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中央空调购买能源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新区中央空调购买能源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新区中央空调购买能源服务项目
澄清文件
招标编号:0730-23603EHL0045/01
澄清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分细则1.2 人员能力评价
原招标文件:
(2)项目技术负责人: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电气注册工程师的计2分,没有不得分。
现变更为:
(2)项目技术负责人: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电气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的计2分,没有不得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分细则2.1主要业绩
原招标文件:
2、设施设备维保项目业绩(8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合同额在300-500(不含500)万元的同类设施设备维保项目业绩每个得0.5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合同额在500-1000(不含1000)万元的同类设施设备维保项目业绩每个得1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同类设施设备维保项目业绩每个得2分。
现变更为:
2、设施设备维保项目业绩(8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合同额在300-500(不含500)万元的同类设施设备维保项目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含设施设备维保)业绩每个得0.5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合同额在500-1000(不含1000)万元的同类设施设备维保项目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含设施设备维保)业绩每个得1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同类设施设备维保项目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含设施设备维保)业绩每个得2分。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 10.2 制冷主机技术要求 10.2.1一般要求
原招标文件:
7) 制冷机组需使用先进的制造工艺和标准,且设备的预期正常使用寿命应不少于二十五年。
现变更为:
7) 制冷机组需使用先进的制造工艺和标准,且设备的预期正常使用寿命应不少于二十年。
四、时间变更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25日09点30分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25日09点30分
注: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以上澄清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中国航 (略)
联系电话:010-*
招 标 人:中国航发哈尔 (略)
地 址: (略) 平房区保国大街51号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451-* *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 (略)
地址: (略) 道里区保利城三期七 (略)
项目负责人:刘女士
采购机构电话:0451-*-808
邮 编:*
传 真:/
电子邮件:*@*63.com
新区中央空调购买能源服务项目
澄清文件
招标编号:0730-23603EHL0045/01
澄清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分细则1.2 人员能力评价
原招标文件:
(2)项目技术负责人: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电气注册工程师的计2分,没有不得分。
现变更为:
(2)项目技术负责人: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电气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的计2分,没有不得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分细则2.1主要业绩
原招标文件:
2、设施设备维保项目业绩(8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合同额在300-500(不含500)万元的同类设施设备维保项目业绩每个得0.5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合同额在500-1000(不含1000)万元的同类设施设备维保项目业绩每个得1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同类设施设备维保项目业绩每个得2分。
现变更为:
2、设施设备维保项目业绩(8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合同额在300-500(不含500)万元的同类设施设备维保项目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含设施设备维保)业绩每个得0.5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合同额在500-1000(不含1000)万元的同类设施设备维保项目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含设施设备维保)业绩每个得1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同类设施设备维保项目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含设施设备维保)业绩每个得2分。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 10.2 制冷主机技术要求 10.2.1一般要求
原招标文件:
7) 制冷机组需使用先进的制造工艺和标准,且设备的预期正常使用寿命应不少于二十五年。
现变更为:
7) 制冷机组需使用先进的制造工艺和标准,且设备的预期正常使用寿命应不少于二十年。
四、时间变更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25日09点30分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25日09点30分
注: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以上澄清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中国航 (略)
联系电话:010-*
招 标 人:中国航发哈尔 (略)
地 址: (略) 平房区保国大街51号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451-* *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 (略)
地址: (略) 道里区保利城三期七 (略)
项目负责人:刘女士
采购机构电话:045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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