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区食堂综合楼及田径场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更改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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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区食堂综合楼及田径场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更改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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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区食堂综合楼及田径场项目建筑安装工程 E*9001 更改通知

(招标编号:E*9001)
一、内容: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新校区食堂综合楼及田径场项目建筑安装工程
E*9001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3 年 12 月 1 日
三、更改事项、内容:
条款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或新增条款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7 款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进度款支付方式: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
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
量的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
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进度款支付方式:
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80%。[在
确保不超出工程对应批复概预算(合同价)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鼓励提
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至已完工程价款的 80%- 9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政府机关、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0%,含尚未抵扣的工
程预付款。】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7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
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15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
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5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 7)。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之日止,履约保证金
待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转成质量保证金。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
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
书后,须在 15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
金额后的 5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 7)。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之日止,履约保证金自出具竣工验收报
告之日起 15 日内扣除应扣款项后退还承包人。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
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
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2.4.1 付款周期 (1)承包人完成田径运动场工程和食堂综合楼基
础工程(正负零),发包人 14 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10%(不含预付款);
(2)承包人完成食堂综合楼主体工程,发包人 14 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10%;
(3)承包人完成食堂综合楼工程的全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水电、消防、设备
安装等),发包人 14 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60%;
(4)承包人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 14 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85%;
(5)结算经发包人及合同约定的财政或审计部门(如有)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
的 100%。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转成工程质量保证金,差额部分返还承包
人。 (1)按形象进度节点作为支付节点。支付节点一:承包人完成田径运动场工程和食堂
综合楼基础工程(正负零),发包人 14 天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80%;
(2)支付节点二:承包人完成食堂综合楼主体工程,发包人 14 天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80%;
(3)支付节点三:承包人完成食堂综合楼工程的全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水电、
消防、设备安装等),发包人 14 天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80%;
(4)支付节点四:承包人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 14 天内支付已完成工程
量的 90%;
(5)支付节点五:结算经发包人及合同约定的财政或审计部门(如有)审定后,工程款支
付至结算总价的 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
满后不计息返还。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
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担保保
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 (略) 场监管云”平台
(http://**),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保证金额为:/;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不得超过 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
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
(3)其他方式: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转成工程质量保证金。若工程无任
何质量问题,或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质量保修义务的,则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
满后,双方办理保修金结算手续且经发包人签字同意后 14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工程质量
保证金(无息)返还给承包人。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担保保
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 (略) 场监管云”平台
(http://**),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保证金额为:/;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不得超过 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
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不计息。
(3)其他方式: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转成工程质量保证金。若工程无任
何质量问题,或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质量保修义务的,则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
满后,双方办理保修金结算手续且经发包人签字同意后 14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工程质量
保证金(无息)返还给承包人。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
(1)在不缴纳履保证金情况下,按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
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预留
质量保证金,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3)其他扣留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
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转成质量保证金。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不缴纳履保证金情况下,按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
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预留
质量保证金,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3)其他扣留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
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转成质量保证金。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 增加:3.12 土石方工程的取土场、弃土场的租用、青苗补偿、场地恢
复、平整、压实、检测、临时道路等一切作业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施工过程不对土石方
类别、施工机械、转运、降水、排水等其他费用,含政府临时性管制政策影响因素而发生的
费用,如城乡清洁工程管理要求等因素进行费用签证。
【注:更正后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请各潜在投
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自行进行下载。】
第六章图纸 / 【注:更正后的图纸已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请各潜在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自行进行下载。】
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广西新闻出版技工学校
地址: (略) 北大北路 24 号
联系人:梁雪娇
联系电话:0771-*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云 (略)
联系人:蓝建立、韦顺;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 (略) 良庆区云英路 15 号 3 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 6 楼
招标人:广西新闻出版技工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云 (略)
2023 年 12 月 6 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
室。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新闻出版技工学校
地 址: (略) 北大北路 24 号
联 系 人:梁雪娇
电 话:07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 (略)
地 址: (略) 良庆区云英路 15 号 3 号写字楼云之龙集团大厦 6 楼
