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8蒲江县鹤山街道至联江与成佳界段改建工程蒲名快速路SG标段答疑文件01号、补遗文件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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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08蒲江县鹤山街道至联江与成佳界段改建工程蒲名快速路SG标段答疑文件01号、补遗文件01号

国道108蒲江县鹤山街道至联江与成佳界段改建工程(蒲名快速路)SG标段答疑文件01号、补遗文件01号
日期:2023-12-05
国道108蒲江县鹤山街道至联江与成佳界段改建工程(蒲名快速路)SG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各潜在投标人的提问,作如下答疑:

问题1:

工程量清单说明中4.1第100章 目101-1保险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投标人按100章-700章合计金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本身)的0.4%计列; 请问此处的意思是:101-1-a工程一切险+101-1-b第三者责任险=按100章-700章合计金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本身)的0.4%计?如果是那这两个险按什么原则来分别填报金额? 还是101-1-a工程一切险、101-1-b第三者责任险分别都按按100章-700章合计金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本身)的0.4%计?

回复:工程量清单说明中“4.1第100章 目101-1保险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投标人按100章-700章合计金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本身)的0.4%计列。”明确为:101-1-a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加101-1-b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两者投标人按100章-700章合计金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本身)的0.4%计列。其具体分配比例根据投标人自身投保预期情况而定。

问题2:

招标文件12页投标人须知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只提供了可编辑的电子表格清单和PDF版本的清单。 请问哪个是固化清单?

回复:PDF版本的清单。

问题3:

招标文件P12页3.2.1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P183页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工程量清单表5.1-5.5,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仅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工程量汇总表及工程量清单表,请明确工程量清单提供那些表格?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工程量清单表标表1-标表2即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

问题4:

工程量清单说明中2.8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本工程无材料、专业、设备暂估价。但是在工程量清单102-4信息系统(暂估)50000元。 请问此处的信息系统属于暂估价吗?如果是,是否要增加工程量清单5.3.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填写50000元?

回复:参照工程量清单说明中“2.8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本工程无材料、专业、设备暂估价。”工程量清单中102-4 信息化系统(暂估)不属于本工程暂估价范畴。投标人无需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填写此部分金额。

问题5:

因16.1.1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招标文件中未给出明确约定。请问:投标函附录中该条款的“约定内容”需怎么填写?

回复: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6.1条内容填写。

问题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中,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被同一法人间接或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请问:同一建筑 (略) 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是否属于被同一法人间接或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情形?

回复:见补遗文件01号。

问题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中,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被同一法人间接或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请问:不同建筑 (略) (均为“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间接控股企业)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是否属于被同一法人间接或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情形?

回复:见补遗文件01号。

问题8:

工期:招标文件第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中“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29;计划交工日期:2025-12-30”。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9日到交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为732日历天,而计划工期为730日历天,是否可以理解为首尾两日不计入工期?

回复:见补遗文件01号。

问题9:

工程名称:投标文件中工程名称填写是否需要包括项目标段“SG标段”?

回复:不需要。

问题10:

投标文件格式:招标文件第44页“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招标文件第166页“招标人应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规定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提出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未明确提出,是否可由投标人参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和项目评分标准自行拟定?

回复:补遗文件已补充“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

问题11:

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下附注2要求“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内”,但“净资产”、“总资产”等数据单位为万元,与财务会计报表单位元不一致,填写是否可以以万元为单位,仅保留2位小数?

回复:以万元为单位,可以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问题12:

近年财务状况表:2020-2022年注册资金填写是否均按照当年年末注册资金填写?

回复:按照当年年末注册资金填写。

问题1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内,不影响业绩实质内容、效力及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的内容,例如“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表格内能否填写斜杠(“/”)?

回复: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完整填写。

问题1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业绩):我司同一项目土建(路基、路面、桥梁)、交安分别录入全国公路信用信息系统,项目业绩综合情况是否视为满足业绩要求?

