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创集团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海创集团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海创集团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JGW-2023-0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创集团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7日
二、澄清内容:
原文件基本评分标准为:
1.项目负责人业绩:近5年(2017年01月01日至今)每具有1项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
(提供服务合同,合同等证明材料须体现姓名。合同中无法体现姓名的,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执业律师:执业时间满5年,每有1名兼职律师得0.5分,每有1名专职律师得1分,满分10分(其中专职律师人数不得少于7人,否则不得分)。
(提供司法行政部门执业律师执业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执业时间截止以2021年10月1日为准。)
3.业绩:近5年(2017年01月01日至今)有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每份合同得1分,满分10分。(提供聘用合同,受托方须为投标的律师事务所,未提供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签署日期的不得分。同一聘用主体,不同年度签订的合同可重复计分。同一聘用主体,提前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可重复计分。)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1.项目负责人业绩:2017年01月01日至今每具有1项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
(提供服务合同,合同等证明材料须体现姓名。合同中无法体现姓名的,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执业律师:执业时间满5年,每有1名兼职律师得0.5分,每有1名专职律师得1分,满分10分(其中专职律师人数不得少于7人,否则不得分)。
(提供司法行政部门执业律师执业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执业时间截止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3.业绩:2017年01月01日至今有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每份合同得1分,满分10分。(提供聘用合同,受托方须为投标的律师事务所,未提供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签署日期的不得分。同一聘用主体,不同年度签订的合同可重复计分。同一聘用主体,提前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可重复计分。)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澄清日期:2023年1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推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沙河口区星海广场A区13号星海国际金融中心B座2602室
联系方式:0411-*-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凯
电 话:0411-*-8016
海创集团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JGW-2023-0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创集团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7日
二、澄清内容:
原文件基本评分标准为:
1.项目负责人业绩:近5年(2017年01月01日至今)每具有1项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
(提供服务合同,合同等证明材料须体现姓名。合同中无法体现姓名的,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执业律师:执业时间满5年,每有1名兼职律师得0.5分,每有1名专职律师得1分,满分10分(其中专职律师人数不得少于7人,否则不得分)。
(提供司法行政部门执业律师执业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执业时间截止以2021年10月1日为准。)
3.业绩:近5年(2017年01月01日至今)有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每份合同得1分,满分10分。(提供聘用合同,受托方须为投标的律师事务所,未提供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签署日期的不得分。同一聘用主体,不同年度签订的合同可重复计分。同一聘用主体,提前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可重复计分。)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1.项目负责人业绩:2017年01月01日至今每具有1项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
(提供服务合同,合同等证明材料须体现姓名。合同中无法体现姓名的,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执业律师:执业时间满5年,每有1名兼职律师得0.5分,每有1名专职律师得1分,满分10分(其中专职律师人数不得少于7人,否则不得分)。
(提供司法行政部门执业律师执业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执业时间截止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3.业绩:2017年01月01日至今有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每份合同得1分,满分10分。(提供聘用合同,受托方须为投标的律师事务所,未提供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签署日期的不得分。同一聘用主体,不同年度签订的合同可重复计分。同一聘用主体,提前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可重复计分。)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澄清日期:2023年1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推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沙河口区星海广场A区13号星海国际金融中心B座2602室
联系方式:0411-*-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凯
电 话:0411-*-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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