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5线甘旗卡至库伦至平安地段公路补充工程库伦旗银沙湾旅游公路连接线土地报批技术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第二次
省道305线甘旗卡至库伦至平安地段公路补充工程库伦旗银沙湾旅游公路连接线土地报批技术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第二次
省道305线甘旗卡至库伦至平安地段公路补充工程(库伦旗银沙湾旅游公路连接线)土地报批技术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第二次)
1. 采购项目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305线甘旗卡至库伦至平安地段公路补充工程(库伦旗银沙湾旅游公路连接线)土地报批技术咨询服务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 (略) 道305线甘旗卡至库伦至平安地公路工程补充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7〕87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甘旗卡至库伦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0元,政府投资*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第一次招标不成功,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库伦旗库伦镇镇区南, (略) 道305线甘库平一级公路K58+800处,与省道305线平交,经哈尔额日格、下养牧嘎查、朱占艾里,终点止于库伦旗银沙湾沙漠景区南大门北360米。路线全长32.063公里,其中利 (略) 道208线开鲁至库伦二级公路15公里,新建17.063公里。
新建公路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
2.2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
本项目标段编号为GKTDZX。
采购范围:完成项目土地报批组件中包含的所有事项及工作内容并取得用地批复,包含且不限于以下事项:收集有关单位的相关数据;对公路项目用地进行勘测定界;协助*方核实林草、自然保护区、文物、水源地等工作;协助*方核实生态红线及自然保护区占用情况;完成项目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报告编制及调入调出勘测定界、项目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及调入调出勘测定界等涉及基本农田补划全部工作内容;材料齐备后组卷、逐级上报;制作报批组件电子报盘;最终取得自然资源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复。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旗县、盟市土地组件工作,制作电子报盘,并上报到自然资源厅,取得建设用地批复手续。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竞价。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价。
4.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5. 报名方式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3日,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4.2 报名方式:
报名人需将以下材料扫描成电子文件发送到邮箱(*@*q.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和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2)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1份,包括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及邮箱号等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内蒙古 (略) 人禾大酒店三楼2号会议室( (略) 科尔沁区建国路北234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交通运输局网(http://**)。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甘旗卡至库伦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邮 编:*
电 话:*
联 系 人: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
电 话:*
联 系 人:刘先生
省道305线甘旗卡至库伦至平安地段公路补充工程(库伦旗银沙湾旅游公路连接线)土地报批技术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第二次)
1. 采购项目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305线甘旗卡至库伦至平安地段公路补充工程(库伦旗银沙湾旅游公路连接线)土地报批技术咨询服务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 (略) 道305线甘旗卡至库伦至平安地公路工程补充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7〕87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甘旗卡至库伦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0元,政府投资*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第一次招标不成功,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库伦旗库伦镇镇区南, (略) 道305线甘库平一级公路K58+800处,与省道305线平交,经哈尔额日格、下养牧嘎查、朱占艾里,终点止于库伦旗银沙湾沙漠景区南大门北360米。路线全长32.063公里,其中利 (略) 道208线开鲁至库伦二级公路15公里,新建17.063公里。
新建公路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
2.2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
本项目标段编号为GKTDZX。
采购范围:完成项目土地报批组件中包含的所有事项及工作内容并取得用地批复,包含且不限于以下事项:收集有关单位的相关数据;对公路项目用地进行勘测定界;协助*方核实林草、自然保护区、文物、水源地等工作;协助*方核实生态红线及自然保护区占用情况;完成项目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报告编制及调入调出勘测定界、项目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及调入调出勘测定界等涉及基本农田补划全部工作内容;材料齐备后组卷、逐级上报;制作报批组件电子报盘;最终取得自然资源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复。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旗县、盟市土地组件工作,制作电子报盘,并上报到自然资源厅,取得建设用地批复手续。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竞价。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价。
4.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5. 报名方式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3日,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4.2 报名方式:
报名人需将以下材料扫描成电子文件发送到邮箱(*@*q.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和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2)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1份,包括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及邮箱号等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内蒙古 (略) 人禾大酒店三楼2号会议室( (略) 科尔沁区建国路北234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交通运输局网(http://**)。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甘旗卡至库伦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邮 编:*
电 话:*
联 系 人: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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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联 系 人: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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