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总工会资金存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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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总工会资金存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GRC*F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总工会资金存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正

更正内容:

原内容为:

(一)商务、技术评审表

附表3:商务、技术评审表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1

经营状况指标

(40分)

净资产总额

10

截至2022年末投标人的资产总额,其中:

300亿元以上(含300亿元),得10分;
150-300亿元(含150亿元),得5分;

150亿元以下,得0分。

注: (略) 银保监局确认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资本充足率

9

截至2022年末投标人的资本充足率(X=投标人指标数值/所有参与的投标人中指标数值最大值×100),由高至低排名:

(1)第一名得9分;

(2)第二名得7分;

(3)第三名得5分;

(4)第四名得3分;

(5)其他的不得分。

注:由银监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银监局无法提供的,由投标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审计报表等)

不良贷款率

7

截至2022年末投标人的不良贷款率(X)按照不超2.5%临界值,从低到高分段赋分:

(1)X≤1.5%的,得7分;

(2)1.5%<X≤2%,得5分;

(3)2%<X≤2.5,得3分;

(4)X>2.5%的,得0分。

注: (略) 银保监局确认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资产利润率

7

截至2022年末投标人的资产利润率(X=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税后)按照0.6%为临界值,从高到低分段赋分:

(1)X≥1.2%,得7分;

(2)0.8≤X<1.2%,得5分;

(3)0.6≤X<0.8%,得3分;

(4)X<0.6%,得0分。

注:提供银保监局确认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流动性比例

7

截至2022年末投标人的流动性比例(X=投标人指标数值/所有参与的投标人中指标数值最大值×100),由高至低排名:

(1)第一名得7分;

(2)第二名得5分;

(3)第三名得3分;

(4)第四名得1分;

(5)其他的不得分。

注:由银监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银监局无法提供的,由投标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审计报表等)

现更正为:

附表3:商务、技术评审表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1

经营状况指标

(40分)

净资产总额

10

截至2022年末投标人的净资产总额由高至低排名:

(1)净资产总额排名第一,得10分;
(2)净资产总额排名第二,得8分;

(3)净资产总额排名第三,得6分;

(4)净资产总额排名第四,得4分;

(5)其他的不得分;

注: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韶关监管分局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如监管分局不能提供由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非法人单位需提供上级法人数据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不得分。

资本充足率

9

截至2022年末投标人的资本充足率(X=投标人指标数值/所有参与的投标人中指标数值最大值×100),由高至低排名:

(1)第一名得9分;

(2)第二名得7分;

(3)第三名得5分;

(4)第四名得3分;

(5)其他的不得分。

注: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韶关监管分局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如监管分局不能提供由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非法人单位需提供上级法人数据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不得分。

不良贷款率

7

截至2022年末投标人的不良贷款率(X)按照不超2.5%临界值,从低到高分段赋分:

X≤1.5%的,得7分;

1.5%<X≤2%,得5分;

2%<X≤2.5,得3分;

X>2.5%的,得0分。

注: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韶关监管分局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未提供不得分。

资产利润率

7

截至2022年末投标人的资产利润率(X=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税后)按照0.6%为临界值,从高到低分段赋分:

0.8<X≤1.2%,得7分;

0.6<X≤0.8%,得5分;

X≤0.6%,得2分。

注: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韶关监管分局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未提供不得分。

流动性比例

7

截至2022年末投标人的流动性比例(X=投标人指标数值/所有参与的投标人中指标数值最大值×100),由高至低排名:

(1)第一名得7分;

(2)第二名得6分;

(3)第三名得4分;

(4)第四名得2分;

(5)其他的不得分。

注: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韶关监管分局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如监管分局不能提供由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非法人单位需提供上级法人数据作为评审依据),提供不得分。

(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点30分

现更正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点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GRC*F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总工会资金存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正

更正内容:

原内容为:

(一)商务、技术评审表

附表3:商务、技术评审表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1

经营状况指标

(40分)

净资产总额

10

截至2022年末投标人的资产总额,其中:

300亿元以上(含300亿元),得10分;
150-300亿元(含150亿元),得5分;

150亿元以下,得0分。

注: (略) 银保监局确认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资本充足率

9

截至2022年末投标人的资本充足率(X=投标人指标数值/所有参与的投标人中指标数值最大值×100),由高至低排名:

(1)第一名得9分;

(2)第二名得7分;

(3)第三名得5分;

(4)第四名得3分;

(5)其他的不得分。

注:由银监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银监局无法提供的,由投标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审计报表等)

不良贷款率

7

截至2022年末投标人的不良贷款率(X)按照不超2.5%临界值,从低到高分段赋分:

(1)X≤1.5%的,得7分;

(2)1.5%<X≤2%,得5分;

(3)2%<X≤2.5,得3分;

(4)X>2.5%的,得0分。

注: (略) 银保监局确认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资产利润率

7

截至2022年末投标人的资产利润率(X=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税后)按照0.6%为临界值,从高到低分段赋分:

(1)X≥1.2%,得7分;

(2)0.8≤X<1.2%,得5分;

(3)0.6≤X<0.8%,得3分;

(4)X<0.6%,得0分。

注:提供银保监局确认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流动性比例

7

截至2022年末投标人的流动性比例(X=投标人指标数值/所有参与的投标人中指标数值最大值×100),由高至低排名:

(1)第一名得7分;

(2)第二名得5分;

(3)第三名得3分;

(4)第四名得1分;

(5)其他的不得分。

注:由银监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银监局无法提供的,由投标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审计报表等)

现更正为:

附表3:商务、技术评审表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1

经营状况指标

(40分)

净资产总额

10

截至2022年末投标人的净资产总额由高至低排名:

(1)净资产总额排名第一,得10分;
(2)净资产总额排名第二,得8分;

(3)净资产总额排名第三,得6分;

(4)净资产总额排名第四,得4分;

(5)其他的不得分;

注: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韶关监管分局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如监管分局不能提供由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非法人单位需提供上级法人数据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不得分。

资本充足率

9

截至2022年末投标人的资本充足率(X=投标人指标数值/所有参与的投标人中指标数值最大值×100),由高至低排名:

(1)第一名得9分;

(2)第二名得7分;

(3)第三名得5分;

(4)第四名得3分;

(5)其他的不得分。

注: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韶关监管分局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如监管分局不能提供由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非法人单位需提供上级法人数据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不得分。

不良贷款率

7

截至2022年末投标人的不良贷款率(X)按照不超2.5%临界值,从低到高分段赋分:

X≤1.5%的,得7分;

1.5%<X≤2%,得5分;

2%<X≤2.5,得3分;

X>2.5%的,得0分。

注: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韶关监管分局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未提供不得分。

资产利润率

7

截至2022年末投标人的资产利润率(X=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税后)按照0.6%为临界值,从高到低分段赋分:

0.8<X≤1.2%,得7分;

0.6<X≤0.8%,得5分;

X≤0.6%,得2分。

注: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韶关监管分局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未提供不得分。

流动性比例

7

截至2022年末投标人的流动性比例(X=投标人指标数值/所有参与的投标人中指标数值最大值×100),由高至低排名:

(1)第一名得7分;

(2)第二名得6分;

(3)第三名得4分;

(4)第四名得2分;

(5)其他的不得分。

注: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韶关监管分局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如监管分局不能提供由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非法人单位需提供上级法人数据作为评审依据),提供不得分。

(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点30分

现更正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点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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