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氧设备采购更正公告第1、4包
制氧设备采购更正公告第1、4包
制氧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结合采购单位需求及项目实际,对招标文件(第1包、第4包)中申领招标文件时间、特定资格条件及开标时间等相关内容变更如下:
一、项目名称:制氧设备采购(第1包、第4包)
二、项目编号:2023-JL03-W1093
三、更正内容:
更正前 | 更正后 | |
前附表及招标公告 | ||
第一包(便携式氧气瓶)、第四包(增压软体(氧)舱) (一)招标文件申领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 (二)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7日8时30分;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9时30分;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9时30分; (五)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9时30分。 | 第一包(便携式氧气瓶)、第四包(增压软体(氧)舱) (一)招标文件申领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 (二)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月2日8时30分;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日9时30分;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月2日9时30分; (五)开标时间:2024年1月2日9时30分。 | |
“招标公告”中“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8.特定资格条件” | ||
第一包(便携式氧气瓶): 1.必须为生产企业;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品种范围含瓶体或阀门)或同类产品的装备承制资格,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第四包(增压软体(氧)舱): 1.必须为生产企业; 2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许可级别含A5(医用氧舱)。 | 第一包(便携式氧气瓶): 1.必须为生产企业;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品种范围含瓶体或阀门)或同类产品的装备承制资格,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第四包(增压软体(氧)舱): 1.必须为生产企业; 2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许可级别含A5(氧舱)。 | |
“招标文件—专用文件”中“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表1 资格性审查表/二、特定资格审查” | ||
第一包(便携式氧气瓶): 1.投标企业必须为生产企业; 2.投标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品种范围含瓶体或阀门)或同类产品的装备承制资格,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3.同时根据国家TSG23-2021《气瓶安全技术规程》要求,产品所使用的气瓶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第四包(增压软体(氧)舱): 1.投标企业必须为生产企业; 2.投标企业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许可级别含A5(医用氧舱); 3.投标产品应具备氧舱医疗器械注册证和《产品技术要求》(包含所投产品的型号规格),需提供与所投产品型号规格一致的《注册检验报告》 | 第一包(便携式氧气瓶): 1.投标企业必须为生产企业; 2.投标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品种范围含瓶体或阀门)或同类产品的装备承制资格,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3.同时根据国家TSG23-2021《气瓶安全技术规程》要求,产品所使用的气瓶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第四包(增压软体(氧)舱): 1.投标企业必须为生产企业; 2.投标企业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许可级别含A5(氧舱); 3.投标产品应具备氧舱医疗器械注册证和《产品技术要求》(包含所投产品的型号规格),需提供与所投产品型号规格一致的《注册检验报告》 |
备注:除以上更正信息外,其他招标文件内容不作变化!
四、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邓助理、陈助理
移动电话:*、*
办公电话:028-*
传 真:028-*
地 址: (略) 锦江区下沙河铺街45号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唐主任
办公电话: 0891-*
移动电话: *
西藏采购服务站
2023年12月11日
制氧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结合采购单位需求及项目实际,对招标文件(第1包、第4包)中申领招标文件时间、特定资格条件及开标时间等相关内容变更如下:
一、项目名称:制氧设备采购(第1包、第4包)
二、项目编号:2023-JL03-W1093
三、更正内容:
更正前 | 更正后 | |
前附表及招标公告 | ||
第一包(便携式氧气瓶)、第四包(增压软体(氧)舱) (一)招标文件申领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 (二)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7日8时30分;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9时30分;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9时30分; (五)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9时30分。 | 第一包(便携式氧气瓶)、第四包(增压软体(氧)舱) (一)招标文件申领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 (二)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月2日8时30分;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日9时30分;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月2日9时30分; (五)开标时间:2024年1月2日9时30分。 | |
“招标公告”中“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8.特定资格条件” | ||
第一包(便携式氧气瓶): 1.必须为生产企业;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品种范围含瓶体或阀门)或同类产品的装备承制资格,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第四包(增压软体(氧)舱): 1.必须为生产企业; 2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许可级别含A5(医用氧舱)。 | 第一包(便携式氧气瓶): 1.必须为生产企业;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品种范围含瓶体或阀门)或同类产品的装备承制资格,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第四包(增压软体(氧)舱): 1.必须为生产企业; 2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许可级别含A5(氧舱)。 | |
“招标文件—专用文件”中“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表1 资格性审查表/二、特定资格审查” | ||
第一包(便携式氧气瓶): 1.投标企业必须为生产企业; 2.投标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品种范围含瓶体或阀门)或同类产品的装备承制资格,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3.同时根据国家TSG23-2021《气瓶安全技术规程》要求,产品所使用的气瓶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第四包(增压软体(氧)舱): 1.投标企业必须为生产企业; 2.投标企业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许可级别含A5(医用氧舱); 3.投标产品应具备氧舱医疗器械注册证和《产品技术要求》(包含所投产品的型号规格),需提供与所投产品型号规格一致的《注册检验报告》 | 第一包(便携式氧气瓶): 1.投标企业必须为生产企业; 2.投标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品种范围含瓶体或阀门)或同类产品的装备承制资格,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3.同时根据国家TSG23-2021《气瓶安全技术规程》要求,产品所使用的气瓶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第四包(增压软体(氧)舱): 1.投标企业必须为生产企业; 2.投标企业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许可级别含A5(氧舱); 3.投标产品应具备氧舱医疗器械注册证和《产品技术要求》(包含所投产品的型号规格),需提供与所投产品型号规格一致的《注册检验报告》 |
备注:除以上更正信息外,其他招标文件内容不作变化!
四、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邓助理、陈助理
移动电话:*、*
办公电话:028-*
传 真:028-*
地 址: (略) 锦江区下沙河铺街45号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唐主任
办公电话: 0891-*
移动电话: *
西藏采购服务站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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