回复:视为满足业绩要求。

问题15:

业绩证明: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全国公路信用信息系统截图是否仅需体现“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工程量”、“交工日期”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实质性内容即可?

回复:“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项目信息截图能反映招标文件类似施工业绩最低要求的特征即可。

问题16:

工程量清单202-2-a“水泥混凝土路面”,PDF版工程量清单里工程量为“1252.14”,excel版工程量清单里为“1252.1359”,请明确工程量以哪个为准?

回复:若出现excel版工程量清单工程量与PDF版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存在小数位数偏差的情况,均按PDF版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进行投标报价。

问题17:

标文件里提到专项暂估价是0,工程量清单里“信息化系统(暂估)”给定价格为*元,两者是否冲突?

回复:参照工程量清单说明中“2.8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本工程无材料、专业、设备暂估价。”工程量清单中102-4 信息化系统(暂估)不属于本工程暂估价范畴。两者不冲突。

问题18:

关于材料调差,请明确基 (略) 《工程造价信息》第几期几月为准?

回复: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日,以基准日当月的《 (略) 工程造价信息》项目所在地的材料价格作为基准价格。

问题19:

清单PDF损坏,无法打开,请重新上传。

回复:经核实,工程量清单能正常打开。

问题20:

关于工程量清单100章保险的问题。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及工程量清单说明中对“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投标人按100章-700章合计金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本身的0.4%”,此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是分别取0.4%还是两者保险合计金额为0.4%就行,请明确。

回复:见问题1。

问题21:

招标文件内投标文件格式银行保函格式关于有效期约定为:“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未明确保函有效期截至具体日期,可能导致银行拒绝开具保函,在我方银行保函确保能覆盖投标有效期限且注明保函在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我方银行保函是否能够明确保函具体有效期限(日期)。

回复:确保能覆盖投标有效期限且注明保函在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银行保函可以明确保函具体有效期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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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2:

“价格指数与权重表”是否可不填写?

回复:补遗文件01号已将“价格指数与权重表”删除。

问题23:

须知前附表3.2.8: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竞争性报价为*元,非竞争性报价为*元(其中包含安全生产费 * 元,专项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元,其他不可竞争费0元)。工程量清单102-4含信息化系统(暂估)*元。前后不一致,请明确102-4信息化系统(暂估)*元是否作为不可竞争费。

回复:见问题4,问题17。

问题24: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4.1"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投标人按100章-700章合计金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本身)的0.4%计列”请问是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分别按0.4%计列,还是建筑工程一切险按照0.3%,第三者责任险按照0.1%计列?

回复:见问题1。

问题25: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4、其他说明4.1第100章 目101-1保险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投标人按100章-700章合计金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本身)的0.4%计列”。 请问:是否可理解为建筑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合计金额按100章-700章合计金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本身)的0.4%计列,建筑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占比投标人自行确定,请予以明确?

回复:见问题1。

招标人: (略) 青蒲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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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建 (略)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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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08蒲江县鹤山街道至联江与成佳界段改建工程(蒲名快速路)SG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取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关系”中:(1)“被同一法人间接或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要求。

二、资质等级最低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调整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公告“3.2.4类似施工业绩最低要求”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类似施工业绩最低要求”修改为:投标人近3年独立施工完成类似业绩不少于3个。 【注】1、类似业绩是指:近3年(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1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合同额不低于4亿元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的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 2、上述业绩需满足主要工程量中包含有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或交安工程),需以“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项目信息截图为准,网页截图需体现上述工程内容,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3、上述业绩要求的“独立完成”指已建的“总包业绩”。

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 条“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增加:关于类似施工业绩最低要求的说明。1、类似业绩是指:近3年(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1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合同额不低于4亿元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的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 2、上述业绩需满足主要工程量中包含有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或交安工程),需以“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项目信息截图为准,网页截图需体现上述工程内容,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3、上述业绩要求的“独立完成”指已建的“总包业绩”。

