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黄粮镇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补充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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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黄粮镇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补充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兴山县黄粮镇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补充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威曼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

  2、项目名称:兴山县黄粮镇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补充招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03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03元

  6、采购需求:本工程为兴山县黄粮镇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补充招标项目工程,本工程位于兴山县黄粮镇水磨溪村,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修复通村干道(3.5m)长度1000m,弯道加宽5处,会车道2处,浆砌块石挡墙(1.5m高)长度36m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通过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略) 名义进行响应,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 (略) 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复印件)

  (6)根据《兴山县小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拟派本项目其他现场管理人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同时具有机械C1证和土建C2证,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C3证);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略) 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响应供应商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委托代理人(如有)缴纳社保;(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8)供应商必须为“ (略) 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企业;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 (略) 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中登记的人员;(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提供证明本企业是“ (略) 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提供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提供证明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省一体化平台”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人员)

  (9)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总分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磋商截止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 (略) (略) 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分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分分值计为100分);(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10)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磋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1)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响应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威曼 (略) (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4号)

  3、方式:供应商需携带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在湖北威曼 (略) (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4号)领取磋商文件。报名提前或逾期均不受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信息发布媒体: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3年12月12日在兴山县人民政府官网以及湖北威曼 (略) 网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黄粮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兴山县黄粮坪村6组

  联系方式:0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威曼 (略)

  地址: (略) 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7号综合楼5楼5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佳

  联系电话:*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兴山县黄粮镇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补充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威曼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

  2、项目名称:兴山县黄粮镇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补充招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03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03元

  6、采购需求:本工程为兴山县黄粮镇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补充招标项目工程,本工程位于兴山县黄粮镇水磨溪村,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修复通村干道(3.5m)长度1000m,弯道加宽5处,会车道2处,浆砌块石挡墙(1.5m高)长度36m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通过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略) 名义进行响应,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 (略) 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复印件)

  (6)根据《兴山县小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拟派本项目其他现场管理人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同时具有机械C1证和土建C2证,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C3证);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略) 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响应供应商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委托代理人(如有)缴纳社保;(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8)供应商必须为“ (略) 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企业;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 (略) 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中登记的人员;(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提供证明本企业是“ (略) 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提供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提供证明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省一体化平台”或“ (略) 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人员)

  (9)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总分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磋商截止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 (略) (略) 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分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分分值计为100分);(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10)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磋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1)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响应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威曼 (略) (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4号)

  3、方式:供应商需携带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在湖北威曼 (略) (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4号)领取磋商文件。报名提前或逾期均不受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信息发布媒体: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3年12月12日在兴山县人民政府官网以及湖北威曼 (略) 网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黄粮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兴山县黄粮坪村6组

  联系方式:0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威曼 (略)

  地址: (略) 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7号综合楼5楼5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佳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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