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桥梁工程专项劳务协作供应商入库第二批采购项目第1标段-基础工程第1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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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桥梁工程专项劳务协作供应商入库第二批采购项目第1标段-基础工程第1次更正公告

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桥梁工程专项劳务协作供应商入库(第二批)采购项目第1标段-基础工程第1次更正公告
湖南 (略) 桥梁工程专项劳务协作供应商入库(第二批)采购项目补遗书01

各供应商:

湖南 (略) 桥梁工程专项劳务协作供应商入库(第二批)项目文件,做如下修改:

1、采购公告第3.1条款

(P5页)

原文为:且同时具备附录1资质最低要求、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附录3信誉最低要求、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受托人员最低要求)要求,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能力。

修改为:且同时具备附录1、附录2、附录3、附录4、附录5、附录6、附录7要求,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能力。

2、采购公告 新增异议受理部门

(P7页)

异议受理部门:湖南 (略) 工程质安部

地 址: (略) 芙蓉区嘉雨路128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0731-*

电子邮件:*@*q.com

3、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1.4.1

(P9页)

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中补充修改为:标段1:备响应人具有挖掘机不低于2 台(含);汽车吊不低于2台 (含);旋挖钻不低于2台(含)。标段2:响应人具有具有吊车不低于2台(含);标段3:响应人具有洗轮机、洗车机各不低于1套(含);标段4:响应人具有钢筋运输车不低于2辆(含),龙门吊不低于1台(含)。

修改为:/

4、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P20页)

原文为: /

修改为:1、专职安全员不低于1名(含),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P21页)

原文为: /

修改为:

标段1: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挖掘机

360及以上

2

2

汽车吊

25t

2

3

旋挖钻

中型

2

标段2: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汽车吊

25t

2

2

系梁钢模板

2

3

立柱钢模板

不同直径

2

标段3: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装载机

ZL-50

2

2

工具车

DF120

2

3

洒水车

FD52100

1

4

洗车机

XC150

2

5

洗轮机

XL150

1

6

混凝土罐车

6-8m3

4

标段4: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龙门吊

100t

1

2

龙门吊

10t

1

3

钢筋运输车

2

备注:1.以上表格中机械设备均需供应商自有或新购(含转让二手设备),其中第1、2、4标段需提供的相关发票或转让合同等证明资料不得低于2台(套);2标段需提供的相关发票或转让合同等证明资料不得不低于4台(套),否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需确保响应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将对供应商递交的发票或合同进行核查。提供转让合同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出让设备的原始购买发票扫描件。

2.设备要求为近5年(指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新设备。

6、第九章 响应文件格式,(九)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中备注:

(P200页)

原文为:标段1:备响应人具有挖掘机不低于2 台(含);汽车吊不低于2台 (含);旋挖钻不低于2台(含)。

标段2:响应人具有具有吊车不低于2台(含);

标段3:响应人具有洗轮机、洗车机各不低于1套(含);

标段4:响应人具有钢筋运输车不低于2辆(含),龙门吊不低于1台(含)。

其中:机械设备均需供应商自有或新购(含转让二手设备)或租赁,需提供相关发票或转让、租赁等合同。供应商需确保响应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将对供应商递交的发票或合同进行核查。提供转让合同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出让设备的原始购买发票扫描件;提供租赁合同或无法提供出让设备原始发票的,采购人将要求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补充递交合同公证书,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3日内将公证书原件递交至采购人处以验证真实性,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中选人资格的依据之一。

2.设备要求为近5年(指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新设备。

修改为:备注:1.以上表格中机械设备均需供应商自有或新购(含转让二手设备),其中第1、2、4标段需提供的相关发票或转让合同等证明资料不得低于2台(套);2标段需提供的相关发票或转让合同等证明资料不得不低于4台(套),否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需确保响应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将对供应商递交的发票或合同进行核查。提供转让合同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出让设备的原始购买发票扫描件。

2.设备要求为近5年(指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新设备。

该补遗书是对采购文件的部分内容的修改或补充,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采购文件同等的效力。响应人应与采购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公告为准。