五、项目总工资格最低要求的资格要求修改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在其投标单位连续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总工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交安B证)。

六、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 1中的第(4)项增加:上述因素仍不能排定顺序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七、将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施工组织设计分值调整为20分。评审因素细分项调整为:

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3分):根据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是否合理、全面,是否满足项目要求进行评定。优得2.7-3分,良得2.4-2.7分,一般得2.1-2.4分,差得1.8-2.1分,无不得分。

2、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3分):根据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是否合理、详细、全面,是否满足项目要求进行评定。优得2.7-3分,良得2.4-2.7分,一般得2.1-2.4分,差得1.8-2.1分,无不得分。

3、工期关键线路图及保证措施(2分):根据工期关键线路图及保证措施是否完善、全面,各分项各阶段进度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工期目标要求进行评定。优得1.8-2分,良得1.6-1.8分,一般得1.4-1.6分,差得1.2-1.4分,无不得分。

4、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2分):根据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明确、完善,重点部分的控制措施是否详细、可行进行评定。优得1.8-2分,良得1.6-1.8分,一般得1.4-1.6分,差得1.2-1.4分,无不得分。

5、安全保证措施(2分):根据安全保证措施的全面性、可行性和完备性等进行评定。优得1.8-2分,良得1.6-1.8分,一般得1.4-1.6分,差得1.2-1.4分,无不得分。

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措施(1分):根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措施的全面性、可行性和完备性等进行评定。优得0.9-1分,良得0.8-0.9分,一般得0.7-0.8分,差得0.6-0.7分,无不得分。

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措施(1分):根据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措施的全面性、可行性和完备性等进行评定。优得0.9-1分,良得0.8-0.9分,一般得0.7-0.8分,差得0.6-0.7分,无不得分。

8、信息化与智能化施工保证措施(3分):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针对本项目结构物及项目特点,提出可行性信息化与智能化施工保证措施,按照信息化、智能化应用程度和创新性评分。优得2.7-3分,良得2.4-2.7分,一般得2.1-2.4分,差得1.8-2.1分,无不得分。

9、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3分):根据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的全面性、可行性和完备性等进行评定。优得2.7-3分,良得2.4-2.7分,一般得2.1-2.4分,差得1.8-2.1分,无不得分。

八、将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主要人员分值调整为10分。评审因素细分项调整为: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得3.6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4分;本项最高得6分;

2、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得4分。

九、将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业绩分值调整为5分。评审因素细分项调整为: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5分。本项满分5分。

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以重新上传的为准。

十一、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条目号16.1修改为:

本项目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法进行价格调整。

(1)可调材料范围:可调价材料范围及风险系数

本项目可调价材料范围为钢筋、水泥、石料、砂、沥青。本项目可调价风险系数为±5%。本项目人工与机械不参与价格调整。

(2)价格调整方法

①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价格低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上涨,其涨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下跌,其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②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价格高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下跌,其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上涨,其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③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价格等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涨、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④基准价格: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日,以基准日当月的《 (略) 工程造价信息》项目所在地的材料价格作为基准价格。

(3)可调价材料的*方核定单价确定方式如下:a)对于基准 (略) 《工程造价信息》的,可调价材料的*方核定单价按反映施 (略) 场价 (略) 《工程造价信息》 (略) 公布的价格确定,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为区间价的,则按区间价的算术平均值计取。b)材料的消耗量按定额规定的材料耗量为准。

(4)本工程涉及的除工程量清单约定的可调价材料外的材料价格均为风险包干的固定价格,其价格一律不予调整,*方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风险。

(5)项目材料价格调整按计量期次对应施工期间进行确认调整。”

十二、第七章 技术规范: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二册)、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三册)。

十三、删除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中的价格指数与权重表;

十四、补充了投标文件格式“五、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编制要求为: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的规定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评分项编制。

十五、计划开工日期更改为:2024年1月8日;计划交工日期更改为:2026年1月7日。

十六、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年1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此时间的均作相应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作相应顺延。

