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诉讼案代理律师选聘项目更正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诉讼案代
理律师选聘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BJJY-GZ-*)
一、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一个包:拟采购1家供应
商为 (略) 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最假陈述诉讼案(含一审、
二审、再审、保全及执行)提供法律服务。”更正为“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一个包:
拟采购】家供应商为 (略) 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
诉论案(本项目本质为选聘法律服务单位,最终形式可能为诉讼或仲裁,若为诉论,包括含
一审、二审、再审、保全及执行等所有程序,仲裁同理。本招标文件后文将不再特别单独对
此做区分描述,均以“诉论”一词表示)提供法律服务。”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一)项日概况:叛采购】家供应
商为 (略) 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诉讼案(含一审、
二审、再审、保全及执行)提供法律服务。”更正为:“(一)项目概况:拟采购1家供
应商为 (略) 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诉讼案(本项目
本质为选聘法律服务单位,最终形式可能为诉讼或仲裁,若为诉诊,包括含一审、二审、再
审、保全及执行等所有程序,仲裁同理。本招标文件后文将不再特别单独对此做区分描述,
均以“诉诊”一词表示)提供法律服务。”
3、原“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4、评标细侧及标准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4项目婴求:在
广东设有总所或分所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提供在广东设立总所或分所的相关证
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正为:“序号4项目要求:在广东或上海设有总所或
分所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提供在广东或上海设立总所或分所的相关证明材料复
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1.现场报名:有意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08日(工作时间10:00
17:00)在北京建友 (略) 四川分公司( (略) 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5号协信
中心写字楼1404)持下列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更正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
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18日(工作时间10:00-17:00)在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
(略) ( (略) 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5号协信中心写字楼1404)持下列文件购买
招标文件”
5、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时00
分(北京时间)。”更正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2日14时00分(北
京时间)。
6、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十、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
时0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2日14
时00分(北京时间),”
7、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8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3年12月25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4年01月0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其它内容不变。
延期开标:2024-01-0214:0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日的监督部门为华西证券纪检监察室黄先生*。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天府二街198号
0216is
联系人:田女士
电
话:0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 (略)
地
址: (略) 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5号协信中心1404
喉系人:周女士
电
1话:02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影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诉讼案代
理律师选聘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BJJY-GZ-*)
一、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一个包:拟采购1家供应
商为 (略) 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最假陈述诉讼案(含一审、
二审、再审、保全及执行)提供法律服务。”更正为“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一个包:
拟采购】家供应商为 (略) 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
诉论案(本项目本质为选聘法律服务单位,最终形式可能为诉讼或仲裁,若为诉论,包括含
一审、二审、再审、保全及执行等所有程序,仲裁同理。本招标文件后文将不再特别单独对
此做区分描述,均以“诉论”一词表示)提供法律服务。”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一)项日概况:叛采购】家供应
商为 (略) 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诉讼案(含一审、
二审、再审、保全及执行)提供法律服务。”更正为:“(一)项目概况:拟采购1家供
应商为 (略) 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诉讼案(本项目
本质为选聘法律服务单位,最终形式可能为诉讼或仲裁,若为诉诊,包括含一审、二审、再
审、保全及执行等所有程序,仲裁同理。本招标文件后文将不再特别单独对此做区分描述,
均以“诉诊”一词表示)提供法律服务。”
3、原“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4、评标细侧及标准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4项目婴求:在
广东设有总所或分所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提供在广东设立总所或分所的相关证
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正为:“序号4项目要求:在广东或上海设有总所或
分所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提供在广东或上海设立总所或分所的相关证明材料复
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1.现场报名:有意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08日(工作时间10:00
17:00)在北京建友 (略) 四川分公司( (略) 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5号协信
中心写字楼1404)持下列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更正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
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18日(工作时间10:00-17:00)在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
(略) ( (略) 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5号协信中心写字楼1404)持下列文件购买
招标文件”
5、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时00
分(北京时间)。”更正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2日14时00分(北
京时间)。
6、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十、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
时0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2日14
时00分(北京时间),”
7、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8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3年12月25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4年01月0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其它内容不变。
延期开标:2024-01-0214:0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日的监督部门为华西证券纪检监察室黄先生*。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天府二街198号
0216is
联系人:田女士
电
话:0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 (略)
地
址: (略) 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5号协信中心1404
喉系人:周女士
电
1话:02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影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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