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京沪高铁站前综合楼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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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京沪高铁站前综合楼更正公告

(略) 京沪高铁站前综合楼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略) 京沪高铁站前综合楼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京沪高铁站前综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服务备字【2015】17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沧州高铁火车站东北侧。总建筑面积 33774.02 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 32964 平方米,消防水池建筑面积 810.02 平方米(地上 17.98 平方米,地下 792.04 平方米(包括原消防水池、泵房面积 391.56 平方米))。综合楼地上五层,高度:23.7 米。现建筑主体、外围护结构已完成,本工程招标内容为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的续建工程(以最终确定建设方案为准) 。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 日历天;施工工期:270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同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含)及以上资质。②施工单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含)及以上资质;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单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上人员其他要求:(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人员。(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提供在本单位至少近三个月(2023年9月-2023年11月)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8 09:30至2023-12-13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鑫 (略)
地址: (略) 运河区北京路10号管业大厦11楼 地址: (略) (略) 裕华区谈固东街161号东方官邸9-110号商铺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付晓晨

联系人: 李玲
电话:

0317-*

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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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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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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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京沪高铁站前综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服务备字【2015】17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沧州高铁火车站东北侧。总建筑面积 33774.02 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 32964 平方米,消防水池建筑面积 810.02 平方米(地上 17.98 平方米,地下 792.04 平方米(包括原消防水池、泵房面积 391.56 平方米))。综合楼地上五层,高度:23.7 米。现建筑主体、外围护结构已完成,本工程招标内容为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的续建工程(以最终确定建设方案为准) 。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 日历天;施工工期:270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及采购阶段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设计:项目招标范围内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等;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等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

(2)采购、施工: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采购、施工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含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出具施工图预算编制)。

2.3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形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含)及以上资质。②施工单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含)及以上资质;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 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单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以上人员其他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人员。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提供在本单位至少近三个月(2023年9月-2023年11月)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8 09:30至2023-12-13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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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鑫 (略)

地址:

(略) 运河区北京路10号管业大厦11楼

地址:

(略) (略) 裕华区谈固东街161号东方官邸9-110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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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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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京沪高铁站前综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服务备字【2015】17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沧州高铁火车站东北侧。总建筑面积 33774.02 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 32964 平方米,消防水池建筑面积 810.02 平方米(地上 17.98 平方米,地下 792.04 平方米(包括原消防水池、泵房面积 391.56 平方米))。综合楼地上五层,高度:23.7 米。现建筑主体、外围护结构已完成,本工程招标内容为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的续建工程(以最终确定建设方案为准) 。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 日历天;施工工期:270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同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含)及以上资质。②施工单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含)及以上资质;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单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上人员其他要求:(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人员。(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提供在本单位至少近三个月(2023年9月-2023年11月)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8 09:30至2023-12-13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鑫 (略)
地址: (略) 运河区北京路10号管业大厦11楼 地址: (略) (略) 裕华区谈固东街161号东方官邸9-110号商铺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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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付晓晨

联系人: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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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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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京沪高铁站前综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服务备字【2015】17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沧州高铁火车站东北侧。总建筑面积 33774.02 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 32964 平方米,消防水池建筑面积 810.02 平方米(地上 17.98 平方米,地下 792.04 平方米(包括原消防水池、泵房面积 391.56 平方米))。综合楼地上五层,高度:23.7 米。现建筑主体、外围护结构已完成,本工程招标内容为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的续建工程(以最终确定建设方案为准) 。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 日历天;施工工期:270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及采购阶段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设计:项目招标范围内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等;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等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

(2)采购、施工: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采购、施工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含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出具施工图预算编制)。

2.3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形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含)及以上资质。②施工单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含)及以上资质;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 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单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以上人员其他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人员。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提供在本单位至少近三个月(2023年9月-2023年11月)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8 09:30至2023-12-13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鑫 (略)

地址:

(略) 运河区北京路10号管业大厦11楼

地址:

(略) (略) 裕华区谈固东街161号东方官邸9-110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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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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