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滨海新区水土保持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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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滨海新区水土保持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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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2023 年度滨海新区水土保持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HSWJ-2023-*)
一、内容:
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中特定资格要求原为:(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证件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2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2023 年度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具有*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和*级及以上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资质,资质证书在
有效期内。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现更正为:(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
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证件在有效期内。(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2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3 年度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
理部门出具)。(4)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
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滨海新区水务局
地 址:滨海新区商务文化中心 5 号楼 2 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 1060 号)
联 系 人:徐老师
电 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开中咨(天津) (略)
地 址: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 78 号万隆太平洋大厦 16 层 1623 室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2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2023 年度滨海新区水土保持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HSWJ-2023-*)
一、内容:
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中特定资格要求原为:(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证件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2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2023 年度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具有*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和*级及以上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资质,资质证书在
有效期内。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现更正为:(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
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证件在有效期内。(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2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3 年度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
理部门出具)。(4)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
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滨海新区水务局
地 址:滨海新区商务文化中心 5 号楼 2 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 1060 号)
联 系 人:徐老师
电 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开中咨(天津) (略)
地 址: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 78 号万隆太平洋大厦 16 层 1623 室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2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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