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凤凰湖新区酒东新村安置小区一期人防防化设备采购安装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凤台县凤凰湖新区酒东新村安置小区一期人防防化设备采购安装

关于“凤台县凤凰湖新区酒东新村安置小区(一期)人防防化设备采购安装”的答疑澄清文件(二次) 一、项目名称:凤台县凤凰湖新区酒东新村安置小区(一期)人防防化设备采购安装 二、招标编号:2023GCHNG0471 三、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日 四、答疑澄清内容: 1、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第7小项碳钢通风管道,名称钢板、规格型号矩形、厚度3.0mm工程量为3.5㎡,与图纸实际数量不符,无法满足安装量,请贵司明确清单数量。 答:已复核无误。 2、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第15小项油网滤尘器,型号为LWP-D(520×520×6片)的数量为3组,第二、第三防护单元中图纸未明确该设备组数,请核对数量是否有误。 答:已复核无误,详见图纸、清单及答疑。 3、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第27、46、47、48、49、50、51项,此些项为前期预埋管件,建议从防化清单中取消。 答:已复核无误,清单不修改。 4、问: 招标公告中3.1投标人资质要求:(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须是在皖销售安装人防工程防化设备产品设备产品定点企业( (略) 人防办网站上公示的定点企业,需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长三角地区人防防化设备企业; (3)未被列入人防工程建设黑名单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提疑: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取消人防 (略) 域销售、安装限制的通知》(国人防建〔2023〕2号)精神,取消人民防空 (略) 域销售、安装限制及相关备案要求,具有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资格的企业、防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警报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均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设备销售、安装活动。取消人民防空专用设备销售合同备案。 (略) 人防办已取消网站公示定点企业备案。也无法提供网站截图。目前人防主管部门对防化通风设备的合同签订主体已无要求,仅对采购和使用的特定防化设备必须采用定点企业的产品。建议取消第(2)项要求。 答:招标公告中3.1投标人资质要求现修改为:“(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须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3)未被列入人防工程建设黑名单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招标时间节点修改如下: 本项目具体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28日9时00分,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凤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凤台县住建局三楼)。 注:其他内容不变,所发招标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文件为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招标人: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凤台县州来公共 (略) 2023年12月12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分12秒

  • 澄清备案提交_凤台县

    • 凤台县州来公共 (略)
    • 提交
    • 2023-12-12 16:13:22
    • 2023-12-12 16:13:22
f*-5b88-45d5-9dd8-34b789b7b2c1

附件:答疑(二次).pdf

保证金退还

序号 投标人 缴纳金额(元) 退款时间 保证金利息(元) 退还结果
关于“凤台县凤凰湖新区酒东新村安置小区(一期)人防防化设备采购安装”的答疑澄清文件(二次) 一、项目名称:凤台县凤凰湖新区酒东新村安置小区(一期)人防防化设备采购安装 二、招标编号:2023GCHNG0471 三、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日 四、答疑澄清内容: 1、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第7小项碳钢通风管道,名称钢板、规格型号矩形、厚度3.0mm工程量为3.5㎡,与图纸实际数量不符,无法满足安装量,请贵司明确清单数量。 答:已复核无误。 2、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第15小项油网滤尘器,型号为LWP-D(520×520×6片)的数量为3组,第二、第三防护单元中图纸未明确该设备组数,请核对数量是否有误。 答:已复核无误,详见图纸、清单及答疑。 3、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第27、46、47、48、49、50、51项,此些项为前期预埋管件,建议从防化清单中取消。 答:已复核无误,清单不修改。 4、问: 招标公告中3.1投标人资质要求:(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须是在皖销售安装人防工程防化设备产品设备产品定点企业( (略) 人防办网站上公示的定点企业,需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长三角地区人防防化设备企业; (3)未被列入人防工程建设黑名单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提疑: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取消人防 (略) 域销售、安装限制的通知》(国人防建〔2023〕2号)精神,取消人民防空 (略) 域销售、安装限制及相关备案要求,具有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资格的企业、防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警报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均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设备销售、安装活动。取消人民防空专用设备销售合同备案。 (略) 人防办已取消网站公示定点企业备案。也无法提供网站截图。目前人防主管部门对防化通风设备的合同签订主体已无要求,仅对采购和使用的特定防化设备必须采用定点企业的产品。建议取消第(2)项要求。 答:招标公告中3.1投标人资质要求现修改为:“(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须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3)未被列入人防工程建设黑名单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招标时间节点修改如下: 本项目具体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28日9时00分,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凤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凤台县住建局三楼)。 注:其他内容不变,所发招标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文件为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招标人: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凤台县州来公共 (略) 2023年12月12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分12秒

  • 澄清备案提交_凤台县

    • 凤台县州来公共 (略)
    • 提交
    • 2023-12-12 16:13:22
    • 2023-12-12 16:13:22
f*-5b88-45d5-9dd8-34b789b7b2c1

附件:答疑(二次).pdf

保证金退还

序号 投标人 缴纳金额(元) 退款时间 保证金利息(元) 退还结果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