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万州分公司年保安外包服务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万州分公司年保安外包服务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略) (略) 2024-2026年保安外包服务项目
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略) (略) 2024-2026年保安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
一、答疑部分
提问1:问题6: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 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5)人员证书(6 分)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服务团队人员中有 6 名队员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消防行业职业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四级(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得 4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 名得 0.5 分,此项最多得 6 分。
依据:此项目招标配置总人数24人,供应商要想在本条款拿满分,必须提供为本项目配置的安保人员具有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四级证书高达10人,占配置的安保总人数41.7%,此项目的服务内容并不是的高科技、高素质、高难度项目,要求如此多和中级职业证书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情况,如此设置有明显的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参加公平竞争,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控标、控分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取消本条款对10名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的不合理设置,可以保留微型消防站4-6名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四级证书,同时,考虑到中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允许用承诺函形式承诺中标后提供需要的证书。
回答: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主体并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因本项目规模大,责任重,需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符合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和规范,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问题3: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 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6)治安保障(3 分)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参加大型活动治安保障任务(以与组织方签订的合同或证明为准),抽调保安 100 人及以上的,每次加 1 分;抽调保安 300 人及以上的,每次加 2 分;本项累计最高得 3 分。
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的服务范围包括门卫、巡逻、守卫等执行维护服务,对进出车辆、物资及来访人员引导、指挥、登记等管理服务”,本项目共计配置24名安保人员。但是,在此项评分条款中,却要求供应商提供参加大型活动治安保障任务合同以及100-300人的安保服务证明材料,此项条款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明显不符,且在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放大了数倍的人员数量,不符合项目特点和项目需求,条款设置有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控标、控分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参加公平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8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此条款修改为允许供应商用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入场后满足需求。
问题4: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 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7)服务团队实力(5 分)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保安服务团队中,每具有一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在45岁(不含)以下的人员,得0.5分,最多得5分。
依据:本项目共计安保员配置24名,供应商要拿满分,需要提供大专学历的安保人员10名,占比高达41.66%,以上评分项对项目人员的学历要求,与项目稳定性无直接关系,涉嫌学历歧视,如此众多的高学历安保评分项设立,有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控标、控分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参加公平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要求取消此项不合理的条款设置。
问题5: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 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3)企业业绩(8 分)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每提供 1 个保安服务外包合同 50 万元≤年度合同金额<100 万元,得 1 分;每提供 1 个保安服务外包合同 100 万元≤年度合同金额<200 万元, 得 2 分;每提供 1 个保安服务外包合同 200 万元≤年度合同金额,得 3 分; 最多提供 4 个合同,此项满分 8 分。
依据:招标文件中用合同金额作为评分条款,涉嫌用业绩规模大小限制其它供应商参加投标,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控标、控分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参加公平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 (略) 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取消业绩中对合同的金额要求,给参加投标供应商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投标环境。
回答: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主体并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因本项目规模大,责任重,需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符合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和规范,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主体并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因本项目规模大,责任重,需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符合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和规范,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3.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主体并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因本项目规模大,责任重,需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符合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和规范,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问题1: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 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2)企业诚信(1.5 分)
1. (略) 级( (略) )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诚信 服务示范机构的得 1 分,市、县级的得 0.5 分。
2.具有有效的 AAA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得 0.5 分。
此项满分 1.5 分,未提供不得分。”
依据:本项目招标内容是保安服务,投标人是否具有“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与本项目合同履行并无直接关系;另外,AAA企业信用证书办理对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纳税额、成立年限”等方面有一定的限制,以上证书设置涉嫌歧视中小微企业和新成立企业。同时,此条款的设置有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控标、控分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参加公平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8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 (略) 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要求取消此项不合理的条款设置。
