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码头航标维保服务外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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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码头航标维保服务外包变更

(略) 码头航标维保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SH18-FW752

1. 招标条件

(略) 码头航标维保服务外包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在2012年4月20日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批复(发改能源〔2012〕989号),2018年10月31日, (略) 发展改革委下发了项目核准变更批复(粤发改产业函〔2018〕5524号)。中国石油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按照20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烯、260万吨/年芳烃优化设计。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 (略) 原油码头和产品码头航标运行维保服务,包括:

1)原油码头9座灯浮标、1座堤头灯器、2座码头灯桩、6座警示灯桩;

2)产品码头12座灯浮标、5座灯桩。

2.3服务内容:

广东石化原油码头和产品码头航标全面维保,包括但不限于:

(1)建立码头沿海航标维护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落实沿海航标维护管理制度,对原油码头和产品码头航标的维护,确保标位准确、灯质正常、涂色正常、结构正常,保证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灯浮标每月至少校验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更换,保持航标系统完好,并做好记录。

(3)每月现场巡检次数不低于2次,并且要求有1次夜间巡检,检查灯器和接线、校对灯质和位置、外观是否正常等维护保养工作。灯器、能源及其他器件有故障的,及时维护或更换。

(4)每半年对浮标进行吊起检查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浮标标体除污、除锈、清洗、抛丸、喷砂、刷漆、链系设备的检查,锚链磨损达到原直径的1/8时更换新锚链。航标毁损,移位,偏斜等航标小问题当天修复,较大的问题列出修复计划,根据问题大小,3-5天内修复;如有必要,*方需根据*方要求增加巡检或修复内容。

(5)建立航标档案,动态更新,每月按海事局要求报送航标报表。定期向招标人提报向海事局报关的航标报表(电子版)。

(6)日常维护中发现沿海航标发生位移、漂失或者效能失常,应 (略) 沿海航标管理机构报告,进行完整记录,并提交有关财产损坏等情况的书面报告。

(7)码头附近海域出现影响沿海航行安全的沉没物、漂浮物、搁浅物,及时向沿海航标管理机构报告,并按沿海航标管理机构的要求设置临时航标。

(8)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打捞清除影响航标正常使用的沿海沉没物、漂浮物、搁浅物。

(9)航标移位、漂失时,及时复位及重新布放航标。

(10)十级以上大风过境或受其它自然灾害袭击后,尽快进行一次全面巡检并进行必要的维修。

(11)完成业主安排的其他的航标维保相关工作。

2.4 项目单位: (略)

2.5 项目名称: (略) 码头航标维保服务外包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7服务地点: (略) 大南海石化工业园区。

2.8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设备要求:

投标人具有满足航标维保施工作业船舶,包括交通船、起重船至少各1艘,起重船额定载荷不低于15吨,船舶起重设备应具有相关海事部门或中国船级社CCS检验的设备证书。(自有船舶提供: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国籍证书》、起重船还需要提供经过相关海事部门或中国船级社CCS检验的《船舶起重设备证书》,证书中有明确的所有权人和起重设备额定载荷等信息;② 租赁的船舶除了提供①中的证书外,同时提供船舶租赁合同;③船舶为共用的除了提供①中的证书外,还须提供船舶共用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一份合同签订时间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不低于5万吨级的码头航标维保服务的工作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说明,明确码头名称及吨级;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价款、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期、项目工作范围以及业绩发票复印件)。每份业绩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评委现场抽查核实发票真伪,(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index.html)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需提供2020年至今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事业单位不必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但需要提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成立时间未达到三年,需要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报表测算,该投标人不满足连续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1-3.5.2条由投标人提供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5.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cn查询截屏,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5.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6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服务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投标人须出具承诺说明,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7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将招标范围内的工作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21时00分至12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因为此次采取电子化招投标,未领取、遗失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尽快咨询或者办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事宜。领取的,请咨询U-key是否过期。相关问题请咨询电子招标运维单位。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 (略)

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投标人注册事宜请联系中油 (略)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12月19日9时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6.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联系人:邱煜

联系方式:0663-*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黄佳婧/张惜时

邮箱:*@*ttp://**

电话:0663-*/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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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码头航标维保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SH18-FW752

