺种植方式调查的耕地图斑的实地举证、图斑修改和数据库建设工作,自治区完成审核和上报工作。)
2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和说明,二、商务要求1.成果交付时间按照项目要求完成的时间完成全部成果,成果需通过国家质检,提交变更调查成果的总体时间要求为:领取全部的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后,6天内完成首件产品并向自治区提交首件成果,25天内完成内外业调查工作并向自治区提交调查成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23年12月15日前,国家下发最后一批遥感监测图斑的时间,完成数据领取和资料收集工作;
(2)2023年12月21日前,完成首件产品并向自治区提交首件成果;
(3)2024年1月13日前,完成向自治区上报初步调查成果;
(4)2024年2月6日前,自治区向部报送县级初报数据成果(即报送“一上”成果);
(5)2024年5月25日前,完成承诺种植方式调查的耕地图斑的实地举证、图斑修改和数据库建设工作,自治区完成审核和上报工作。
按照项目要求完成的时间完成全部成果,成果需通过国家质检,提交变更调查成果的总体时间要求为:领取全部的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后,6天内完成首件产品并向自治区提交首件成果,25天内完成内外业调查工作并向自治区提交调查成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23年12月21日前,完成首件产品并向自治区提交首件成果;
(2)2024年1月13日前,完成向自治区上报初步调查成果;
(3)2024年2月6日前,自治区向部报送县级初报数据成果(即报送“一上”成果);
(4)2024年5月25日前,完成承诺种植方式调查的耕地图斑的实地举证、图斑修改和数据库建设工作,自治区完成审核和上报工作。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昭平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昭平县河西东路 66-1 号

联系方式:07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惠诚 (略)

地 址: (略) 平桂区207国道南面、富江东面A地块平桂金水湾花园11幢3单元601号房

联系方式:07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本庆

电 话:0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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