问题2: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 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4)应急处置能力(2 分)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有 50 人及以上的应急处置队*和流动巡逻车配置的,并能确保 1 小时内能到达招标人现场处置应急任务的得 2 分;30 人-49 人的应急处突队*和流动巡逻车配置的,并能2小时内能到达招标人现场处置应急任务的得 1 分;10 人-29 人的应急处突队*和流动巡逻车配置的,并能确保 3 小时内能到达招标人现场处置应急任务的得 0.5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注:提供人员花名册,社保参缴证明(2023 年 5 月-2023 年 10 月), 保安员证、投标单位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到达招标人现场处置应急任务的时限承诺和相关佐证资料,格式自拟。
依据: (略) 因规模所限,不会对一线人员进行储备,均为中标单位确认进场后根据人员要求进行定向招聘,同该评分条款明显排他性、倾向性,限制了 (略) 场竞争。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应急处置队*数量和人员标准,在尚未确定中标单位的前提下提供明细表,对小微企业明显不公平,增加了小微企业的困难,限制了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的公平性,违反国家制定的相关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的初衷。同时,招标文件要求以上人员配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储备,有地域指向性的嫌疑。
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一、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四)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 (略) 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 (略) 令 第658号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此条款改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承诺函的形势满足应急处置要求,给供应商提供一个参加公平竞争的条件。
回答: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主体并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因本项目规模大,责任重,需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符合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和规范,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主体并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因本项目规模大,责任重,需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符合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和规范,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4:问题1: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 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3)企业业绩(8 分)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每提供 1 个保安服务外包合同 50 万元≤年度合同金额<100 万元,得 1 分;每提供 1 个保安服务外包合同 100 万元≤年度合同金额<200 万元, 得 2 分;每提供 1 个保安服务外包合同 200 万元≤年度合同金额,得 3 分; 最多提供 4 个合同,此项满分 8 分。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中用合同金额作为评分条款,涉嫌用业绩规模大小限制其它供应商参加投标,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控标、控分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参加公平竞争。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 (略) 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质疑请求:取消合同中的金额要求,给参加投标供应商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投标环境。
问题2: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 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5)人员证书(6 分)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服务团队人员中有 6 名队员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消防行业职业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四级(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得 4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 名得 0.5 分,此项最多得 6 分。
事实依据:此项目招标配置总人数24人,供应商要想在本条款拿满分,必须提供为本项目配置的安保人员具有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四级证书高达10人,占配置的安保总人数41.7%,此项目的服务内容并不是的高科技、高素质、高难度项目,要求如此多和中级职业证书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情况,如此设置有明显的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参加公平竞争,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控标、控分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质疑请求:取消本条款对10名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的不合理设置,可以保留微型消防站4-6名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四级证书,同时,考虑到中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允许用承诺函形式承诺中标后提供响应的证书。
回答: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主体并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因本项目规模大,责任重,需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符合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和规范,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主体并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因本项目规模大,责任重,需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符合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和规范,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5:质疑事项具体内容: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 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6)治安保障(3 分)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参加大型活动治安保障任务(以与组织方签订的合同或证明为准),抽调保安 100 人及以上的,每次加 1 分;抽调保安 300 人及以上的,每次加 2 分;本项累计最高得 3 分。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的服务范围包括门卫、巡逻、守卫等执行维护服务,对进出车辆、物资及来访人员引导、指挥、登记等管理服务”,本项目共计配置24名安保人员。但是,在此项评分条款中,却要求供应商提供参加大型活动治安保障任务合同以及100-300人的安保服务证明材料,此项条款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明显不符,且在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放大了数倍的人员数量,不符合项目特点和项目需求,条款设置有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控标、控分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参加公平竞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8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请求:此条款允许供应商用承诺函满足需求。
质疑事项具体内容: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 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7)服务团队实力(5 分)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保安服务团队中,每具有一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在45岁(不含)以下的人员,得0.5分,最多得5分。
事实依据:本项目共计安保员配置24名,供应商要拿满分,需要提供大专学历的安保人员10名,占比高达41.66%,以上评分项对项目人员的学历要求,与项目稳定性无直接关系,涉嫌学历歧视,如此众多的高学历安保评分项设立,有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控标、控分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参加公平竞争。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质疑请求:要求取消此项不合理的条款设置。
