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苏滁高新区年度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中新苏滁高新区年度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中新苏滁高新区2024-2026年度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中新苏滁高新区2024-2 (略) 政设施养护维修项目”的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四节 比较与评价 6.1资信标评审细则 第3条 拟投入设备:具有小型压路机(不低于3吨)的得5分;车辆为企业自有的,投标人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车辆登记证书及车辆行驶证;如车辆为企业租赁,投标人需提供车辆租赁协议;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现修改为:6.1资信标评审细则第3条 拟投入设备:具有小型压路机(不低于3吨)的得5分;车辆为企业自有的,投标人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车辆合格证书及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但必须承诺车辆非报废车辆,且在使用年限之内);如车辆为企业租赁,投标人需提供车辆租赁协议;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必须能显示压路机吨位,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显示压路机吨位的,还需提供其他能显示压路机吨位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标附件3--分项报价清单只汇总综合单价,该值只作为商务标评审依据,无须填入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双城路66号
联 系 人:李传旭
联系方式:05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略)
地 址:来安县峰汇国际A座16楼1618室
联系人:张晓倩
联系方式:*
0天5小时56分39秒
0天1小时21分54秒
中新苏滁高新区2024-2026年度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中新苏滁高新区2024-2 (略) 政设施养护维修项目”的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四节 比较与评价 6.1资信标评审细则 第3条 拟投入设备:具有小型压路机(不低于3吨)的得5分;车辆为企业自有的,投标人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车辆登记证书及车辆行驶证;如车辆为企业租赁,投标人需提供车辆租赁协议;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现修改为:6.1资信标评审细则第3条 拟投入设备:具有小型压路机(不低于3吨)的得5分;车辆为企业自有的,投标人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车辆合格证书及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但必须承诺车辆非报废车辆,且在使用年限之内);如车辆为企业租赁,投标人需提供车辆租赁协议;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必须能显示压路机吨位,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显示压路机吨位的,还需提供其他能显示压路机吨位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标附件3--分项报价清单只汇总综合单价,该值只作为商务标评审依据,无须填入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双城路66号
联 系 人:李传旭
联系方式:05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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