采购人:湖南 (略)

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桥梁工程专项劳务协作供应商入库(第二批)采购项目第1标段-基础工程第1次更正公告
湖南 (略) 桥梁工程专项劳务协作供应商入库(第二批)采购项目补遗书01

各供应商:

湖南 (略) 桥梁工程专项劳务协作供应商入库(第二批)项目文件,做如下修改:

1、采购公告第3.1条款

(P5页)

原文为:且同时具备附录1资质最低要求、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附录3信誉最低要求、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受托人员最低要求)要求,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能力。

修改为:且同时具备附录1、附录2、附录3、附录4、附录5、附录6、附录7要求,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能力。

2、采购公告 新增异议受理部门

(P7页)

异议受理部门:湖南 (略) 工程质安部

地 址: (略) 芙蓉区嘉雨路128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0731-*

电子邮件:*@*q.com

3、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1.4.1

(P9页)

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中补充修改为:标段1:备响应人具有挖掘机不低于2 台(含);汽车吊不低于2台 (含);旋挖钻不低于2台(含)。标段2:响应人具有具有吊车不低于2台(含);标段3:响应人具有洗轮机、洗车机各不低于1套(含);标段4:响应人具有钢筋运输车不低于2辆(含),龙门吊不低于1台(含)。

修改为:/

4、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P20页)

原文为: /

修改为:1、专职安全员不低于1名(含),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P21页)

原文为: /

修改为:

标段1: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挖掘机

360及以上

2

2

汽车吊

25t

2

3

旋挖钻

中型

2

标段2: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汽车吊

25t

2

2

系梁钢模板

2

3

立柱钢模板

不同直径

2

标段3: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装载机

ZL-50

2

2

工具车

DF120

2

3

洒水车

FD52100

1

4

洗车机

XC150

2

5

洗轮机

XL150

1

6

混凝土罐车

6-8m3

4

标段4: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龙门吊

100t

1

2

龙门吊

10t

1

3

钢筋运输车

2

备注:1.以上表格中机械设备均需供应商自有或新购(含转让二手设备),其中第1、2、4标段需提供的相关发票或转让合同等证明资料不得低于2台(套);2标段需提供的相关发票或转让合同等证明资料不得不低于4台(套),否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需确保响应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将对供应商递交的发票或合同进行核查。提供转让合同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出让设备的原始购买发票扫描件。

2.设备要求为近5年(指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新设备。

6、第九章 响应文件格式,(九)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中备注:

(P200页)

原文为:标段1:备响应人具有挖掘机不低于2 台(含);汽车吊不低于2台 (含);旋挖钻不低于2台(含)。

标段2:响应人具有具有吊车不低于2台(含);

标段3:响应人具有洗轮机、洗车机各不低于1套(含);

标段4:响应人具有钢筋运输车不低于2辆(含),龙门吊不低于1台(含)。

其中:机械设备均需供应商自有或新购(含转让二手设备)或租赁,需提供相关发票或转让、租赁等合同。供应商需确保响应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将对供应商递交的发票或合同进行核查。提供转让合同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出让设备的原始购买发票扫描件;提供租赁合同或无法提供出让设备原始发票的,采购人将要求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补充递交合同公证书,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3日内将公证书原件递交至采购人处以验证真实性,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中选人资格的依据之一。

2.设备要求为近5年(指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新设备。

修改为:备注:1.以上表格中机械设备均需供应商自有或新购(含转让二手设备),其中第1、2、4标段需提供的相关发票或转让合同等证明资料不得低于2台(套);2标段需提供的相关发票或转让合同等证明资料不得不低于4台(套),否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需确保响应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将对供应商递交的发票或合同进行核查。提供转让合同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出让设备的原始购买发票扫描件。

2.设备要求为近5年(指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新设备。

该补遗书是对采购文件的部分内容的修改或补充,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采购文件同等的效力。响应人应与采购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公告为准。

采购人:湖南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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