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位场特许经营权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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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位场特许经营权招标变更

吉首市公共停车位(场)项目特许经营权变更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吉财采计2023-065

采购代理编号:ZLZJXXCG2023-00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首市公共停车位(场)项目特许经营权

3、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4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事项:

章节条款号

原公告、文件

现更正为

第一章 特许经营范围

本项目实施地点 (略) ,特许经营 (略) 72 条道路(道路临时停车位 7738 个,人行道停车位 1231 个),和 129 个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停车位数量 9315 个),以及新建 22 个停车场(停车位 3115 个),共计 21399 个停车位

本项目实施地点 (略) ,特许经营 (略) 公共停车位(场)(共计18284个车位)未来30年(其中运营期29年)的特许经营权

第二章 14.1 投标报价的规定

本项目特许经营权价值为26130.00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26130.00万元。

(供应商中标后需按成交 (略) 财政局支付特许经营权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由合同约定)

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目前价值为26130.00万元。

(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26130.00万元,此报价代表特许经营全生命周期内,无论因政策调整或**任意一方违约等其他原因提前终止本项目,则采购人对应当支付的部分(包含但不限于补偿金、违约金等)均乘以优惠(折扣)率,优惠率=投标报价/26130*100%。

第四章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2、财务能力

根据投标人资产负债率进行评审:

1、资产负债率<70%时,计50分;

2、70%≤资产负债率≤80%时,得40分;

3、资产负债率>80%时,得30分。

注: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加盖公章。

50分

2、财务能力

根据投标人资产负债率进行评审:

1、资产负债率<70%时,计40分;

2、70%≤资产负债率≤80%时,得30分;

3、资产负债率>80%时,得20分。

注: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加盖公章。

40分

3、资金能力

投标人在响应评估价的基础上,承诺在中标后每溢价100万缴纳经营权价款的,加1分。

注: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金能力承诺书,不溢价得0分。

10分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

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及重新上传的电子澄清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即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

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已上传,请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登录后,在“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一栏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采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使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张翼

电 话:*

地 址: (略) 建新东路33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林 (略)

联 系 人:向宇

电 话:*

地 址: (略) 芙蓉区马王堆街道晚报大道518号佳兆业时代广场写字楼17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翼、向宇

电 话:*、*

吉首市公共停车位(场)项目特许经营权变更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吉财采计2023-065

采购代理编号:ZLZJXXCG2023-00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首市公共停车位(场)项目特许经营权

3、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4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事项:

章节条款号

原公告、文件

现更正为

第一章 特许经营范围

本项目实施地点 (略) ,特许经营 (略) 72 条道路(道路临时停车位 7738 个,人行道停车位 1231 个),和 129 个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停车位数量 9315 个),以及新建 22 个停车场(停车位 3115 个),共计 21399 个停车位

本项目实施地点 (略) ,特许经营 (略) 公共停车位(场)(共计18284个车位)未来30年(其中运营期29年)的特许经营权

第二章 14.1 投标报价的规定

本项目特许经营权价值为26130.00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26130.00万元。

(供应商中标后需按成交 (略) 财政局支付特许经营权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由合同约定)

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目前价值为26130.00万元。

(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26130.00万元,此报价代表特许经营全生命周期内,无论因政策调整或**任意一方违约等其他原因提前终止本项目,则采购人对应当支付的部分(包含但不限于补偿金、违约金等)均乘以优惠(折扣)率,优惠率=投标报价/26130*100%。

第四章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2、财务能力

根据投标人资产负债率进行评审:

1、资产负债率<70%时,计50分;

2、70%≤资产负债率≤80%时,得40分;

3、资产负债率>80%时,得30分。

注: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加盖公章。

50分

2、财务能力

根据投标人资产负债率进行评审:

1、资产负债率<70%时,计40分;

2、70%≤资产负债率≤80%时,得30分;

3、资产负债率>80%时,得20分。

注: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加盖公章。

40分

3、资金能力

投标人在响应评估价的基础上,承诺在中标后每溢价100万缴纳经营权价款的,加1分。

注: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金能力承诺书,不溢价得0分。

10分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

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及重新上传的电子澄清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即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

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已上传,请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登录后,在“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一栏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采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使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张翼

电 话:*

地 址: (略) 建新东路33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林 (略)

联 系 人:向宇

电 话:*

地 址: (略) 芙蓉区马王堆街道晚报大道518号佳兆业时代广场写字楼17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翼、向宇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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