1. 招标条件

(略) 码头航标维保服务外包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在2012年4月20日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批复(发改能源〔2012〕989号),2018年10月31日, (略) 发展改革委下发了项目核准变更批复(粤发改产业函〔2018〕5524号)。中国石油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按照20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烯、260万吨/年芳烃优化设计。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 (略) 原油码头和产品码头航标运行维保服务,包括:

1)原油码头9座灯浮标、1座堤头灯器、2座码头灯桩、6座警示灯桩;

2)产品码头12座灯浮标、5座灯桩。

2.3服务内容:

广东石化原油码头和产品码头航标全面维保,包括但不限于:

(1)建立码头沿海航标维护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落实沿海航标维护管理制度,对原油码头和产品码头航标的维护,确保标位准确、灯质正常、涂色正常、结构正常,保证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灯浮标每月至少校验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更换,保持航标系统完好,并做好记录。

(3)每月现场巡检次数不低于2次,并且要求有1次夜间巡检,检查灯器和接线、校对灯质和位置、外观是否正常等维护保养工作。灯器、能源及其他器件有故障的,及时维护或更换。

(4)每半年对浮标进行吊起检查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浮标标体除污、除锈、清洗、抛丸、喷砂、刷漆、链系设备的检查,锚链磨损达到原直径的1/8时更换新锚链。航标毁损,移位,偏斜等航标小问题当天修复,较大的问题列出修复计划,根据问题大小,3-5天内修复;如有必要,*方需根据*方要求增加巡检或修复内容。

(5)建立航标档案,动态更新,每月按海事局要求报送航标报表。定期向招标人提报向海事局报关的航标报表(电子版)。

(6)日常维护中发现沿海航标发生位移、漂失或者效能失常,应 (略) 沿海航标管理机构报告,进行完整记录,并提交有关财产损坏等情况的书面报告。

(7)码头附近海域出现影响沿海航行安全的沉没物、漂浮物、搁浅物,及时向沿海航标管理机构报告,并按沿海航标管理机构的要求设置临时航标。

(8)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打捞清除影响航标正常使用的沿海沉没物、漂浮物、搁浅物。

(9)航标移位、漂失时,及时复位及重新布放航标。

(10)十级以上大风过境或受其它自然灾害袭击后,尽快进行一次全面巡检并进行必要的维修。

(11)完成业主安排的其他的航标维保相关工作。

2.4 项目单位: (略)

2.5 项目名称: (略) 码头航标维保服务外包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7服务地点: (略) 大南海石化工业园区。

2.8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设备要求:

投标人具有满足航标维保施工作业船舶,包括交通船、起重船至少各1艘,起重船额定载荷不低于15吨,船舶起重设备应具有相关海事部门或中国船级社CCS检验的设备证书。(自有船舶提供: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国籍证书》、起重船还需要提供经过相关海事部门或中国船级社CCS检验的《船舶起重设备证书》,证书中有明确的所有权人和起重设备额定载荷等信息;② 租赁的船舶除了提供①中的证书外,同时提供船舶租赁合同;③船舶为共用的除了提供①中的证书外,还须提供船舶共用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一份合同签订时间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不低于5万吨级的码头航标维保服务的工作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说明,明确码头名称及吨级;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价款、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期、项目工作范围以及业绩发票复印件)。每份业绩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评委现场抽查核实发票真伪,(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index.html)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需提供2020年至今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事业单位不必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但需要提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成立时间未达到三年,需要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报表测算,该投标人不满足连续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1-3.5.2条由投标人提供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5.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cn查询截屏,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5.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6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服务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投标人须出具承诺说明,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7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将招标范围内的工作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21时00分至12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因为此次采取电子化招投标,未领取、遗失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尽快咨询或者办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事宜。领取的,请咨询U-key是否过期。相关问题请咨询电子招标运维单位。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 (略)

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投标人注册事宜请联系中油 (略)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12月19日9时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6.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联系人:邱煜

联系方式:0663-*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黄佳婧/张惜时

邮箱:*@*ttp://**

电话:0663-*/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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