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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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阜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1-30 至 2023-12-06
撰写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李月
(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20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略)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做如下变更: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第六条中的(14)供应商需提供常服、冬执勤服、防寒服长款、夏装制式短袖衬衣、单皮鞋做为样品供评委打分(服装提供男款1套,需含标志,中标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人样品自行领回,样品需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开标当日上午8点至9点之间接收样品,不提供样品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更改为:(14)供应商需提供执勤冬装一套、短袖夏装一套、常服一套、大檐帽一项、卷檐帽一顶、防寒服长款做为样品供评委打分(服装提供男款1套,需含标志,中标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人样品自行领回,样品需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开标当日上午8点至9点之间接收样品,不提供样品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二、评分细则商务部分中的企业业绩:近三年以来,投标人为交通部门加工生产过产品的项目,每有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1、业绩必须是独立承包、非分包或转包项目,否则不得分。
2、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否则不得分。
3、业绩必须自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0】299号)下发以来;否则不得分。
更改为:近三年以来,投标人为行政执法部门加工生产过产品的项目,每有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1、业绩必须是独立承包、非分包或转包项目,否则不得分。
2、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否则不得分。
3、业绩必须自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0】299号)下发以来;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1日 16时2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提交,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电子档(U盘)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相同
★4、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领取采购文件方式:辽宁政府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略) 细河区解放大街北段1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细河区龙城路7号
联系方式: 0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月
电 话: 041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阜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1-30 至 2023-12-06
撰写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李月
(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20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略)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做如下变更: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第六条中的(14)供应商需提供常服、冬执勤服、防寒服长款、夏装制式短袖衬衣、单皮鞋做为样品供评委打分(服装提供男款1套,需含标志,中标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人样品自行领回,样品需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开标当日上午8点至9点之间接收样品,不提供样品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更改为:(14)供应商需提供执勤冬装一套、短袖夏装一套、常服一套、大檐帽一项、卷檐帽一顶、防寒服长款做为样品供评委打分(服装提供男款1套,需含标志,中标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人样品自行领回,样品需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开标当日上午8点至9点之间接收样品,不提供样品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二、评分细则商务部分中的企业业绩:近三年以来,投标人为交通部门加工生产过产品的项目,每有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1、业绩必须是独立承包、非分包或转包项目,否则不得分。
2、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否则不得分。
3、业绩必须自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0】299号)下发以来;否则不得分。
更改为:近三年以来,投标人为行政执法部门加工生产过产品的项目,每有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1、业绩必须是独立承包、非分包或转包项目,否则不得分。
2、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否则不得分。
3、业绩必须自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0】299号)下发以来;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1日 16时2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提交,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电子档(U盘)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相同
★4、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领取采购文件方式:辽宁政府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略) 细河区解放大街北段1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细河区龙城路7号
联系方式: 0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月
电 话: 041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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