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建设项目弃渣场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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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建设项目弃渣场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建设项目弃渣场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JZXM2023-02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建设项目弃渣场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3)公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12-12 10: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12-15 10:00:00
采购单位 (略) (略)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建设项目弃渣场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编制服务 JZXM2023-02 设计 *.0(元)

公告内容

  • 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建设项目弃渣场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编制服务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交运〔2017〕40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 (略) (略) ,现对本项目弃渣场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编制服务进行招标。

    一、项目编号:JZXM2023-02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建设项目弃渣场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编制服务。

    2. 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完成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的分析论证,编制《水土保持变更方案报告书》,通过评审, (略) 级水利部门批复等全过程服务。

    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4. 项目地点: (略) 境内。

    5. 项目概况:静庄高速公路起点位于静宁县八里镇,以枢纽互通与青兰(G22)高速相接,经静宁县城川乡、威戎镇、庄浪县赵墩乡、南湖镇、卧龙乡、水洛镇,终点止于庄浪县朱店镇孔家沟附近,设置十字型枢纽互通与在建平天高速公路相接,主线路线全长66.59公里,设南湖连接线4.573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5.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2.75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三、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小写:¥*元)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财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投标人近3年内(2020年12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彩色复印件)

    3.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完成过1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个人业绩,其他人员、设备等满足项目需求并自行配备。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竞价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3年12月12日1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5日10时00分。

    2. 投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3045/f)。

    3. 被邀请投标人须在投标结束时间前完成资格证明文件提交上传及报价工作(具体详见阳光采购平台发布时间)。

    4. 被邀请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5. 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六、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

    七、其他要求

    1. 在规定时限内,投标人完成报价等工作。

    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

    3. 投标人报名时需要上传资格证明附件,上传至指定位置。

    4. 资质审核:招标人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5. 通过资质审查投标人在“ (略) 阳光采购招标平台”提交报价。

    6. 根据服务内容实行总价包干,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填报总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7. 投标人应按要求上传附件资料(格式见附件)。

    8. 风险条款: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实施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皋兰路4号宏宇大厦5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王先生

    电 话:0931-*

    邮 箱: *@*63.com

    2023年 12 月 12 日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 (略) 级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3085)进行报名竞价

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建设项目弃渣场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JZXM2023-02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建设项目弃渣场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3)公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12-12 10: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12-15 10:00:00
采购单位 (略) (略)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建设项目弃渣场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编制服务 JZXM2023-02 设计 *.0(元)

公告内容

  • 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建设项目弃渣场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编制服务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交运〔2017〕40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 (略) (略) ,现对本项目弃渣场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编制服务进行招标。

    一、项目编号:JZXM2023-02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建设项目弃渣场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编制服务。

    2. 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完成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的分析论证,编制《水土保持变更方案报告书》,通过评审, (略) 级水利部门批复等全过程服务。

    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4. 项目地点: (略) 境内。

    5. 项目概况:静庄高速公路起点位于静宁县八里镇,以枢纽互通与青兰(G22)高速相接,经静宁县城川乡、威戎镇、庄浪县赵墩乡、南湖镇、卧龙乡、水洛镇,终点止于庄浪县朱店镇孔家沟附近,设置十字型枢纽互通与在建平天高速公路相接,主线路线全长66.59公里,设南湖连接线4.573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5.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2.75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三、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小写:¥*元)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财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投标人近3年内(2020年12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彩色复印件)

    3.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完成过1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个人业绩,其他人员、设备等满足项目需求并自行配备。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竞价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3年12月12日1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5日10时00分。

    2. 投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3045/f)。

    3. 被邀请投标人须在投标结束时间前完成资格证明文件提交上传及报价工作(具体详见阳光采购平台发布时间)。

    4. 被邀请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5. 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六、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

    七、其他要求

    1. 在规定时限内,投标人完成报价等工作。

    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

    3. 投标人报名时需要上传资格证明附件,上传至指定位置。

    4. 资质审核:招标人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5. 通过资质审查投标人在“ (略) 阳光采购招标平台”提交报价。

    6. 根据服务内容实行总价包干,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填报总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7. 投标人应按要求上传附件资料(格式见附件)。

    8. 风险条款: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实施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皋兰路4号宏宇大厦5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王先生

    电 话:0931-*

    邮 箱: *@*63.com

    2023年 12 月 12 日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 (略) 级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3085)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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