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日报传媒集团合肥日报社数据中台-4标段答疑公告
合肥日报传媒集团合肥日报社数据中台-4标段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日报传媒集团(合肥日报社)数据中台
原项目编号: 2023BFFWZ02750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日报传媒集团(合肥日报社)数据中台4标段招标文件补疑1
2023BFFWZ02750-4
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6.4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及其他要求 | (1)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2)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3)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当同时公开以下评标情况: a.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文件被否决的原因及依据; b.评标委员会的评分情况。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评分; c.中标候选人经评审通过的投标人业绩(如有,含资格审查用业绩和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项目名称; d.中标候选人通过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
更正为:
6.4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及其他要求 | (1)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2)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3)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当同时公开以下评标情况: a.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 b.评标委员会的评分情况。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评分; c.中标候选人经评审通过的投标人业绩(如有,含资格审查用业绩和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项目名称; d.中标候选人通过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
总测试工程师业绩 | 6分 |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测试工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信息系统软件测评业绩(拟任总测试工程师须在业绩中担任总测试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每个业绩得2分,满分6分。 注: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材料说明:(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证明材料已有合同*方单位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服务内容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3)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栏“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服务内容),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业绩规定数量3个。 |
更正为:
总测试工程师业绩 | 6分 |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测试工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信息系统软件测评业绩(拟任总测试工程师须在业绩中担任总测试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每个业绩得2分,满分6分。 注: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材料说明:(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证明材料已有合同*方单位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服务内容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3)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栏“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服务内容),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业绩规定数量3个。 |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
项目团队 | 6分 | 1.投标人为本项目组建的测试工程师中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网络工程师,得2分,共计2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组建的测试工程师具有中国软件评测中心颁发的软件测试工程师和软件性能测试高级工程师,每人得2分,共计4分; 注:提供人员名单和证书扫描件,投标文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
更正为:
项目团队 | 6分 | 1.投标人为本项目组建的测试工程师中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网络工程师,得2分,共计2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组建的测试工程师具有中国软件评测中心颁发的软件测试工程师或软件性能测试高级工程师,每人得2分,共计4分; 注:提供人员名单和证书扫描件,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仅记一次。 投标文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日报传媒集团(合肥日报社)
地址: (略) 瑶海区临泉中路288号
联系人:梁晟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12月1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3日
附件:4标段补疑1.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日报传媒集团(合肥日报社)数据中台
原项目编号: 2023BFFWZ02750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日报传媒集团(合肥日报社)数据中台4标段招标文件补疑1
2023BFFWZ02750-4
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6.4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及其他要求 | (1)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2)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3)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当同时公开以下评标情况: a.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文件被否决的原因及依据; b.评标委员会的评分情况。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评分; c.中标候选人经评审通过的投标人业绩(如有,含资格审查用业绩和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项目名称; d.中标候选人通过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
更正为:
6.4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及其他要求 | (1)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2)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3)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当同时公开以下评标情况: a.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 b.评标委员会的评分情况。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评分; c.中标候选人经评审通过的投标人业绩(如有,含资格审查用业绩和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项目名称; d.中标候选人通过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
总测试工程师业绩 | 6分 |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测试工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信息系统软件测评业绩(拟任总测试工程师须在业绩中担任总测试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每个业绩得2分,满分6分。 注: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材料说明:(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证明材料已有合同*方单位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服务内容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3)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栏“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服务内容),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业绩规定数量3个。 |
更正为:
总测试工程师业绩 | 6分 |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测试工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信息系统软件测评业绩(拟任总测试工程师须在业绩中担任总测试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每个业绩得2分,满分6分。 注: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材料说明:(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证明材料已有合同*方单位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服务内容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3)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栏“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服务内容),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业绩规定数量3个。 |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
项目团队 | 6分 | 1.投标人为本项目组建的测试工程师中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网络工程师,得2分,共计2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组建的测试工程师具有中国软件评测中心颁发的软件测试工程师和软件性能测试高级工程师,每人得2分,共计4分; 注:提供人员名单和证书扫描件,投标文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
更正为:
项目团队 | 6分 | 1.投标人为本项目组建的测试工程师中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网络工程师,得2分,共计2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组建的测试工程师具有中国软件评测中心颁发的软件测试工程师或软件性能测试高级工程师,每人得2分,共计4分; 注:提供人员名单和证书扫描件,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仅记一次。 投标文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日报传媒集团(合肥日报社)
地址: (略) 瑶海区临泉中路288号
联系人:梁晟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12月1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3日
附件:4标段补疑1.pdf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