招标人: (略) 青蒲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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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建 (略)

2023年12月5日

国道108蒲江县鹤山街道至联江与成佳界段改建工程(蒲名快速路)SG标段答疑文件01号、补遗文件01号
日期:2023-12-05
国道108蒲江县鹤山街道至联江与成佳界段改建工程(蒲名快速路)SG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各潜在投标人的提问,作如下答疑:

问题1:

工程量清单说明中4.1第100章 目101-1保险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投标人按100章-700章合计金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本身)的0.4%计列; 请问此处的意思是:101-1-a工程一切险+101-1-b第三者责任险=按100章-700章合计金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本身)的0.4%计?如果是那这两个险按什么原则来分别填报金额? 还是101-1-a工程一切险、101-1-b第三者责任险分别都按按100章-700章合计金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本身)的0.4%计?

回复:工程量清单说明中“4.1第100章 目101-1保险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投标人按100章-700章合计金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本身)的0.4%计列。”明确为:101-1-a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加101-1-b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两者投标人按100章-700章合计金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本身)的0.4%计列。其具体分配比例根据投标人自身投保预期情况而定。

问题2:

招标文件12页投标人须知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只提供了可编辑的电子表格清单和PDF版本的清单。 请问哪个是固化清单?

回复:PDF版本的清单。

问题3:

招标文件P12页3.2.1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P183页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工程量清单表5.1-5.5,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仅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工程量汇总表及工程量清单表,请明确工程量清单提供那些表格?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工程量清单表标表1-标表2即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

问题4:

工程量清单说明中2.8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本工程无材料、专业、设备暂估价。但是在工程量清单102-4信息系统(暂估)50000元。 请问此处的信息系统属于暂估价吗?如果是,是否要增加工程量清单5.3.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填写50000元?

回复:参照工程量清单说明中“2.8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本工程无材料、专业、设备暂估价。”工程量清单中102-4 信息化系统(暂估)不属于本工程暂估价范畴。投标人无需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填写此部分金额。

问题5:

因16.1.1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招标文件中未给出明确约定。请问:投标函附录中该条款的“约定内容”需怎么填写?

回复: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6.1条内容填写。

问题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中,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被同一法人间接或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请问:同一建筑 (略) 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是否属于被同一法人间接或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情形?

回复:见补遗文件01号。

问题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中,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被同一法人间接或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请问:不同建筑 (略) (均为“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间接控股企业)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是否属于被同一法人间接或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情形?

回复:见补遗文件01号。

问题8:

工期:招标文件第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中“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29;计划交工日期:2025-12-30”。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9日到交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为732日历天,而计划工期为730日历天,是否可以理解为首尾两日不计入工期?

回复:见补遗文件01号。

问题9:

工程名称:投标文件中工程名称填写是否需要包括项目标段“SG标段”?

回复:不需要。

问题10:

投标文件格式:招标文件第44页“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招标文件第166页“招标人应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规定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提出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未明确提出,是否可由投标人参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和项目评分标准自行拟定?

回复:补遗文件已补充“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

问题11:

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下附注2要求“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内”,但“净资产”、“总资产”等数据单位为万元,与财务会计报表单位元不一致,填写是否可以以万元为单位,仅保留2位小数?

回复:以万元为单位,可以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问题12:

近年财务状况表:2020-2022年注册资金填写是否均按照当年年末注册资金填写?

回复:按照当年年末注册资金填写。

问题1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内,不影响业绩实质内容、效力及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的内容,例如“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表格内能否填写斜杠(“/”)?

回复: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完整填写。

问题1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业绩):我司同一项目土建(路基、路面、桥梁)、交安分别录入全国公路信用信息系统,项目业绩综合情况是否视为满足业绩要求?

回复:视为满足业绩要求。

问题15:

业绩证明: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全国公路信用信息系统截图是否仅需体现“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工程量”、“交工日期”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实质性内容即可?

