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略) (略) 发热门诊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略) (略) 发热门诊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6992)于2023年12月01日在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对招标公告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1工程设计资质: 投标人(国内申请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 3.1.1工程设计资质: 投标人(国内申请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
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 |
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附表2《项目管理岗位配备基本要求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二 |
3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4.3投标报价评分 | (2)当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投标总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2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投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2)当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投标总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3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投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4 | 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 一、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编制要求: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并执行《 (略) 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建筑垃圾管理的规定。 根据《 (略) 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开工前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内容有调整的,应当及时报告接受备案的部门。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程概况和施工单位基本信息; (二)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 (三)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的措施和目标; (四)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与运输的时间、路线、方式和运输单位; (五)建筑垃圾回填、消纳、综合利用场所名称;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 一、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 1.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开工前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内容有调整的,应当及时报告接受备案的部门。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和施工单位基本信息;(2)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3)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的措施和目标;(4)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与运输的时间、路线、方式和运输单位;(5)建筑垃圾回填、消纳、综合利用场所名称;(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2.建筑垃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3.施工单位应开展建筑垃圾分类和合法装载,并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报送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分类收集、贮存和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混合已分类的建筑垃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与种类、清运时间、最终去向等信息在施工现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建立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台账;(2)不得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与其他建筑垃圾混合运输;(3)保持运输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的行驶记录、卫星定位等电子装置正常使用;(4)运输过程中保持运输工具整洁,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有效措施防止遗撒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倾倒、抛撒建筑垃圾;(5)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确定的时间、路线、方式、场所进行运输。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船舶应当符合相应的载运技术条件。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为*域的,不得采用开底式船舶运输建筑垃圾。 5.工程泥浆应当在施工现场进行脱水固化处理。施工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罐装器具密闭运输至依法设置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处置。水上工程中依法无需经脱水处理的除外。 6.建筑垃圾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优先就地就近利用:(1)工程渣土及脱水后的工程泥浆优先用于土方平衡、矿坑修复、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2)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优先用于生产再生骨料、再生砖、再生砌块、再生沥青混合料等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具备现场综合利用条件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建筑垃圾现场综合利用。 7.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并执行《 (略) 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
三、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随本补充公告发布更新后的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文档供各投标人自行使用。
五、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更新后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略) (略)
2023年12月08日
附件一: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 | 投标文件中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证明书 | |||||||
投标承诺函 | 投标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且按规定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机器特征码一致 | 不同投标人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 | |||||||
联合体投标人 |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评审标准 | 详见附表1《资格审查评审表》 | |||||
2.1.3 (1) | 设计方案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 | 暗标形式 | 投标人未在设计方案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 | |||||
明标暗标互相印证 | 投标文件未通过明标、暗标中包含的相同内容(如报价等)互相印证、辨认投标人身份 | |||||||