回答: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主体并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因本项目规模大,责任重,需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符合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和规范,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6:质疑事项具体内容2: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 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4)应急处置能力(2 分)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有 50 人及以上的应急处置队*和流动巡逻车配置的,并能确保 1 小时内能到达招标人现场处置应急任务的得 2 分;30 人-49 人的应急处突队*和流动巡逻车配置的,并能2小时内能到达招标人现场处置应急任务的得 1 分;10 人-29 人的应急处突队*和流动巡逻车配置的,并能确保 3 小时内能到达招标人现场处置应急任务的得 0.5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注:提供人员花名册,社保参缴证明(2023 年 5 月-2023 年 10 月), 保安员证、投标单位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到达招标人现场处置应急任务的时限承诺和相关佐证资料,格式自拟。
事实依据: (略) 因规模所限,不会对一线人员进行储备,均为中标单位确认进场后根据人员要求进行定向招聘,同该评分条款明显排他性、倾向性,限制了 (略) 场竞争。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应急处置队*数量和人员标准,在尚未确定中标单位的前提下提供明细表,对小微企业明显不公平,增加了小微企业的困难,限制了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的公平性,违反国家制定的相关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的初衷。同时,招标文件要求以上人员配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储备,有地域指向性的嫌疑。
法律依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一、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四)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 (略) 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 (略) 令 第658号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质疑请求:此条款改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承诺函的形势满足应急处置要求,给供应商提供一个参加公平竞争的条件。
回答: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主体并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因本项目规模大,责任重,需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符合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和规范,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7:质疑事项具体内容1: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 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2)企业诚信(1.5 分)
1. (略) 级( (略) )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诚信 服务示范机构的得 1 分,市、县级的得 0.5 分。
2.具有有效的 AAA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得 0.5 分。
此项满分 1.5 分,未提供不得分。”
事实依据:本项目招标内容是保安服务,投标人是否具有“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与本项目合同履行并无直接关系;另外,AAA企业信用证书办理对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纳税额、成立年限”等方面有一定的限制,以上证书设置涉嫌歧视中小微企业和新成立企业。同时,此条款的设置有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控标、控分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参加公平竞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8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 (略) 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质疑请求:要求取消此项不合理的条款设置。
回答: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主体并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因本项目规模大,责任重,需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符合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和规范,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备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与本次发布的答疑通知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发布的答疑通知内容为准,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诚 (略)
2023年12月11日
(略) (略) 2024-2026年保安外包服务项目
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略) (略) 2024-2026年保安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
一、答疑部分
提问1:问题6: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 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5)人员证书(6 分)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服务团队人员中有 6 名队员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消防行业职业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四级(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得 4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 名得 0.5 分,此项最多得 6 分。
依据:此项目招标配置总人数24人,供应商要想在本条款拿满分,必须提供为本项目配置的安保人员具有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四级证书高达10人,占配置的安保总人数41.7%,此项目的服务内容并不是的高科技、高素质、高难度项目,要求如此多和中级职业证书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情况,如此设置有明显的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参加公平竞争,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控标、控分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取消本条款对10名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的不合理设置,可以保留微型消防站4-6名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四级证书,同时,考虑到中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允许用承诺函形式承诺中标后提供需要的证书。
回答: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主体并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因本项目规模大,责任重,需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符合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和规范,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问题3: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 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6)治安保障(3 分)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参加大型活动治安保障任务(以与组织方签订的合同或证明为准),抽调保安 100 人及以上的,每次加 1 分;抽调保安 300 人及以上的,每次加 2 分;本项累计最高得 3 分。
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的服务范围包括门卫、巡逻、守卫等执行维护服务,对进出车辆、物资及来访人员引导、指挥、登记等管理服务”,本项目共计配置24名安保人员。但是,在此项评分条款中,却要求供应商提供参加大型活动治安保障任务合同以及100-300人的安保服务证明材料,此项条款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明显不符,且在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放大了数倍的人员数量,不符合项目特点和项目需求,条款设置有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控标、控分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参加公平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8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此条款修改为允许供应商用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入场后满足需求。
问题4: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 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7)服务团队实力(5 分)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保安服务团队中,每具有一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在45岁(不含)以下的人员,得0.5分,最多得5分。