回复:“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项目信息截图能反映招标文件类似施工业绩最低要求的特征即可。

问题16:

工程量清单202-2-a“水泥混凝土路面”,PDF版工程量清单里工程量为“1252.14”,excel版工程量清单里为“1252.1359”,请明确工程量以哪个为准?

回复:若出现excel版工程量清单工程量与PDF版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存在小数位数偏差的情况,均按PDF版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进行投标报价。

问题17:

标文件里提到专项暂估价是0,工程量清单里“信息化系统(暂估)”给定价格为*元,两者是否冲突?

回复:参照工程量清单说明中“2.8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本工程无材料、专业、设备暂估价。”工程量清单中102-4 信息化系统(暂估)不属于本工程暂估价范畴。两者不冲突。

问题18:

关于材料调差,请明确基 (略) 《工程造价信息》第几期几月为准?

回复: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日,以基准日当月的《 (略) 工程造价信息》项目所在地的材料价格作为基准价格。

问题19:

清单PDF损坏,无法打开,请重新上传。

回复:经核实,工程量清单能正常打开。

问题20:

关于工程量清单100章保险的问题。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及工程量清单说明中对“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投标人按100章-700章合计金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本身的0.4%”,此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是分别取0.4%还是两者保险合计金额为0.4%就行,请明确。

回复:见问题1。

问题21:

招标文件内投标文件格式银行保函格式关于有效期约定为:“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未明确保函有效期截至具体日期,可能导致银行拒绝开具保函,在我方银行保函确保能覆盖投标有效期限且注明保函在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我方银行保函是否能够明确保函具体有效期限(日期)。

回复:确保能覆盖投标有效期限且注明保函在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银行保函可以明确保函具体有效期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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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2:

“价格指数与权重表”是否可不填写?

回复:补遗文件01号已将“价格指数与权重表”删除。

问题23:

须知前附表3.2.8: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竞争性报价为*元,非竞争性报价为*元(其中包含安全生产费 * 元,专项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元,其他不可竞争费0元)。工程量清单102-4含信息化系统(暂估)*元。前后不一致,请明确102-4信息化系统(暂估)*元是否作为不可竞争费。

回复:见问题4,问题17。

问题24: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4.1"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投标人按100章-700章合计金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本身)的0.4%计列”请问是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分别按0.4%计列,还是建筑工程一切险按照0.3%,第三者责任险按照0.1%计列?

回复:见问题1。

问题25: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4、其他说明4.1第100章 目101-1保险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投标人按100章-700章合计金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本身)的0.4%计列”。 请问:是否可理解为建筑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合计金额按100章-700章合计金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本身)的0.4%计列,建筑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占比投标人自行确定,请予以明确?

回复:见问题1。

招标人: (略) 青蒲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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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建 (略)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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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08蒲江县鹤山街道至联江与成佳界段改建工程(蒲名快速路)SG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取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关系”中:(1)“被同一法人间接或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要求。

二、资质等级最低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调整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公告“3.2.4类似施工业绩最低要求”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类似施工业绩最低要求”修改为:投标人近3年独立施工完成类似业绩不少于3个。 【注】1、类似业绩是指:近3年(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1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合同额不低于4亿元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的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 2、上述业绩需满足主要工程量中包含有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或交安工程),需以“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项目信息截图为准,网页截图需体现上述工程内容,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3、上述业绩要求的“独立完成”指已建的“总包业绩”。

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 条“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增加:关于类似施工业绩最低要求的说明。1、类似业绩是指:近3年(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1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合同额不低于4亿元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的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 2、上述业绩需满足主要工程量中包含有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或交安工程),需以“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项目信息截图为准,网页截图需体现上述工程内容,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3、上述业绩要求的“独立完成”指已建的“总包业绩”。

五、项目总工资格最低要求的资格要求修改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在其投标单位连续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总工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交安B证)。