合法合规性 | 投标人之间不存在《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2.1.3 (2)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合法合规性 | 投标人之间不存在《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制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投标人总得分=设计方案得分(满分100分)×设计方案权重30%+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满分100分)×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权重35%+投标总报价得分(满分100分)×投标总报价得分权重35%。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通过设计方案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评审并经算术校核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超过5家时,在经算术校核的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 通过设计方案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评审并经算术校核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取经算术校核的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 若没有投标总报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 规划布局(25分) | 门面及大堂位置要恰当,设计应充分考虑现状的建筑物格局,方案按规范设计,整体布局相对独立成区。结合垂直交通现状,对发热门诊功能分区合理改造设计,医务/患者流线、流程要符合医学要求。也要符合原建筑消防疏散要求、分区要求等。 【优】25~20分, 【良】19~15分, 【中]】14~10分, 【差】9~0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功能需求(25分) | 理解设计任务书中所述的功能需求分区合理,配套设施完善、功能与设施符合要求。 【优】25~20分, 【良】19~15分, 【中]】14~10分, 【差】9~0分。未提供不得分 | |||||||
机电需求(20分) | 方案能体现消防、强电、弱电、智能、备用电源、给排水、污水、暖通、等设计,结合现场情况,各专业综合管网管线设计合理,而且设计依据充分,满足使用要求。 【优】20~15分, 【良】14~10分, 【中]】9~5分, 【差】4~0分。未提供不得分 | |||||||
设计效果(20分) | 设计效果:设计理念符合项目定位总体需求和招标人要求,符合适用、使用和美观原则。 【优】20~15分, 【良】14~10分, 【中]】9~5分, 【差】4~0分。未提供不得分 | |||||||
经济(10分) | 符合设计标准、规范,造价合理、指标准确,材料与构造符合国情并适用于华南地区, (略) 管理和维护费用。 【优】10~8分,【良】7~5分,【中]】4~2分,【差】1~0分。未提供不得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2)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 企业资信实力(36分) | 企业工程获奖 | 8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1.5分; (略) 级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1分; (略) 级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0.5分。 本项合计最多得8分。 注:①奖项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②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③国家级质量奖项是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奖银质奖)。省级、市级工 (略) 级、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 (略) 、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指导成立的工程行业协会,附上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网页查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颁发的工程质量奖项,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装修、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投标人须为该获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若获奖证书中无法体现投标人名字的,则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评审申请材料、批复文件等),否则不予计分。④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其符合要求的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⑤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奖项包括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部分奖项(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如未列举,但承包类型等同于工程总承包的也视为符合)。只计算房屋建筑工程获奖得分,其他非房建项目,如:市政、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等获奖不参与计分; (1)奖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工程的项目名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为能清晰显示获奖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页面,即需同时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电子材料”等信息的页面)。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奖项不予评审。 (2)奖项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获奖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获奖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获奖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 | |||
企业设计获奖 | 4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单位)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获得过: (1)获得国家级或行业级奖项的,得2分/项; (2) (略) 级( (略) )奖项的,得1分/项; (3) (略) 级( (略) 级)奖项的,得0.5分/项。 注:本项合计最多得4分; 注: 提交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获奖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若上述获奖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获奖单位名称的,须另附颁奖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清晰体现获奖单位信息)并附颁奖机构联系方式。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处于公示期间的奖项,不得计分。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获奖文件发布时间为准)。 【业绩获奖是指:(1) (略) 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2)省级( (略) )人民 (略) ( (略) )科学技术奖、省级( (略) )建设行政 (略) 级( (略) )工程勘察设计行业 (略) 级( (略) )优秀勘察设计奖;(3)市级( (略) 级)建设行政 (略) 级( (略) 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级( (略) 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市( (略) 级)科学技术奖”。 奖项等级如下:国家级(国家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行业级(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 (略) )(省科学技术奖、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级( (略) 级)(市( (略) 级)科学技术奖、市( (略) 级)工程勘察设计奖)。】 | ||||||
企业类似业绩 | 10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工程中标价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项得0.5分。本项合计最多得10分。 注:业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名称及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为能清晰显示该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页面,即需同时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工程规模”、“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电子材料”等信息的页面)。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