依据:本项目共计安保员配置24名,供应商要拿满分,需要提供大专学历的安保人员10名,占比高达41.66%,以上评分项对项目人员的学历要求,与项目稳定性无直接关系,涉嫌学历歧视,如此众多的高学历安保评分项设立,有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控标、控分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参加公平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要求取消此项不合理的条款设置。
问题5: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 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3)企业业绩(8 分)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每提供 1 个保安服务外包合同 50 万元≤年度合同金额<100 万元,得 1 分;每提供 1 个保安服务外包合同 100 万元≤年度合同金额<200 万元, 得 2 分;每提供 1 个保安服务外包合同 200 万元≤年度合同金额,得 3 分; 最多提供 4 个合同,此项满分 8 分。
依据:招标文件中用合同金额作为评分条款,涉嫌用业绩规模大小限制其它供应商参加投标,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控标、控分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参加公平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 (略) 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取消业绩中对合同的金额要求,给参加投标供应商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投标环境。
回答: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主体并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因本项目规模大,责任重,需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符合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和规范,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主体并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因本项目规模大,责任重,需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符合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和规范,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3.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主体并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因本项目规模大,责任重,需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符合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和规范,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问题1: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 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2)企业诚信(1.5 分)
1. (略) 级( (略) )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诚信 服务示范机构的得 1 分,市、县级的得 0.5 分。
2.具有有效的 AAA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得 0.5 分。
此项满分 1.5 分,未提供不得分。”
依据:本项目招标内容是保安服务,投标人是否具有“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与本项目合同履行并无直接关系;另外,AAA企业信用证书办理对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纳税额、成立年限”等方面有一定的限制,以上证书设置涉嫌歧视中小微企业和新成立企业。同时,此条款的设置有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控标、控分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参加公平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8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 (略) 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要求取消此项不合理的条款设置。
问题2: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 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4)应急处置能力(2 分)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有 50 人及以上的应急处置队*和流动巡逻车配置的,并能确保 1 小时内能到达招标人现场处置应急任务的得 2 分;30 人-49 人的应急处突队*和流动巡逻车配置的,并能2小时内能到达招标人现场处置应急任务的得 1 分;10 人-29 人的应急处突队*和流动巡逻车配置的,并能确保 3 小时内能到达招标人现场处置应急任务的得 0.5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注:提供人员花名册,社保参缴证明(2023 年 5 月-2023 年 10 月), 保安员证、投标单位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到达招标人现场处置应急任务的时限承诺和相关佐证资料,格式自拟。
依据: (略) 因规模所限,不会对一线人员进行储备,均为中标单位确认进场后根据人员要求进行定向招聘,同该评分条款明显排他性、倾向性,限制了 (略) 场竞争。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应急处置队*数量和人员标准,在尚未确定中标单位的前提下提供明细表,对小微企业明显不公平,增加了小微企业的困难,限制了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的公平性,违反国家制定的相关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的初衷。同时,招标文件要求以上人员配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储备,有地域指向性的嫌疑。
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一、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四)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 (略) 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 (略) 令 第658号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此条款改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承诺函的形势满足应急处置要求,给供应商提供一个参加公平竞争的条件。
回答: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主体并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因本项目规模大,责任重,需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符合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和规范,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主体并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因本项目规模大,责任重,需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符合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和规范,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4:问题1: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 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3)企业业绩(8 分)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每提供 1 个保安服务外包合同 50 万元≤年度合同金额<100 万元,得 1 分;每提供 1 个保安服务外包合同 100 万元≤年度合同金额<200 万元, 得 2 分;每提供 1 个保安服务外包合同 200 万元≤年度合同金额,得 3 分; 最多提供 4 个合同,此项满分 8 分。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中用合同金额作为评分条款,涉嫌用业绩规模大小限制其它供应商参加投标,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控标、控分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参加公平竞争。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 (略) 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质疑请求:取消合同中的金额要求,给参加投标供应商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投标环境。
问题2: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 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5)人员证书(6 分)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服务团队人员中有 6 名队员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消防行业职业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四级(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得 4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 名得 0.5 分,此项最多得 6 分。
