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平台项目变更公告
广西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平台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G3-*-JD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平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章的预算金额 | 预算总金额(元):* 预算金额(元):* | 预算总金额(元):* 预算金额(元):* |
2 | 第一章的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如有):* |
3 | 第二章的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中标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在项目通过采购人初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中标金额的70%;在项目通过采购人终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中标金额的95%;项目平台配套服务期届满和质保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完所有剩余款项。 |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中标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在项目通过采购人初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中标金额的70%;在项目通过采购人终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中标金额的95%;项目平台配套服务期届满和质保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完所有剩余款项。 |
4 | 第五章的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后,*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在项目通过*方初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在项目通过*方终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项目平台配套服务期届满和质保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完所有剩余款项。 | 1、合同签订后,*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在项目通过*方初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在项目通过*方终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项目平台配套服务期届满和质保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完所有剩余款项。 |
5 | 第三章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100,000.00)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40,000.00) |
6 | 第四章的评分标准 | 技术能力分(满分8分) 1.为满足系统多用户并发使用需求,供应商需具有多用户并发典型应用,在并发性能测试上模拟1000个及以上用户同时登*系统,能够100%通过的得2分;模拟500(含)~1000个用户同时登*系统,能够100%通过的得1分;模拟200(含)~500个用户同时登*系统,能够100%通过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为满足系统大量用户在线应用需求,供应商需具有大量用户在线应用典型应用,同时在线用户数量≥10000的得2分,同时在线用户数量在5001—10000的得1分,同时在线用户数量在2001—5000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3.为满足系统的快速建模要求,供应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业务建模组件,能够提供政务应用业务建模快速搭建功能,满足政务服务后续业务扩展要求,具有数据库配置、业务建模、条件配置、关联配置功能的,完全满足得2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4.为满足政务业务系统的运维能力要求,供应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运维监控组件,具备主机监控、服务监控、数据监控、监控配置能力,能够实现对各业务系统运行健康情况进行监管,完全满足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对于1-4点,供应商需提供获得国家权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能力分(满分8分) 1.为满足系统多用户并发使用需求,供应商需具有多用户并发典型应用,在并发性能测试上模拟200个及以上用户同时登*系统,能够100%通过的得2分。 2.为满足系统大量用户在线应用需求,供应商需具有大量用户在线应用典型应用,同时在线用户数量≥2000的得2分。 3.为满足系统的快速建模要求,供应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业务建模组件,能够提供政务应用业务建模快速搭建功能,满足政务服务后续业务扩展要求的,得2分。 4.为满足政务业务系统的运维能力要求,供应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运维监控组件,能够实现对各业务系统运行健康情况进行监管的,得2分。 (对于1-2点,供应商需提供案例介绍和案例合同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佐证材料;对于3-4点,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自主知识产权佐证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7 | 第四章的评分标准 | 1、项目负责人分(客观分)(满分3分) 1、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持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系统分析师证书、高级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证书、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PMP证书,同时具备以上任意3项认证的得3分,具备以上任意2项认证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1、项目负责人分(客观分)(满分3分) 1、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持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系统分析师证书、高级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同时具备以上任意3项认证的得3分,具备以上任意2项认证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8 | 第四章的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满分13分) 供应商具备与本项目同类型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经验,每提供1个案例得2分,最多得10分,提供项目案例中有获得国家部委推荐或奖励的额外再得3分。(提供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验收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获得国家部委推荐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不得分) | 企业业绩(满分13分) 供应商具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的政务信息化平台或系统项目建设经验,每提供1个案例得2分,最多得10分,提供项目案例中有获得国家部委推荐或奖励的额外再得3分。(提供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验收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获得国家部委推荐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不得分) |
9 | 第四章的评分标准 | 企业软件著作权(满分4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与本项目建设内容同类平台或系统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数量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4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企业软件著作权(满分4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政务信息化平台或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数量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4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10 | 第一章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时间:2023年12月02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 | 时间:2023年12月02日起至2023年12月14日 |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中心
地 址: (略) 体强路18号
联系方式: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B座7层701
联系方式: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茂菊、苏畅