项目管理机构 | 8分 |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满足附表2《项目管理岗位配备基本要求表》,得3分,在这基础上:(如不满足,得0分,且不进行下列项目管理机构得分评审) 1.设计负责人: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执业资格的,得1分 4.装修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5、暖通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注:设计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安全负责人、装修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以上人员均一人一岗,不得重复。注册类人员需提供相关注册证书扫描件,其他人员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和上述所有人员近一个月(2023年10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 | ||||||
第三方评价 | 6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具有以上3项证书的,得6分; (2)具有以上任意2项证书的,得4分; (3)具有以上任意1项证书的,得2分; 无提供不得分。 注:本项合计最高得6分。管理体系认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64分) | 设计和施工的 融合措施 | 10分 | 针对项目特点编制设计施工融合、设计施工协同工作、施工组织准备工作等措施进行评审: [优]有设计和施工融合目标,有设计和施工融合管理体系,有设计和施工融合措施,有承诺在项目的设计、施工及保修等过程中,设计方、施工方紧密协作以满足项目的各阶段需求,且目标明确、体系完整、措施得当,得10分; [良]有设计和施工融合目标,有设计和施工融合管理体系,有设计和施工融合措施,且目标比较明确、体系比较完整、措施比较得当,得7分; [一般]有设计和施工融合目标,有设计和施工融合管理体系,且目标基本明确、体系基本完整,得4分; 无此内容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 |||||
工程重点及难点分析及措施 | 8分 | 针对工程重点及难点分析和措施制定进行评审: [优]对项目中的重点和难点有深入细致的分析,明确重要节点和关键路径,并能提前规划和准备。针对这些难点,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包括技术方案、管理方案、应急预案等,并能有效实施,得8分; [良]对项目中的重点和难点有一定的认识,但解决方案和实施计划不够完善。在实施过程中,能够按照既定的方案和计划执行,实施效果较好,达到预期目标,得5分; [一般]对项目中的重点和难点的认识和分析一般,应变能力一般。在实施过程中,方案和计划的执行力度一般,实施效果一般,勉强达到预期目标,得2分; 无此内容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 ||||||
绿色节能控制措施 | 8分 | 针对工程总承包实施过程中利用的节能技术与资源利用方案进行评审 [优]方案中提出并实施了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资源循环利用措施,这些技术和措施对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资源浪费有显著效果,且已经考虑到其在实际施工中的可行性,得8分; [良]方案中提出并实施了一些节能技术和资源循环利用措施,这些技术和措施对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资源浪费有一定效果,但在实际施工中的可行性或效果可能受限,得5分; [一般]方案中未明确提出或仅简单提及节能技术和资源循环利用措施,没有具体实施计划或实施效果不明显,得2分; 无此内容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 ||||||
安全控制措施 | 10分 | 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根据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审: [优]提供的安全控制措施中安全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工程施工保证措施且内容详尽,安全保证体系完善且安全保证措施可靠的,得10分; [良]提供的安全控制措施中安全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工程施工保证措施且内容详尽,安全保证措施可靠,得7分; [一般]提供的安全控制措施中安全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工程施工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可靠,得4分; 无此内容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 ||||||
质量控制措施 | 10分 | 有工程实施设计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等,根据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审: [优]提供的质量管理水平及保证措施中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工程施工保证措施且内容详尽,质量保证体系完善且质量保证措施可靠的,得10分; [良]提供的质量管理水平及保证措施中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工程施工保证措施且内容详尽,质量保证措施可靠,得7分; [一般]提供的质量管理水平及保证措施中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工程施工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可靠,得4分; 无此内容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 ||||||
进度控制措施 | 10分 | 根据进度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审: [优]对工程节点制定了详细工期进度安排并提供详尽的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施工工期进度安排合理,得10分; [良]对工程节点制定了工期进度安排并有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施工工期进度安排合理,得7分; [一般]对工程节点制定了工期进度安排并有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得4分; 无此内容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 ||||||
机械设备投入 计划及保证措施 | 8分 | 针对机械设备投入计划、设备性能与技术水平、设备维护与保养进行评审: [优]方案中制定了详细的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并对设备的性能和维护保养有明确要求。所投入的机械设备性能优良,技术水平先进,能够满足项目施工的技术要求。同时,制定并实施了完善的设备维护与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得8分; [良]:方案中提出了相对详细的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并对设备的性能和维护保养有一定的考虑。所投入的机械设备性能较好,技术水平满足项目施工的技术要求。有设备维护与保养计划,并能较好地执行,得5分; [一般]方案中提出了机械设备投入计划,但对设备的性能和维护保养的考虑不够全面。所投入的机械设备性能基本满足项目施工的技术要求,但技术水平相对一般。有设备维护与保养计划,但执行力度有待加强,得2分; 无此内容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 | 当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投标总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3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投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
附件二:
项目管理岗位配备基本要求表
序号 | 内容 | 人员数量 | 基本要求 | |||
1 | 项目负责人 (兼任施工负责人) | 1 |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施工团队 |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3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
4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
5 | 造价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
6 | 装修工程师 | 1 | 具有建筑装饰施工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
7 | 暖通工程师 | 1 | 具有暖通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