六、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 1中的第(4)项增加:上述因素仍不能排定顺序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七、将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施工组织设计分值调整为20分。评审因素细分项调整为:

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3分):根据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是否合理、全面,是否满足项目要求进行评定。优得2.7-3分,良得2.4-2.7分,一般得2.1-2.4分,差得1.8-2.1分,无不得分。

2、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3分):根据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是否合理、详细、全面,是否满足项目要求进行评定。优得2.7-3分,良得2.4-2.7分,一般得2.1-2.4分,差得1.8-2.1分,无不得分。

3、工期关键线路图及保证措施(2分):根据工期关键线路图及保证措施是否完善、全面,各分项各阶段进度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工期目标要求进行评定。优得1.8-2分,良得1.6-1.8分,一般得1.4-1.6分,差得1.2-1.4分,无不得分。

4、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2分):根据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明确、完善,重点部分的控制措施是否详细、可行进行评定。优得1.8-2分,良得1.6-1.8分,一般得1.4-1.6分,差得1.2-1.4分,无不得分。

5、安全保证措施(2分):根据安全保证措施的全面性、可行性和完备性等进行评定。优得1.8-2分,良得1.6-1.8分,一般得1.4-1.6分,差得1.2-1.4分,无不得分。

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措施(1分):根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措施的全面性、可行性和完备性等进行评定。优得0.9-1分,良得0.8-0.9分,一般得0.7-0.8分,差得0.6-0.7分,无不得分。

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措施(1分):根据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措施的全面性、可行性和完备性等进行评定。优得0.9-1分,良得0.8-0.9分,一般得0.7-0.8分,差得0.6-0.7分,无不得分。

8、信息化与智能化施工保证措施(3分):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针对本项目结构物及项目特点,提出可行性信息化与智能化施工保证措施,按照信息化、智能化应用程度和创新性评分。优得2.7-3分,良得2.4-2.7分,一般得2.1-2.4分,差得1.8-2.1分,无不得分。

9、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3分):根据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的全面性、可行性和完备性等进行评定。优得2.7-3分,良得2.4-2.7分,一般得2.1-2.4分,差得1.8-2.1分,无不得分。

八、将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主要人员分值调整为10分。评审因素细分项调整为: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得3.6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4分;本项最高得6分;

2、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得4分。

九、将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业绩分值调整为5分。评审因素细分项调整为: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5分。本项满分5分。

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以重新上传的为准。

十一、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条目号16.1修改为:

本项目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法进行价格调整。

(1)可调材料范围:可调价材料范围及风险系数

本项目可调价材料范围为钢筋、水泥、石料、砂、沥青。本项目可调价风险系数为±5%。本项目人工与机械不参与价格调整。

(2)价格调整方法

①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价格低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上涨,其涨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下跌,其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②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价格高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下跌,其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上涨,其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③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价格等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涨、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④基准价格: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日,以基准日当月的《 (略) 工程造价信息》项目所在地的材料价格作为基准价格。

(3)可调价材料的*方核定单价确定方式如下:a)对于基准 (略) 《工程造价信息》的,可调价材料的*方核定单价按反映施 (略) 场价 (略) 《工程造价信息》 (略) 公布的价格确定,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为区间价的,则按区间价的算术平均值计取。b)材料的消耗量按定额规定的材料耗量为准。

(4)本工程涉及的除工程量清单约定的可调价材料外的材料价格均为风险包干的固定价格,其价格一律不予调整,*方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风险。

(5)项目材料价格调整按计量期次对应施工期间进行确认调整。”

十二、第七章 技术规范: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二册)、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三册)。

十三、删除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中的价格指数与权重表;

十四、补充了投标文件格式“五、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编制要求为: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的规定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评分项编制。

十五、计划开工日期更改为:2024年1月8日;计划交工日期更改为:2026年1月7日。

十六、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年1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此时间的均作相应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作相应顺延。

招标人: (略) 青蒲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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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建 (略)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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