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集美院区智能化专项基础设施类、网络通讯安全类一期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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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集美院区智能化专项基础设施类、网络通讯安全类一期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区智能化专项基础设施类、网络通讯安全类(一期)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09日 19:46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04日 更正日期 2023年12月0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涵殷、黄晓玲、郑莹莹
项目联系电话 0592-*、*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思明区镇海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公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2-*、*
附件:
附件1 基础附件1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WCG[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区智能化专项基础设施类、网络通讯安全类(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控制价通知及其他更改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1452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其投标无效。

二、星号条款10.5更改为:维保期内,中标人须派驻至少1名工程师(具备计算机网络相关的资格能力证书)负责现场服务(届时提供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及中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驻点时间为每周至少5天,每天至少7小时( (略) 运维科室上班时间),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增加报价要求增加以下条款:1、在施工安装过程中,若中标人有对原来已装修好的部分进行拆除、破坏的,则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复原,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需包含总包配合费(按照建安造价(不含工程设备费)的1.5%计取)。

四、招标文件主要技术参数和评分因素中要求“提供官网链接和官网截图证明或技术白皮书/设备配置文档等可以满足该功能的佐证材料”、“提供官网链接和官网截图证明或检测报告或技术白皮书等可以满足该功能的佐证材料”、“提供产品功能界面截图或技术白皮书/设备配置文档等可以满足该功能的佐证材料”、“提供产品功能界面截图或官网链接及官网截图证明或技术白皮书/设备配置文档等可以满足该功能的佐证材料”均更改成:“提供以下任意一项材料佐证:1.官网链接和官网截图证明;2.技术白皮书;3.设备配置文档;4.其他能够证明满足该功能的第三方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主要技术参数和评分因素中要求“提供官网链接和官网截图证明或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2.1.3款)”均更改成:“提供以下任意一项材料佐证:1.官网链接和官网截图证明;2.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2.1.3款)。”

六、本项目主要设备参数及清单有调整,具体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 定。远程开标事项说明详见第五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内容不一致 的,以补充条款内容为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思明区镇海路10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公 (略)

地址: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涵殷、黄晓玲、郑莹莹

电话:0592-*、*

(略) 公 (略)

2023年12月09日

相关附件: 基础附件12.9.zip
, (略) ,厦门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区智能化专项基础设施类、网络通讯安全类(一期)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09日 19:46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04日 更正日期 2023年12月0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涵殷、黄晓玲、郑莹莹
项目联系电话 0592-*、*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思明区镇海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公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2-*、*
附件:
附件1 基础附件1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WCG[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区智能化专项基础设施类、网络通讯安全类(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控制价通知及其他更改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1452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其投标无效。

二、星号条款10.5更改为:维保期内,中标人须派驻至少1名工程师(具备计算机网络相关的资格能力证书)负责现场服务(届时提供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及中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驻点时间为每周至少5天,每天至少7小时( (略) 运维科室上班时间),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增加报价要求增加以下条款:1、在施工安装过程中,若中标人有对原来已装修好的部分进行拆除、破坏的,则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复原,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需包含总包配合费(按照建安造价(不含工程设备费)的1.5%计取)。

四、招标文件主要技术参数和评分因素中要求“提供官网链接和官网截图证明或技术白皮书/设备配置文档等可以满足该功能的佐证材料”、“提供官网链接和官网截图证明或检测报告或技术白皮书等可以满足该功能的佐证材料”、“提供产品功能界面截图或技术白皮书/设备配置文档等可以满足该功能的佐证材料”、“提供产品功能界面截图或官网链接及官网截图证明或技术白皮书/设备配置文档等可以满足该功能的佐证材料”均更改成:“提供以下任意一项材料佐证:1.官网链接和官网截图证明;2.技术白皮书;3.设备配置文档;4.其他能够证明满足该功能的第三方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主要技术参数和评分因素中要求“提供官网链接和官网截图证明或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2.1.3款)”均更改成:“提供以下任意一项材料佐证:1.官网链接和官网截图证明;2.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2.1.3款)。”

六、本项目主要设备参数及清单有调整,具体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 定。远程开标事项说明详见第五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内容不一致 的,以补充条款内容为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思明区镇海路10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公 (略)

地址: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涵殷、黄晓玲、郑莹莹

电话:0592-*、*

(略) 公 (略)

2023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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