8 | 给排水工程师 | 1 | 具有给排水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
9 | 施工员 | 1 | 具备相应岗位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 | |||
10 | 质量员 | 1 | 具备相应岗位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 | |||
11 | 材料员 | 1 | 具备相应岗位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 | |||
12 | 资料员 | 1 | 具备相应岗位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 | |||
13 | 专职安全员 | 1 | 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条件的相关要求,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 |||
设计团队 | ||||||
14 | 设计负责人 | 1 |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15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1 | 单位在册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适用于参加投标的香港企业),或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 |||
16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1 | 单位在册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香港工程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结构组别的专业工程师(适用于参加投标的香港企业),或具有10年或以上设计经验的结构专业工程师。 | |||
17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1 | 单位在册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香港工程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屋宇设备组别的专业工程师(适用于参加投标的香港企业),或具有10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给排水专业工程师。 | |||
18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1 | 单位在册人员,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或香港工程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电机组别的专业工程师(适用于参加投标的香港企业),或具有10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电气专业工程师。 | |||
19 | 暖通专业负责人 | 1 | 单位在册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或香港工程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屋宇设备组别的专业工程师(适用于参加投标的香港企业),或具有10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暖通专业工程师。 | |||
20 | 概算负责人 | 1 | 单位在册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资格证或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工料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适用于参加投标的香港企业)。 | |||
注:1.上表人员均要求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上述人员需提供近一个月(即2023年10月)在投标单位( (略) )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2.投标人须按上表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否则将不予以计分,具体为:
(1)单位在册人员提交第1点所述的社保证明文件;(2)技术职称提交职称证书证明文件:(3)注册类人员提供注册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职称证;
3.以上人员配置仅作为评分标准,不作为资格条件。
4.其他工程技术人员由投标单位按工程内容自行考虑并予以配置。
5.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略) (略) 发热门诊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略) (略) 发热门诊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6992)于2023年12月01日在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对招标公告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1工程设计资质: 投标人(国内申请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 3.1.1工程设计资质: 投标人(国内申请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
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 |
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附表2《项目管理岗位配备基本要求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二 |
3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4.3投标报价评分 | (2)当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投标总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2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投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2)当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投标总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3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投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4 | 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 一、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编制要求: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并执行《 (略) 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建筑垃圾管理的规定。 根据《 (略) 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开工前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内容有调整的,应当及时报告接受备案的部门。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程概况和施工单位基本信息; (二)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 (三)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的措施和目标; (四)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与运输的时间、路线、方式和运输单位; (五)建筑垃圾回填、消纳、综合利用场所名称;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 一、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 1.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开工前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内容有调整的,应当及时报告接受备案的部门。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和施工单位基本信息;(2)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3)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的措施和目标;(4)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与运输的时间、路线、方式和运输单位;(5)建筑垃圾回填、消纳、综合利用场所名称;(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2.建筑垃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3.