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3年度伊宁县喀什镇新建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新增资金补充设计二十四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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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3年度伊宁县喀什镇新建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新增资金补充设计二十四标段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3年度伊宁县喀什镇新建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新增资金补充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3年度伊宁县喀什镇新建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新增资金补充设计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100.0%,项目法人代表为刘宏海,招标人为伊宁县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为新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伊宁县喀什镇
2.项目规模:(一) 水利措施:项目区总面积3008亩,首部工程新建泵站1座,彩钢板房59.31㎡、沉砂池1座,水泵2台,配套变频柜及施肥罐各2台;铺设附属输配电线路1.298km,变压器1台;铺设输配水管道27.117km,其中:田间干HDPE管道5.348km、管径DN315-400;分干PVC-U管道21.289km、管径DN160,排水PVC-U管道0.48km、管径DN90;闸阀井44座、排水井48座。(二) 农业措施:耕地质量监测1项。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A**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3年度伊宁县喀什镇新建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新增资金补充设计二十四标段
23
186.0
土地平整、田埂破除及杂树树根清除3020亩,田间道路2693m,引水口一座。施工图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所显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04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伊宁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 (略)
地 址: 伊宁县 地 址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3222号新房·一品墅C1号商业办公楼1104号房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张涛 联 系 人: 白旭、邓锦霞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电话: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3年度伊宁县喀什镇新建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新增资金补充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3年度伊宁县喀什镇新建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新增资金补充设计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100.0%,项目法人代表为刘宏海,招标人为伊宁县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为新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伊宁县喀什镇
2.项目规模:(一) 水利措施:项目区总面积3008亩,首部工程新建泵站1座,彩钢板房59.31㎡、沉砂池1座,水泵2台,配套变频柜及施肥罐各2台;铺设附属输配电线路1.298km,变压器1台;铺设输配水管道27.117km,其中:田间干HDPE管道5.348km、管径DN315-400;分干PVC-U管道21.289km、管径DN160,排水PVC-U管道0.48km、管径DN90;闸阀井44座、排水井48座。(二) 农业措施:耕地质量监测1项。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A**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3年度伊宁县喀什镇新建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新增资金补充设计二十四标段
23
186.0
土地平整、田埂破除及杂树树根清除3020亩,田间道路2693m,引水口一座。施工图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所显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04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伊宁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 (略)
地 址: 伊宁县 地 址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3222号新房·一品墅C1号商业办公楼1104号房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张涛 联 系 人: 白旭、邓锦霞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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