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公安局天网1-4期升级改造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大英县公安局天网1-4期升级改造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网1-4期升级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20 10:00:00,更正为:2023-12-25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2-20 10:00:00,更正为:2023-12-25 10:00:00。
原招标文件中“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明材料;自然人的则为身份证明材料;②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投标人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注:若是分 (略) 出具的授权书。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8日
监督部门:大英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25-*
名称:大英县公安局
地址:大英县盐井街道民生路183号
联系方式:0825-*
名称:鸿图 (略)
地址: (略) 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1幢22205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鸿图 (略)
2023年12月08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网1-4期升级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20 10:00:00,更正为:2023-12-25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2-20 10:00:00,更正为:2023-12-25 10:00:00。
原招标文件中“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明材料;自然人的则为身份证明材料;②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投标人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注:若是分 (略) 出具的授权书。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8日
监督部门:大英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25-*
名称:大英县公安局
地址:大英县盐井街道民生路183号
联系方式:0825-*
名称:鸿图 (略)
地址: (略) 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1幢22205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鸿图 (略)
2023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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