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广安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划定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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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广安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划定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划定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财政部门认定结果,本次采购成交结果无效,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费标准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金额。,更正为:根据财政部门认定结果,本次采购成交结果无效,无代理服务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根据财政部门认定结果,本次采购成交结果无效,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1.332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广安区金安大道3段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安 (略)

地址: (略) 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4-6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

广安 (略)

2023年12月1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划定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财政部门认定结果,本次采购成交结果无效,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费标准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金额。,更正为:根据财政部门认定结果,本次采购成交结果无效,无代理服务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根据财政部门认定结果,本次采购成交结果无效,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1.332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广安区金安大道3段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安 (略)

地址: (略) 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4-6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

广安 (略)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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