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创集团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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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创集团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海创集团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JGW-2023-0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创集团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7日

二、澄清内容:

原文件基本评分标准为:

1.项目负责人业绩:近5年(2017年01月01日至今)每具有1项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

(提供服务合同,合同等证明材料须体现姓名。合同中无法体现姓名的,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执业律师:执业时间满5年,每有1名兼职律师得0.5分,每有1名专职律师得1分,满分10分(其中专职律师人数不得少于7人,否则不得分)。

(提供司法行政部门执业律师执业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执业时间截止以2021年10月1日为准。)

3.业绩:近5年(2017年01月01日至今)有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每份合同得1分,满分10分。(提供聘用合同,受托方须为投标的律师事务所,未提供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签署日期的不得分。同一聘用主体,不同年度签订的合同可重复计分。同一聘用主体,提前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可重复计分。)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1.项目负责人业绩:2017年01月01日至今每具有1项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

(提供服务合同,合同等证明材料须体现姓名。合同中无法体现姓名的,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执业律师:执业时间满5年,每有1名兼职律师得0.5分,每有1名专职律师得1分,满分10分(其中专职律师人数不得少于7人,否则不得分)。

(提供司法行政部门执业律师执业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执业时间截止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3.业绩:2017年01月01日至今有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每份合同得1分,满分10分。(提供聘用合同,受托方须为投标的律师事务所,未提供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签署日期的不得分。同一聘用主体,不同年度签订的合同可重复计分。同一聘用主体,提前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可重复计分。)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澄清日期:2023年1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推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沙河口区星海广场A区13号星海国际金融中心B座2602室

联系方式:0411-*-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凯

电   话:0411-*-8016

**
, (略) ,沙河口区,河口区,大连,0411-

海创集团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JGW-2023-0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创集团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7日

二、澄清内容:

原文件基本评分标准为:

1.项目负责人业绩:近5年(2017年01月01日至今)每具有1项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

(提供服务合同,合同等证明材料须体现姓名。合同中无法体现姓名的,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执业律师:执业时间满5年,每有1名兼职律师得0.5分,每有1名专职律师得1分,满分10分(其中专职律师人数不得少于7人,否则不得分)。

(提供司法行政部门执业律师执业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执业时间截止以2021年10月1日为准。)

3.业绩:近5年(2017年01月01日至今)有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每份合同得1分,满分10分。(提供聘用合同,受托方须为投标的律师事务所,未提供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签署日期的不得分。同一聘用主体,不同年度签订的合同可重复计分。同一聘用主体,提前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可重复计分。)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1.项目负责人业绩:2017年01月01日至今每具有1项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

(提供服务合同,合同等证明材料须体现姓名。合同中无法体现姓名的,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执业律师:执业时间满5年,每有1名兼职律师得0.5分,每有1名专职律师得1分,满分10分(其中专职律师人数不得少于7人,否则不得分)。

(提供司法行政部门执业律师执业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执业时间截止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3.业绩:2017年01月01日至今有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每份合同得1分,满分10分。(提供聘用合同,受托方须为投标的律师事务所,未提供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签署日期的不得分。同一聘用主体,不同年度签订的合同可重复计分。同一聘用主体,提前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可重复计分。)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澄清日期:2023年1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推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沙河口区星海广场A区13号星海国际金融中心B座2602室

联系方式:0411-*-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凯

电   话:0411-*-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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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沙河口区,河口区,大连,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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