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标签管理平台二期补充、三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银行标签管理平台二期补充、三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银行标签管理平台二期补充、三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47-2361SCCZN1015
项目名称:北京银行标签管理平台二期补充、三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万元(人民币)其中二期补充占100万元,三期占150万元。
采购需求:
(1)包件号:1
(2)包件名称:标签管理平台
(3)采购内容:从标签管理角度,实现对标签建设、使用、后评价、变更、停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从业务发展角度,为总分行业务人员提供便捷、多样化的标签应用服务。
(4)项目基本概况:详见技术服务需求
(5)服务地点: (略)
注:以上内容为一个完整的采购包(也称为“包件”或“包”),本次磋商、响应、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件为单位,磋商供应商必须就整个包件进行报价响应,不得仅对包件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按第六章附件9-1格式提供)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其中:
?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 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2. 供应商参加磋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参加磋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六章附件9-3);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声明(原件,按第六章附件9-4格式提供)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 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5) 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 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 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与北京银行及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供应商必须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获取了磋商文件。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以上所有内容未注明提供原件的,均可提供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2日17时止(北京时间)
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本项目采购文件一律通过线上购买方式获取)
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已注册供应商不必重复注册)即可获取文件。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磋商文件费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磋商供应商操作手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供应商注册/文件发售/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010-*。
文件获取、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每包件人民币500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9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北京银行大厦二层集采中心
五、其他补充事宜
1. 接受首次响应文件时间:首次响应文件请于磋商当日、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迟到的以及不符合磋商文件密封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本项目磋商公告内容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service.com)发布的公告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丰台区丽 (略) 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邮编:*)
联系方式:刘天、刘明阳 010-*
电子邮箱:*@*inochem.com(建议优先通过邮件方式联系)
2.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西城区金融街*17号
项目概况
北京银行标签管理平台二期补充、三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47-2361SCCZN1015
项目名称:北京银行标签管理平台二期补充、三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万元(人民币)其中二期补充占100万元,三期占150万元。
采购需求:
(1)包件号:1
(2)包件名称:标签管理平台
(3)采购内容:从标签管理角度,实现对标签建设、使用、后评价、变更、停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从业务发展角度,为总分行业务人员提供便捷、多样化的标签应用服务。
(4)项目基本概况:详见技术服务需求
(5)服务地点: (略)
注:以上内容为一个完整的采购包(也称为“包件”或“包”),本次磋商、响应、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件为单位,磋商供应商必须就整个包件进行报价响应,不得仅对包件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按第六章附件9-1格式提供)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其中:
?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 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2. 供应商参加磋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参加磋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六章附件9-3);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声明(原件,按第六章附件9-4格式提供)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 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5) 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 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 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与北京银行及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供应商必须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获取了磋商文件。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以上所有内容未注明提供原件的,均可提供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2日17时止(北京时间)
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本项目采购文件一律通过线上购买方式获取)
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已注册供应商不必重复注册)即可获取文件。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磋商文件费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磋商供应商操作手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供应商注册/文件发售/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010-*。
文件获取、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每包件人民币500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9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北京银行大厦二层集采中心
五、其他补充事宜
1. 接受首次响应文件时间:首次响应文件请于磋商当日、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迟到的以及不符合磋商文件密封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本项目磋商公告内容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service.com)发布的公告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丰台区丽 (略) 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邮编:*)
联系方式:刘天、刘明阳 010-*
电子邮箱:*@*inochem.com(建议优先通过邮件方式联系)
2.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西城区金融街*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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