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总工会资金存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韶关市总工会资金存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GRC*F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总工会资金存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及开标时间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及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一)商务、技术评审表中“1.经营状况指标”的内容
原内容为: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资本充足率 | 注: (略) 银保监局确认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流动性比例 | 注: (略) 银保监局确认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现更正为: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资本充足率 | 注:由银监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银监局无法提供的,由投标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审计报表等) |
流动性比例 | 注:由银监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银监局无法提供的,由投标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审计报表等) |
(二)商务、技术评审表中“3.经营状况指标”的内容
原内容为: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资金收益水平 | 投标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加基点上浮,按上浮幅度赋分,上浮幅度低于40%不得分,上浮幅度达到40%得35分,高于40%以上的每增加5%得1分,本项最高40分。 注:提供利率上浮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现更正为: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资金收益水平 | 投标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加基点上浮,按上浮幅度赋分,上浮幅度低于 40个BP不得分,上浮幅度达到40个BP得 35 分,高于40个BP以上的,每增加 5个BP得1分; 本项最高 40 分。 注:提供利率上浮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三)开标时间
原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点30分
现更正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点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GRC*F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总工会资金存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及开标时间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及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一)商务、技术评审表中“1.经营状况指标”的内容
原内容为: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资本充足率 | 注: (略) 银保监局确认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流动性比例 | 注: (略) 银保监局确认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现更正为: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资本充足率 | 注:由银监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银监局无法提供的,由投标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审计报表等) |
流动性比例 | 注:由银监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银监局无法提供的,由投标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审计报表等) |
(二)商务、技术评审表中“3.经营状况指标”的内容
原内容为: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资金收益水平 | 投标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加基点上浮,按上浮幅度赋分,上浮幅度低于40%不得分,上浮幅度达到40%得35分,高于40%以上的每增加5%得1分,本项最高40分。 注:提供利率上浮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现更正为: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资金收益水平 | 投标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加基点上浮,按上浮幅度赋分,上浮幅度低于 40个BP不得分,上浮幅度达到40个BP得 35 分,高于40个BP以上的,每增加 5个BP得1分; 本项最高 40 分。 注:提供利率上浮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三)开标时间
原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点30分
现更正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点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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