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中医院西药、中成药配送企业遴选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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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中医院西药、中成药配送企业遴选项目更正公告

清远 (略) 于2023年11月23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 (略) (略) 西药、中成药配送企业遴选项目(CLZ0123QY01QY16)遴选公告,因遴选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原因,现将原遴选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遴选文件第三章《评分体系与标准》中《技术商务评分表》(第14页)的“经营药品种类(中药饮片除外)”评审内容:“包含: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物制品、化学药制剂、第二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每种加1分,满分10分。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推进药品集团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药品集团采购配送企业信用体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或《2022年-2023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略) 药品集团采购配送企业名单和要素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评价。(提供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更正为:“包含: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物制品、化学药制剂、第二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每种加1分,满分10分。(提供相关经营药品种类证明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2.原遴选文件第三章《评分体系与标准》中《技术商务评分表》(第14页)的“仓储设施”评审内容:“仓库面积:500平方米,得基础分3分;每增加1000平方米再加1分,满分10分。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推进药品集团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药品集团采购配送企业信用体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或《2022年-2023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略) 药品集团采购配送企业名单和要素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评价。(提供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更正为:“仓库面积:500平方米,得基础分3分;每增加1000平方米再加1分,满分10分。(提供自有房产证明文件或场地租赁合同作为评审依据)”

3.原遴选文件第三章《评分体系与标准》中《技术商务评分表》(第14页)的“仓储设施”评审内容:“冷库容积:100立方米,得基础分1分;每增加100立方米再加1分,满分10分。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推进药品集团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药品集团采购配送企业信用体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或《2022年-2023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略) 药品集团采购配送企业名单和要素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评价。(提供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更正为:“冷库容积:100立方米,得基础分1分;每增加100立方米再加1分,满分10分。(提供自有房产证明文件或场地租赁合同作为评审依据)”。

4.原遴选文件第四章《参评人须知》中《第一部分 参评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页)的“推荐中选候选人的数量及原则”:“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参评人有10家或以上时,推荐综合排名前10名的参评人为中选候选人。若评审结果出现末位并列情况,由评审专家组推荐。”更正为:“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参评人有10家或以上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若评审结果出现末位并列情况,由评审专家组推荐。入围 (略) 不少于4家。”

5.原遴选文件第六章《参评文件格式》新增《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位置列于遴选文件末页。格式详见本更正公告附件。

6.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22日09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略)

地 址: (略) 清城区桥北路10号

联 系 人: 郭女士

电 话:0763-*

电子邮箱:/

遴选代理:清远 (略)

地 址: (略) 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

联 系 人:梁小姐

电 话:0763-*-2403

电子邮箱:*@*63.com

特此公告。

发布人:清远 (略)

发布时间:2023年1206


清远 (略) 于2023年11月23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 (略) (略) 西药、中成药配送企业遴选项目(CLZ0123QY01QY16)遴选公告,因遴选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原因,现将原遴选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遴选文件第三章《评分体系与标准》中《技术商务评分表》(第14页)的“经营药品种类(中药饮片除外)”评审内容:“包含: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物制品、化学药制剂、第二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每种加1分,满分10分。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推进药品集团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药品集团采购配送企业信用体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或《2022年-2023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略) 药品集团采购配送企业名单和要素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评价。(提供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更正为:“包含: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物制品、化学药制剂、第二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每种加1分,满分10分。(提供相关经营药品种类证明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2.原遴选文件第三章《评分体系与标准》中《技术商务评分表》(第14页)的“仓储设施”评审内容:“仓库面积:500平方米,得基础分3分;每增加1000平方米再加1分,满分10分。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推进药品集团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药品集团采购配送企业信用体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或《2022年-2023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略) 药品集团采购配送企业名单和要素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评价。(提供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更正为:“仓库面积:500平方米,得基础分3分;每增加1000平方米再加1分,满分10分。(提供自有房产证明文件或场地租赁合同作为评审依据)”

3.原遴选文件第三章《评分体系与标准》中《技术商务评分表》(第14页)的“仓储设施”评审内容:“冷库容积:100立方米,得基础分1分;每增加100立方米再加1分,满分10分。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推进药品集团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药品集团采购配送企业信用体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或《2022年-2023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略) 药品集团采购配送企业名单和要素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评价。(提供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更正为:“冷库容积:100立方米,得基础分1分;每增加100立方米再加1分,满分10分。(提供自有房产证明文件或场地租赁合同作为评审依据)”。

4.原遴选文件第四章《参评人须知》中《第一部分 参评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页)的“推荐中选候选人的数量及原则”:“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参评人有10家或以上时,推荐综合排名前10名的参评人为中选候选人。若评审结果出现末位并列情况,由评审专家组推荐。”更正为:“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参评人有10家或以上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若评审结果出现末位并列情况,由评审专家组推荐。入围 (略) 不少于4家。”

5.原遴选文件第六章《参评文件格式》新增《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位置列于遴选文件末页。格式详见本更正公告附件。

6.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22日09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略)

地 址: (略) 清城区桥北路10号

联 系 人: 郭女士

电 话:0763-*

电子邮箱:/

遴选代理:清远 (略)

地 址: (略) 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

联 系 人:梁小姐

电 话:0763-*-2403

电子邮箱:*@*63.com

特此公告。

发布人:清远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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