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长江大桥公路桥及南岸公路接线道路清扫保洁项目更正公告
芜湖长江大桥公路桥及南岸公路接线道路清扫保洁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21CG2023FW23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芜湖长江大桥公路桥及南岸公路接线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9 | 车辆配备 | 4分 | 为体现投标人现有服务项目的机械化服务能力,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本项目采购需求主要机械设备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1. 提供自有的洗扫车和高压冲洗车各一辆,得2分; 2.提供压缩式垃圾车、铲雪车、除雪撒布车、吸污车 ,每提供自有的一种得1分 ,最高得2分。 (注:若提供多辆同一 种类车辆,仅以单种类型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购买的购车发票日期 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上推五年以内的购车发票或车辆登记证书和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资料。以上材料须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明材料若无法体现设备名称,须另附相关证明材料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12 | 主要服务人员配备 | 6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 ①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经培训合格的安全类人员证书,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为培训机构颁发的证书,投标文件中另须提供受认可的应急管理部门(安监部门)官网截图或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具有人社局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 ③获得县区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人荣誉,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人社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近期(自开标之日起上推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评委查验, 否则不得分。 |
现修改为: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9 | 车辆配备 | 4分 | 为体现投标人现有服务项目的机械化服务能力,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本项目采购需求主要机械设备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1.提供自有的洗扫车和高压冲洗车各一辆,得2分; 2.提供压缩式垃圾车、铲雪车、除雪撒布车、吸污车,每提供一种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单位可以租赁可以自有,如车辆为租赁则投标文件中必须要提供相应的租赁协议扫描件或复印件,并明确租赁车辆品种、型号及购买日期,且租赁期不得低于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3年。 (注:若提供多辆同一 种类车辆,仅以单种类型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购买的购车发票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上推五年以内的购车发票或车辆登记证书和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资料。以上材料须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明材料若无法体现设备名称,须另附相关证明材料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12 | 主要服务人员配备 | 6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 ①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有效期内)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官网截图证明材料) ②具有人社局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 ③获得县区级及以上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人荣誉,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人社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近期(自开标之日起上推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评委查验, 否则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单位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长 (略)
地址: (略) 镜湖区银湖北路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夷山路11号东联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丽
电 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21CG2023FW23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芜湖长江大桥公路桥及南岸公路接线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9 | 车辆配备 | 4分 | 为体现投标人现有服务项目的机械化服务能力,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本项目采购需求主要机械设备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1. 提供自有的洗扫车和高压冲洗车各一辆,得2分; 2.提供压缩式垃圾车、铲雪车、除雪撒布车、吸污车 ,每提供自有的一种得1分 ,最高得2分。 (注:若提供多辆同一 种类车辆,仅以单种类型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购买的购车发票日期 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上推五年以内的购车发票或车辆登记证书和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资料。以上材料须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明材料若无法体现设备名称,须另附相关证明材料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12 | 主要服务人员配备 | 6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 ①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经培训合格的安全类人员证书,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为培训机构颁发的证书,投标文件中另须提供受认可的应急管理部门(安监部门)官网截图或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具有人社局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 ③获得县区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人荣誉,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人社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近期(自开标之日起上推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评委查验, 否则不得分。 |
现修改为: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9 | 车辆配备 | 4分 | 为体现投标人现有服务项目的机械化服务能力,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本项目采购需求主要机械设备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1.提供自有的洗扫车和高压冲洗车各一辆,得2分; 2.提供压缩式垃圾车、铲雪车、除雪撒布车、吸污车,每提供一种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单位可以租赁可以自有,如车辆为租赁则投标文件中必须要提供相应的租赁协议扫描件或复印件,并明确租赁车辆品种、型号及购买日期,且租赁期不得低于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3年。 (注:若提供多辆同一 种类车辆,仅以单种类型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购买的购车发票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上推五年以内的购车发票或车辆登记证书和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资料。以上材料须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明材料若无法体现设备名称,须另附相关证明材料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12 | 主要服务人员配备 | 6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 ①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有效期内)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官网截图证明材料) ②具有人社局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 ③获得县区级及以上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人荣誉,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人社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近期(自开标之日起上推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评委查验, 否则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单位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长 (略)
地址: (略) 镜湖区银湖北路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夷山路11号东联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丽
电 话:*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