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公安局为民办实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滨海县公安局为民办实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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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滨海县公安局为民办实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提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cn/col/col2383/index.html)、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月2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JZCG-G2023-0008
2.项目名称:滨海县公安局为民办实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提升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190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1900万元
5.采购需求:1、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建设行人过街“声光电”预警提示系统、农村违法劝导提醒系统、货车右转未停车让行抓拍设施、机动车超速监测记录系统、不系安全带和接打电话违法抓拍系统、非机动车逆行和在机动车道行驶违法抓拍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等;2、警保合作劝导站项目:采购活动房,配套监控、宣传屏、办公电脑、办公桌椅、执勤装备、服务设施等;3、宣传阵地项目:建设宣传教育阵地、宣传栏、教育基地、专题教室、交警大队交通指挥中心(含融媒体中心)等;4、存量监控规范项目:在存量电子警察、违法停车、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机动车实线变道、机动车超速等抓拍设备点位配套建设标志标线等,具体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免费质保期:五年
7.项目地点:滨海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合格
9.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注:当气温达到零下4摄氏度时停止施工,在双方商定时间后再行施工,时间顺延;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5日期间因春节暂停施工。
10.核心产品:室内全彩屏。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
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
具体见《 (略) 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下载地址:http://http://**.cn/art/2023/9/14/art_2407_*.html);
3.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http://**/jszc/login;
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支持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 (略) 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联系电话:*,办理邮箱:*@*ttp://**);
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3.5采购人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3.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栏目-"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驱动、客户端等资料下载中的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文件售价:免费。
注意事项: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2)本项目采取“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无需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
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为:2023年1月2日 15点 00 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采购人,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2.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联系电话:*,办理邮箱:*@*ttp://**)。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http://http://**/jszc/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客服QQ:*、*)。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4.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5.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报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6.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工程竣工、备案成功且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扣除违约金);剩余款项前四年以合同总额每年支付10%,支付时应扣除违约金(如有);第五年以审计总额支付前期剩余款项,支付时应扣除违约金(如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滨海县公安局
地 址:滨海县迎宾西路1号
联系人: 皮先生
联系手机号码:*
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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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滨海县公安局为民办实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提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cn/col/col2383/index.html)、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月2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JZCG-G2023-0008
2.项目名称:滨海县公安局为民办实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提升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190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1900万元
5.采购需求:1、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建设行人过街“声光电”预警提示系统、农村违法劝导提醒系统、货车右转未停车让行抓拍设施、机动车超速监测记录系统、不系安全带和接打电话违法抓拍系统、非机动车逆行和在机动车道行驶违法抓拍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等;2、警保合作劝导站项目:采购活动房,配套监控、宣传屏、办公电脑、办公桌椅、执勤装备、服务设施等;3、宣传阵地项目:建设宣传教育阵地、宣传栏、教育基地、专题教室、交警大队交通指挥中心(含融媒体中心)等;4、存量监控规范项目:在存量电子警察、违法停车、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机动车实线变道、机动车超速等抓拍设备点位配套建设标志标线等,具体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免费质保期:五年
7.项目地点:滨海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合格
9.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注:当气温达到零下4摄氏度时停止施工,在双方商定时间后再行施工,时间顺延;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5日期间因春节暂停施工。
10.核心产品:室内全彩屏。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
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
具体见《 (略) 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下载地址:http://http://**.cn/art/2023/9/14/art_2407_*.html);
3.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http://**/jszc/login;
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支持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 (略) 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联系电话:*,办理邮箱:*@*ttp://**);
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3.5采购人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3.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栏目-"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驱动、客户端等资料下载中的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文件售价:免费。
注意事项: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2)本项目采取“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无需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
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为:2023年1月2日 15点 00 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采购人,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2.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联系电话:*,办理邮箱:*@*ttp://**)。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http://http://**/jszc/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客服QQ:*、*)。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4.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5.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报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6.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工程竣工、备案成功且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扣除违约金);剩余款项前四年以合同总额每年支付10%,支付时应扣除违约金(如有);第五年以审计总额支付前期剩余款项,支付时应扣除违约金(如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滨海县公安局
地 址:滨海县迎宾西路1号
联系人: 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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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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