施工单位应开展建筑垃圾分类和合法装载,并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报送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分类收集、贮存和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混合已分类的建筑垃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与种类、清运时间、最终去向等信息在施工现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建立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台账;(2)不得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与其他建筑垃圾混合运输;(3)保持运输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的行驶记录、卫星定位等电子装置正常使用;(4)运输过程中保持运输工具整洁,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有效措施防止遗撒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倾倒、抛撒建筑垃圾;(5)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确定的时间、路线、方式、场所进行运输。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船舶应当符合相应的载运技术条件。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为*域的,不得采用开底式船舶运输建筑垃圾。 5.工程泥浆应当在施工现场进行脱水固化处理。施工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罐装器具密闭运输至依法设置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处置。水上工程中依法无需经脱水处理的除外。 6.建筑垃圾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优先就地就近利用:(1)工程渣土及脱水后的工程泥浆优先用于土方平衡、矿坑修复、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2)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优先用于生产再生骨料、再生砖、再生砌块、再生沥青混合料等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具备现场综合利用条件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建筑垃圾现场综合利用。 7.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并执行《 (略) 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
三、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随本补充公告发布更新后的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文档供各投标人自行使用。
五、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更新后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略) (略)
2023年12月08日
附件一: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 | 投标文件中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证明书 | |||||||
投标承诺函 | 投标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且按规定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机器特征码一致 | 不同投标人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 | |||||||
联合体投标人 |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评审标准 | 详见附表1《资格审查评审表》 | |||||
2.1.3 (1) | 设计方案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 | 暗标形式 | 投标人未在设计方案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 | |||||
明标暗标互相印证 | 投标文件未通过明标、暗标中包含的相同内容(如报价等)互相印证、辨认投标人身份 | |||||||
合法合规性 | 投标人之间不存在《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2.1.3 (2)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合法合规性 | 投标人之间不存在《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制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投标人总得分=设计方案得分(满分100分)×设计方案权重30%+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满分100分)×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权重35%+投标总报价得分(满分100分)×投标总报价得分权重35%。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通过设计方案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评审并经算术校核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超过5家时,在经算术校核的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 通过设计方案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评审并经算术校核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取经算术校核的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 若没有投标总报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 规划布局(25分) | 门面及大堂位置要恰当,设计应充分考虑现状的建筑物格局,方案按规范设计,整体布局相对独立成区。结合垂直交通现状,对发热门诊功能分区合理改造设计,医务/患者流线、流程要符合医学要求。也要符合原建筑消防疏散要求、分区要求等。 【优】25~20分, 【良】19~15分, 【中]】14~10分, 【差】9~0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功能需求(25分) | 理解设计任务书中所述的功能需求分区合理,配套设施完善、功能与设施符合要求。 【优】25~20分, 【良】19~15分, 【中]】14~10分, 【差】9~0分。未提供不得分 | |||||||
机电需求(20分) | 方案能体现消防、强电、弱电、智能、备用电源、给排水、污水、暖通、等设计,结合现场情况,各专业综合管网管线设计合理,而且设计依据充分,满足使用要求。 【优】20~15分, 【良】14~10分, 【中]】9~5分, 【差】4~0分。未提供不得分 | |||||||
设计效果(20分) | 设计效果:设计理念符合项目定位总体需求和招标人要求,符合适用、使用和美观原则。 【优】20~15分, 【良】14~10分, 【中]】9~5分, 【差】4~0分。未提供不得分 | |||||||
经济(10分) | 符合设计标准、规范,造价合理、指标准确,材料与构造符合国情并适用于华南地区, (略) 管理和维护费用。 【优】10~8分,【良】7~5分,【中]】4~2分,【差】1~0分。未提供不得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2)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 企业资信实力(36分) | 企业工程获奖 | 8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1.5分; (略) 级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1分; (略) 级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0.5分。 本项合计最多得8分。 注:①奖项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②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③国家级质量奖项是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奖银质奖)。省级、市级工 (略) 级、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 (略) 、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指导成立的工程行业协会,附上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网页查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颁发的工程质量奖项,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装修、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投标人须为该获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若获奖证书中无法体现投标人名字的,则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评审申请材料、批复文件等),否则不予计分。