联 系 人: 蓝建立、韦顺、崔惠、於璇
电 话: 0771-*
电子邮件: *@*ttp://**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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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区食堂综合楼及田径场项目建筑安装工程 E*9001 更改通知

(招标编号:E*9001)
一、内容: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新校区食堂综合楼及田径场项目建筑安装工程
E*9001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3 年 12 月 1 日
三、更改事项、内容:
条款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或新增条款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7 款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进度款支付方式: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
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
量的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
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进度款支付方式:
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80%。[在
确保不超出工程对应批复概预算(合同价)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鼓励提
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至已完工程价款的 80%- 9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政府机关、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0%,含尚未抵扣的工
程预付款。】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7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
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15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
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5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 7)。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之日止,履约保证金
待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转成质量保证金。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
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
书后,须在 15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
金额后的 5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 7)。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之日止,履约保证金自出具竣工验收报
告之日起 15 日内扣除应扣款项后退还承包人。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
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
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2.4.1 付款周期 (1)承包人完成田径运动场工程和食堂综合楼基
础工程(正负零),发包人 14 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10%(不含预付款);
(2)承包人完成食堂综合楼主体工程,发包人 14 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10%;
(3)承包人完成食堂综合楼工程的全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水电、消防、设备
安装等),发包人 14 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60%;
(4)承包人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 14 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85%;
(5)结算经发包人及合同约定的财政或审计部门(如有)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
的 100%。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转成工程质量保证金,差额部分返还承包
人。 (1)按形象进度节点作为支付节点。支付节点一:承包人完成田径运动场工程和食堂
综合楼基础工程(正负零),发包人 14 天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80%;
(2)支付节点二:承包人完成食堂综合楼主体工程,发包人 14 天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80%;
(3)支付节点三:承包人完成食堂综合楼工程的全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水电、
消防、设备安装等),发包人 14 天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80%;
(4)支付节点四:承包人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 14 天内支付已完成工程
量的 90%;
(5)支付节点五:结算经发包人及合同约定的财政或审计部门(如有)审定后,工程款支
付至结算总价的 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
满后不计息返还。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
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担保保
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 (略) 场监管云”平台
(http://**),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保证金额为:/;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不得超过 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
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
(3)其他方式: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转成工程质量保证金。若工程无任
何质量问题,或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质量保修义务的,则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
满后,双方办理保修金结算手续且经发包人签字同意后 14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工程质量
保证金(无息)返还给承包人。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担保保
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 (略) 场监管云”平台
(http://**),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保证金额为:/;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不得超过 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
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不计息。
(3)其他方式: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转成工程质量保证金。若工程无任
何质量问题,或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质量保修义务的,则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
满后,双方办理保修金结算手续且经发包人签字同意后 14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工程质量
保证金(无息)返还给承包人。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
(1)在不缴纳履保证金情况下,按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
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预留
质量保证金,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3)其他扣留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
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转成质量保证金。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不缴纳履保证金情况下,按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
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预留
质量保证金,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3)其他扣留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
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转成质量保证金。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 增加:3.12 土石方工程的取土场、弃土场的租用、青苗补偿、场地恢
复、平整、压实、检测、临时道路等一切作业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施工过程不对土石方
类别、施工机械、转运、降水、排水等其他费用,含政府临时性管制政策影响因素而发生的
费用,如城乡清洁工程管理要求等因素进行费用签证。
【注:更正后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请各潜在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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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图纸 / 【注:更正后的图纸已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请各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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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广西新闻出版技工学校
地址: (略) 北大北路 24 号
联系人:梁雪娇
联系电话:0771-*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云 (略)
联系人:蓝建立、韦顺;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 (略) 良庆区云英路 15 号 3 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 6 楼
招标人:广西新闻出版技工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云 (略)
2023 年 12 月 6 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
室。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新闻出版技工学校
地 址: (略) 北大北路 24 号
联 系 人:梁雪娇
电 话:07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 (略)
地 址: (略) 良庆区云英路 15 号 3 号写字楼云之龙集团大厦 6 楼
联 系 人: 蓝建立、韦顺、崔惠、於璇
电 话: 0771-*
电子邮件: *@*ttp://**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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