电 话:077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G3-*-JD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平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章的预算金额 | 预算总金额(元):* 预算金额(元):* | 预算总金额(元):* 预算金额(元):* |
2 | 第一章的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如有):* |
3 | 第二章的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中标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在项目通过采购人初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中标金额的70%;在项目通过采购人终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中标金额的95%;项目平台配套服务期届满和质保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完所有剩余款项。 |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中标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在项目通过采购人初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中标金额的70%;在项目通过采购人终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中标金额的95%;项目平台配套服务期届满和质保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完所有剩余款项。 |
4 | 第五章的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后,*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在项目通过*方初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在项目通过*方终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项目平台配套服务期届满和质保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完所有剩余款项。 | 1、合同签订后,*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在项目通过*方初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在项目通过*方终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项目平台配套服务期届满和质保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完所有剩余款项。 |
5 | 第三章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100,000.00)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40,000.00) |
6 | 第四章的评分标准 | 技术能力分(满分8分) 1.为满足系统多用户并发使用需求,供应商需具有多用户并发典型应用,在并发性能测试上模拟1000个及以上用户同时登*系统,能够100%通过的得2分;模拟500(含)~1000个用户同时登*系统,能够100%通过的得1分;模拟200(含)~500个用户同时登*系统,能够100%通过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为满足系统大量用户在线应用需求,供应商需具有大量用户在线应用典型应用,同时在线用户数量≥10000的得2分,同时在线用户数量在5001—10000的得1分,同时在线用户数量在2001—5000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3.为满足系统的快速建模要求,供应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业务建模组件,能够提供政务应用业务建模快速搭建功能,满足政务服务后续业务扩展要求,具有数据库配置、业务建模、条件配置、关联配置功能的,完全满足得2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4.为满足政务业务系统的运维能力要求,供应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运维监控组件,具备主机监控、服务监控、数据监控、监控配置能力,能够实现对各业务系统运行健康情况进行监管,完全满足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对于1-4点,供应商需提供获得国家权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能力分(满分8分) 1.为满足系统多用户并发使用需求,供应商需具有多用户并发典型应用,在并发性能测试上模拟200个及以上用户同时登*系统,能够100%通过的得2分。 2.为满足系统大量用户在线应用需求,供应商需具有大量用户在线应用典型应用,同时在线用户数量≥2000的得2分。 3.为满足系统的快速建模要求,供应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业务建模组件,能够提供政务应用业务建模快速搭建功能,满足政务服务后续业务扩展要求的,得2分。 4.为满足政务业务系统的运维能力要求,供应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运维监控组件,能够实现对各业务系统运行健康情况进行监管的,得2分。 (对于1-2点,供应商需提供案例介绍和案例合同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佐证材料;对于3-4点,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自主知识产权佐证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7 | 第四章的评分标准 | 1、项目负责人分(客观分)(满分3分) 1、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持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系统分析师证书、高级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证书、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PMP证书,同时具备以上任意3项认证的得3分,具备以上任意2项认证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1、项目负责人分(客观分)(满分3分) 1、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持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系统分析师证书、高级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同时具备以上任意3项认证的得3分,具备以上任意2项认证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8 | 第四章的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满分13分) 供应商具备与本项目同类型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经验,每提供1个案例得2分,最多得10分,提供项目案例中有获得国家部委推荐或奖励的额外再得3分。(提供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验收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获得国家部委推荐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不得分) | 企业业绩(满分13分) 供应商具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的政务信息化平台或系统项目建设经验,每提供1个案例得2分,最多得10分,提供项目案例中有获得国家部委推荐或奖励的额外再得3分。(提供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验收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获得国家部委推荐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不得分) |
9 | 第四章的评分标准 | 企业软件著作权(满分4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与本项目建设内容同类平台或系统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数量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4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企业软件著作权(满分4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政务信息化平台或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数量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4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10 | 第一章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时间:2023年12月02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 | 时间:2023年12月02日起至2023年12月14日 |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中心
地 址: (略) 体强路18号
联系方式: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B座7层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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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茂菊、苏畅
电 话: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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