④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其符合要求的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⑤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奖项包括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部分奖项(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如未列举,但承包类型等同于工程总承包的也视为符合)。只计算房屋建筑工程获奖得分,其他非房建项目,如:市政、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等获奖不参与计分; (1)奖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工程的项目名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为能清晰显示获奖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页面,即需同时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电子材料”等信息的页面)。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奖项不予评审。 (2)奖项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获奖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获奖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获奖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 | |||
企业设计获奖 | 4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单位)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获得过: (1)获得国家级或行业级奖项的,得2分/项; (2) (略) 级( (略) )奖项的,得1分/项; (3) (略) 级( (略) 级)奖项的,得0.5分/项。 注:本项合计最多得4分; 注: 提交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获奖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若上述获奖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获奖单位名称的,须另附颁奖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清晰体现获奖单位信息)并附颁奖机构联系方式。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处于公示期间的奖项,不得计分。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获奖文件发布时间为准)。 【业绩获奖是指:(1) (略) 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2)省级( (略) )人民 (略) ( (略) )科学技术奖、省级( (略) )建设行政 (略) 级( (略) )工程勘察设计行业 (略) 级( (略) )优秀勘察设计奖;(3)市级( (略) 级)建设行政 (略) 级( (略) 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级( (略) 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市( (略) 级)科学技术奖”。 奖项等级如下:国家级(国家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行业级(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 (略) )(省科学技术奖、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级( (略) 级)(市( (略) 级)科学技术奖、市( (略) 级)工程勘察设计奖)。】 | ||||||
企业类似业绩 | 10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工程中标价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项得0.5分。本项合计最多得10分。 注:业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名称及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为能清晰显示该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页面,即需同时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工程规模”、“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电子材料”等信息的页面)。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
项目管理机构 | 8分 |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满足附表2《项目管理岗位配备基本要求表》,得3分,在这基础上:(如不满足,得0分,且不进行下列项目管理机构得分评审) 1.设计负责人: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执业资格的,得1分 4.装修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5、暖通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注:设计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安全负责人、装修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以上人员均一人一岗,不得重复。注册类人员需提供相关注册证书扫描件,其他人员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和上述所有人员近一个月(2023年10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 | ||||||
第三方评价 | 6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具有以上3项证书的,得6分; (2)具有以上任意2项证书的,得4分; (3)具有以上任意1项证书的,得2分; 无提供不得分。 注:本项合计最高得6分。管理体系认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64分) | 设计和施工的 融合措施 | 10分 | 针对项目特点编制设计施工融合、设计施工协同工作、施工组织准备工作等措施进行评审: [优]有设计和施工融合目标,有设计和施工融合管理体系,有设计和施工融合措施,有承诺在项目的设计、施工及保修等过程中,设计方、施工方紧密协作以满足项目的各阶段需求,且目标明确、体系完整、措施得当,得10分; [良]有设计和施工融合目标,有设计和施工融合管理体系,有设计和施工融合措施,且目标比较明确、体系比较完整、措施比较得当,得7分; [一般]有设计和施工融合目标,有设计和施工融合管理体系,且目标基本明确、体系基本完整,得4分; 无此内容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 |||||
工程重点及难点分析及措施 | 8分 | 针对工程重点及难点分析和措施制定进行评审: [优]对项目中的重点和难点有深入细致的分析,明确重要节点和关键路径,并能提前规划和准备。针对这些难点,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包括技术方案、管理方案、应急预案等,并能有效实施,得8分; [良]对项目中的重点和难点有一定的认识,但解决方案和实施计划不够完善。在实施过程中,能够按照既定的方案和计划执行,实施效果较好,达到预期目标,得5分; [一般]对项目中的重点和难点的认识和分析一般,应变能力一般。在实施过程中,方案和计划的执行力度一般,实施效果一般,勉强达到预期目标,得2分; 无此内容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 ||||||
绿色节能控制措施 | 8分 | 针对工程总承包实施过程中利用的节能技术与资源利用方案进行评审 [优]方案中提出并实施了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资源循环利用措施,这些技术和措施对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资源浪费有显著效果,且已经考虑到其在实际施工中的可行性,得8分; [良]方案中提出并实施了一些节能技术和资源循环利用措施,这些技术和措施对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资源浪费有一定效果,但在实际施工中的可行性或效果可能受限,得5分; [一般]方案中未明确提出或仅简单提及节能技术和资源循环利用措施,没有具体实施计划或实施效果不明显,得2分; 无此内容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 ||||||
安全控制措施 | 10分 | 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根据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审: [优]提供的安全控制措施中安全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工程施工保证措施且内容详尽,安全保证体系完善且安全保证措施可靠的,得10分; [良]提供的安全控制措施中安全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工程施工保证措施且内容详尽,安全保证措施可靠,得7分; [一般]提供的安全控制措施中安全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工程施工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可靠,得4分; 无此内容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 ||||||
