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某单位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单位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车辆/专用车辆/其他专用车辆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06日 18:42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8日 15:00 | ||
预算金额 | ¥2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湖南永州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南路799号南湖东怡大厦A座2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逸飞、马小龙 *、* |
(略) 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单位电动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单位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3-JHNEKI-W4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湖南永州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逸飞、马小龙 *、*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南路799号南湖东怡大厦A座2 (略)
一、采购项目内容
某单位电动叉车采购项目(2023-JHNEKI-W4001)
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HNEKI-W4001
三、首次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9日
四.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与技术要求”第一点商务要求第(三)条售后服务,原文:“1.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 12 个月。报价供应商对提供的物资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应当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修改为:“1.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整车(不含锂电池)质保 12 个月,车内搭载的锂电池质保 36 个月。报价供应商对提供的物资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应当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本项目报名时间顺延至2023年12月12日17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顺延至 2023年12月18日15时00分。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联 系 人: 孙先生、张先生
电 话: *、*
代理机构: (略)
联 系 人: 刘逸飞、张圆
办公电话: 0731-*、*
地 址: (略) (略) 南路799号南湖东怡大厦A座2 (略)
项目监督人: 付先生
移动电话: *
2023年12月6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7.* 万元(人民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单位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车辆/专用车辆/其他专用车辆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06日 18:42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8日 15:00 | ||
预算金额 | ¥2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湖南永州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南路799号南湖东怡大厦A座2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逸飞、马小龙 *、* |
(略) 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单位电动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单位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3-JHNEKI-W4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湖南永州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逸飞、马小龙 *、*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南路799号南湖东怡大厦A座2 (略)
一、采购项目内容
某单位电动叉车采购项目(2023-JHNEKI-W4001)
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HNEKI-W4001
三、首次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9日
四.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与技术要求”第一点商务要求第(三)条售后服务,原文:“1.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 12 个月。报价供应商对提供的物资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应当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修改为:“1.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整车(不含锂电池)质保 12 个月,车内搭载的锂电池质保 36 个月。报价供应商对提供的物资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应当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本项目报名时间顺延至2023年12月12日17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顺延至 2023年12月18日15时00分。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联 系 人: 孙先生、张先生
电 话: *、*
代理机构: (略)
联 系 人: 刘逸飞、张圆
办公电话: 0731-*、*
地 址: (略) (略) 南路799号南湖东怡大厦A座2 (略)
项目监督人: 付先生
移动电话: *
2023年12月6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7.*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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