事实依据:此项目招标配置总人数24人,供应商要想在本条款拿满分,必须提供为本项目配置的安保人员具有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四级证书高达10人,占配置的安保总人数41.7%,此项目的服务内容并不是的高科技、高素质、高难度项目,要求如此多和中级职业证书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情况,如此设置有明显的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参加公平竞争,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控标、控分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质疑请求:取消本条款对10名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的不合理设置,可以保留微型消防站4-6名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四级证书,同时,考虑到中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允许用承诺函形式承诺中标后提供响应的证书。
回答: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主体并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因本项目规模大,责任重,需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符合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和规范,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主体并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因本项目规模大,责任重,需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符合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和规范,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5:质疑事项具体内容: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 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6)治安保障(3 分)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参加大型活动治安保障任务(以与组织方签订的合同或证明为准),抽调保安 100 人及以上的,每次加 1 分;抽调保安 300 人及以上的,每次加 2 分;本项累计最高得 3 分。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的服务范围包括门卫、巡逻、守卫等执行维护服务,对进出车辆、物资及来访人员引导、指挥、登记等管理服务”,本项目共计配置24名安保人员。但是,在此项评分条款中,却要求供应商提供参加大型活动治安保障任务合同以及100-300人的安保服务证明材料,此项条款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明显不符,且在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放大了数倍的人员数量,不符合项目特点和项目需求,条款设置有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控标、控分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参加公平竞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8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请求:此条款允许供应商用承诺函满足需求。
质疑事项具体内容: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 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7)服务团队实力(5 分)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保安服务团队中,每具有一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在45岁(不含)以下的人员,得0.5分,最多得5分。
事实依据:本项目共计安保员配置24名,供应商要拿满分,需要提供大专学历的安保人员10名,占比高达41.66%,以上评分项对项目人员的学历要求,与项目稳定性无直接关系,涉嫌学历歧视,如此众多的高学历安保评分项设立,有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控标、控分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参加公平竞争。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质疑请求:要求取消此项不合理的条款设置。
回答: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主体并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因本项目规模大,责任重,需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符合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和规范,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6:质疑事项具体内容2: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 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4)应急处置能力(2 分)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有 50 人及以上的应急处置队*和流动巡逻车配置的,并能确保 1 小时内能到达招标人现场处置应急任务的得 2 分;30 人-49 人的应急处突队*和流动巡逻车配置的,并能2小时内能到达招标人现场处置应急任务的得 1 分;10 人-29 人的应急处突队*和流动巡逻车配置的,并能确保 3 小时内能到达招标人现场处置应急任务的得 0.5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注:提供人员花名册,社保参缴证明(2023 年 5 月-2023 年 10 月), 保安员证、投标单位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到达招标人现场处置应急任务的时限承诺和相关佐证资料,格式自拟。
事实依据: (略) 因规模所限,不会对一线人员进行储备,均为中标单位确认进场后根据人员要求进行定向招聘,同该评分条款明显排他性、倾向性,限制了 (略) 场竞争。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应急处置队*数量和人员标准,在尚未确定中标单位的前提下提供明细表,对小微企业明显不公平,增加了小微企业的困难,限制了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的公平性,违反国家制定的相关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的初衷。同时,招标文件要求以上人员配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储备,有地域指向性的嫌疑。
法律依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一、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四)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 (略) 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 (略) 令 第658号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质疑请求:此条款改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承诺函的形势满足应急处置要求,给供应商提供一个参加公平竞争的条件。
回答: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主体并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因本项目规模大,责任重,需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符合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和规范,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7:质疑事项具体内容1: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 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2)企业诚信(1.5 分)
1. (略) 级( (略) )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诚信 服务示范机构的得 1 分,市、县级的得 0.5 分。
2.具有有效的 AAA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得 0.5 分。
此项满分 1.5 分,未提供不得分。”
事实依据:本项目招标内容是保安服务,投标人是否具有“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与本项目合同履行并无直接关系;另外,AAA企业信用证书办理对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纳税额、成立年限”等方面有一定的限制,以上证书设置涉嫌歧视中小微企业和新成立企业。同时,此条款的设置有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控标、控分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参加公平竞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8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 (略) 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质疑请求:要求取消此项不合理的条款设置。
回答: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主体并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因本项目规模大,责任重,需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符合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和规范,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备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与本次发布的答疑通知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发布的答疑通知内容为准,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诚 (略)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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