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本级]南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第一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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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本级]南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第一次变更公告

(略) 政府采购中 (略) 青云 (略) 新审判法庭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CZFCG2023-0086)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第一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CZFCG2023-008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青云 (略) 新审判法庭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采购文件 第五章/货物需求表及采购需求/二、采购需求/(二)采购清单1F/16.资料室/资料柜参数一栏“拟中标供应商在项目评审结束后,结果公示前要求提供样品,若不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符合技术和规格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变更为:删除“拟中标供应商在项目评审结束后,结果公示前要求提供样品,若不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符合技术和规格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2、原采购文件 第六章(二)技术评分/产品质量/1、油漆 “(3)依据QB/T6739-2006《木家具涂饰工艺 聚氨酯清漆涂饰工艺规范》、GB/T6739-2006《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要求,满足:硬度≧4H。” 变更为:(3)依据QB/T3657.1-1999《木家具涂饰工艺 聚氨酯清漆涂饰工艺规范》、GB/T6739-2006《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要求,满足:硬度≧4H。 3、原采购文件 第六章(二)技术评分/产品质量/3、机械防盗锁“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防盗机械叶片锁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以上(1)-(5)每符合一项得1分,总分5分。” 变更为: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进行佐证,检测报告必须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对应项不得分。以上(1)-(5)每符合一项得1分,总分5分。 4、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由2023年12月19日9:30分变更为2023年12月26日9:30分。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使用CA数字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澄清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青云谱区三家店街道三店西路227号

联系方式:0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红谷滩区九龙湖北龙蟠街9 (略) 市民中心方楼二楼 218室

联系方式:0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丹丹、黄志勇、杨冠美

电话:0791-*

(略) 政府采购中 (略) 青云 (略) 新审判法庭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CZFCG2023-0086)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第一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CZFCG2023-008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青云 (略) 新审判法庭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采购文件 第五章/货物需求表及采购需求/二、采购需求/(二)采购清单1F/16.资料室/资料柜参数一栏“拟中标供应商在项目评审结束后,结果公示前要求提供样品,若不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符合技术和规格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变更为:删除“拟中标供应商在项目评审结束后,结果公示前要求提供样品,若不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符合技术和规格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2、原采购文件 第六章(二)技术评分/产品质量/1、油漆 “(3)依据QB/T6739-2006《木家具涂饰工艺 聚氨酯清漆涂饰工艺规范》、GB/T6739-2006《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要求,满足:硬度≧4H。” 变更为:(3)依据QB/T3657.1-1999《木家具涂饰工艺 聚氨酯清漆涂饰工艺规范》、GB/T6739-2006《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要求,满足:硬度≧4H。 3、原采购文件 第六章(二)技术评分/产品质量/3、机械防盗锁“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防盗机械叶片锁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以上(1)-(5)每符合一项得1分,总分5分。” 变更为: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进行佐证,检测报告必须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对应项不得分。以上(1)-(5)每符合一项得1分,总分5分。 4、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由2023年12月19日9:30分变更为2023年12月26日9:30分。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使用CA数字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澄清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青云谱区三家店街道三店西路227号

联系方式:0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红谷滩区九龙湖北龙蟠街9 (略) 市民中心方楼二楼 218室

联系方式:0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丹丹、黄志勇、杨冠美

电话: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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