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体育场升级维护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
某单位体育场升级维护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体育场升级维护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11日 15:2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2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2月1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朱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东方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海淀区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先生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JYBKHX-G1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体育场升级维护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10000平方米足球场建设”
现更正为:“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体育场10450.67平方米(不含跑道),配套建设室外照明设施”
2.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业绩,单项合同额在260万元及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EPC业绩)”
现更正为:“投标人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业绩,单项合同额在26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EPC业绩)”
3.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具有单项设计合同金额在8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体育场升级维护业绩(如为联合体投
标,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责任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业绩)”
现更正为:“投标人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额在26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同时具有单项设计合同金额在6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体育场工程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责任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业绩)。
4.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一个单项设计合同金额在8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体育场升级维护业绩。”
现更正为:“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一个单项设计合同金额在6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体育场建设业绩。”
5.其余要求与原招标公告一致。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略)
联系方式:朱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室
联系方式:李先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体育场升级维护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11日 15:2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2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2月1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朱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东方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海淀区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先生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JYBKHX-G1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体育场升级维护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10000平方米足球场建设”
现更正为:“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体育场10450.67平方米(不含跑道),配套建设室外照明设施”
2.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业绩,单项合同额在260万元及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EPC业绩)”
现更正为:“投标人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业绩,单项合同额在26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EPC业绩)”
3.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具有单项设计合同金额在8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体育场升级维护业绩(如为联合体投
标,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责任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业绩)”
现更正为:“投标人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额在26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同时具有单项设计合同金额在6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体育场工程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责任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业绩)。
4.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一个单项设计合同金额在8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体育场升级维护业绩。”
现更正为:“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一个单项设计合同金额在6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体育场建设业绩。”
5.其余要求与原招标公告一致。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略)
联系方式:朱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室
联系方式:李先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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