质量控制措施 | 10分 | 有工程实施设计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等,根据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审: [优]提供的质量管理水平及保证措施中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工程施工保证措施且内容详尽,质量保证体系完善且质量保证措施可靠的,得10分; [良]提供的质量管理水平及保证措施中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工程施工保证措施且内容详尽,质量保证措施可靠,得7分; [一般]提供的质量管理水平及保证措施中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工程施工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可靠,得4分; 无此内容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 ||||||
进度控制措施 | 10分 | 根据进度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审: [优]对工程节点制定了详细工期进度安排并提供详尽的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施工工期进度安排合理,得10分; [良]对工程节点制定了工期进度安排并有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施工工期进度安排合理,得7分; [一般]对工程节点制定了工期进度安排并有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得4分; 无此内容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 ||||||
机械设备投入 计划及保证措施 | 8分 | 针对机械设备投入计划、设备性能与技术水平、设备维护与保养进行评审: [优]方案中制定了详细的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并对设备的性能和维护保养有明确要求。所投入的机械设备性能优良,技术水平先进,能够满足项目施工的技术要求。同时,制定并实施了完善的设备维护与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得8分; [良]:方案中提出了相对详细的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并对设备的性能和维护保养有一定的考虑。所投入的机械设备性能较好,技术水平满足项目施工的技术要求。有设备维护与保养计划,并能较好地执行,得5分; [一般]方案中提出了机械设备投入计划,但对设备的性能和维护保养的考虑不够全面。所投入的机械设备性能基本满足项目施工的技术要求,但技术水平相对一般。有设备维护与保养计划,但执行力度有待加强,得2分; 无此内容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 | 当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投标总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3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投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
附件二:
项目管理岗位配备基本要求表
序号 | 内容 | 人员数量 | 基本要求 | |||
1 | 项目负责人 (兼任施工负责人) | 1 |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施工团队 |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3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
4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
5 | 造价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
6 | 装修工程师 | 1 | 具有建筑装饰施工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
7 | 暖通工程师 | 1 | 具有暖通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
8 | 给排水工程师 | 1 | 具有给排水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
9 | 施工员 | 1 | 具备相应岗位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 | |||
10 | 质量员 | 1 | 具备相应岗位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 | |||
11 | 材料员 | 1 | 具备相应岗位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 | |||
12 | 资料员 | 1 | 具备相应岗位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 | |||
13 | 专职安全员 | 1 | 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条件的相关要求,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 |||
设计团队 | ||||||
14 | 设计负责人 | 1 |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15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1 | 单位在册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适用于参加投标的香港企业),或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 |||
16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1 | 单位在册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香港工程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结构组别的专业工程师(适用于参加投标的香港企业),或具有10年或以上设计经验的结构专业工程师。 | |||
17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1 | 单位在册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香港工程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屋宇设备组别的专业工程师(适用于参加投标的香港企业),或具有10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给排水专业工程师。 | |||
18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1 | 单位在册人员,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或香港工程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电机组别的专业工程师(适用于参加投标的香港企业),或具有10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电气专业工程师。 | |||
19 | 暖通专业负责人 | 1 | 单位在册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或香港工程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屋宇设备组别的专业工程师(适用于参加投标的香港企业),或具有10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暖通专业工程师。 | |||
20 | 概算负责人 | 1 | 单位在册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资格证或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工料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适用于参加投标的香港企业)。 | |||
注:1.上表人员均要求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上述人员需提供近一个月(即2023年10月)在投标单位( (略) )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2.投标人须按上表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否则将不予以计分,具体为:
(1)单位在册人员提交第1点所述的社保证明文件;(2)技术职称提交职称证书证明文件:(3)注册类人员提供注册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职称证;
3.以上人员配置仅作为评分标准,不作为资格条件。
4.其他工程技术人员由投标单位按工程内容自行考虑并予以配置。
5.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